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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过很久。这一点您应该是知道的,因为您了解我的命运,而且我还活着。我越思考,就越觉得这个问题应归纳为这样一个基本的命题:求福避祸而不触犯他人,这是自然的权利。当我们的生命对我们来说成了一种祸害,而且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时,那就要允许摆脱它。如果世界上有一种明白而确定的准则的话,我想就是这一准则。如果把这一准则给推翻掉,那就没有什么人的行为不是在犯罪了。
我们那些诡辩家们对此是怎么说的来着?首先,他们把生命视为一种并不属于我们的东西,因为它是别人给予我们的;但是,正因为它由别人给予了我们,那它就属于我们了呀。他们的两只胳膊不也是上帝给的吗?但是,当他们担心罹患坏疽病时,他们不是也要让人断其一臂吗?而且,如有必要,甚至两只胳膊全都截去。类推法对于那些相信灵魂永存的人来说是绝对正确的,因为,如果说我为了保留一个更珍贵的东西,即我的身体,而牺牲我的胳膊,那我也可以为了保留一个更珍贵的东西,即我的幸福,而牺牲我的身体。如果说上苍赐予我们的所有礼物,对我们来说自然而然都是一些财富,但它们太容易改变其性质了,因此,上苍又另外把理智也赐予了我们,以便我们学会鉴别这些财富。如果这条准则并不能让我们挑选一些礼物而抛弃另一些礼物的话,那么它在人类中还有什么用处呢?
他们的反驳站不住脚,因此就变着法儿折腾。他们把生活在世上的人看做是站岗放哨的士兵。他们说:“上帝把你安置在世上了,没有得到他的准许,你为什么离开尘世呀?”可你,上帝已经把你安置在这座城市里了,你未经他同意,为什么要出城呀?上帝的准许是不是不妥当呀?而我,无论他把我安置在何处,不管是在一个物体里,还是在大地上,只要是我觉得在里面待着舒服,我就待下去,一旦觉得不舒服了,我就从那里面出来。这是大自然和上帝的声音。必须等待命令,这我同意,但是,当我自然死亡时,上帝并不是在命令我摆脱生命,而是在剥夺我的生命,反之,他在使生命变得让我无法忍受时,才命令我抛弃生命。在第一种情况中,我在全力地进行对抗,而在第二种情况下,我则只有服从。
有那么一些挺不讲理的人非要说自杀就是对抗天主,好像人家就是想不听上帝的旨意似的,这您想象得到吗?根本就不是不想活了才逃避上帝的旨意,而是为了执行他的旨意。什么!难道上帝只对我的身体具有权力?广袤世界中有哪个地方有人不在他的掌管之下?当我已被净化的本质更加单一、更与他的本质相似时,他就不再直接支配我了吗?不,他的公正与善良是我的希望;如果我一死就将违背他的旨意,那我就不再想死了。
这是《费东》[16]的许多诡辩话语之一,不过倒是充满了崇高的哲理。苏格拉底对塞伯斯说:“如果你的奴隶想自杀的话,你若有可能,就不惩罚他毫不应该地剥夺了你的财产吗?”善良的苏格拉底呀,您在跟我们说些什么呀?人死了之后,就不再属于上帝了吗?情况绝不是这样的。您应该说:“您如果给您的奴隶穿上一件妨碍他为您干活儿的衣服,而他为了更好地干活儿,把这件衣服脱了,您会因此而惩罚他吗?”最大的错误就是太看重生命了,仿佛我们的存在就依靠生命,人一死,就什么也没有了。我们的生命在上帝看来什么都不是,从理智的角度来看,它也什么都不是,因此,我们也应该把它看淡一些。当我们抛弃了我们的躯体时,我们只不过是在脱掉一件不合身的衣服罢了。这种事有必要大加议论吗?绅士,那些夸夸其谈的人是不怀好意的;他们在谈那些道理时是荒谬的,心狠手辣的,他们这么一来就加重了所谓的罪过,仿佛人家自己剥夺了自己的存在似的,而且还要惩罚人家,好像人家还活着似的。
至于《费东》,该书给他们提供了唯一一个宝贵的论据,可他们却从未运用过。关于这个问题,该书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苏格拉底遭到了极不公正的判决,几个小时之后便失去了生命,他没有必要细心研究他是否可以支配自己的生命的问题。假设他真的说了柏拉图在书中让他说的那番话,请您相信我,绅士,他就会更加细心地研究这些话,找机会把它们付诸实践的。就在离开尘世的那个夜晚,卡东把这本书从头至尾地看了两遍,但他还是自杀了,这就足以证明,人们是不可能从这部不朽之作中找到任何有力的论点,来反驳人们有权自己支配自己的生命。
还是这帮诡辩家,他们在问生命可不可能是一个祸害。注意到生活中充满了那么多的错误、苦难和罪恶,人们就会要问,生命曾经是不是一个好东西。罪恶总在不断地侵扰有道德的人;在有道德的人活着的每时每刻,他都是坏人所追逐的猎物,或者他本身也变成坏人。抗争与苦斗,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命运,不停地干坏事和遭受苦难,则是坏人的命运。在其他方面,好人和坏人是不相同的,除了生活中的苦恼而外,他们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如果您需要有力的证据和事实的话,我将给您引述一些神谕、智者的辩驳和通过死而获得补偿的道德行为。咱们别谈这些了吧,绅士,我想跟您谈谈,我想问问您,一个智者如果不集中精力于自己的内心世界,不努力做到心如槁木的话,那他在尘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