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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谈吐诙谐,话中总带着嘲讽挖苦的意味;他不喜欢昆廷·福德,所以说到福德的时候,总显得十分滑稽好笑。我设法让他讲讲罗西,可是他却没什么好说的。他像个风流放荡的花花公子。他用色迷迷的眼神和嘻嘻哈哈的暗示让我知道他是一个勾搭姑娘的老手。我不禁暗自思量,他花钱请我吃饭是不是因为他知道我是罗西的情人因而对我有了好感。可是如果连他都知道我和罗西的关系,那别的人当然也知道了。我心里的确颇为得意,觉得比周围的这些人都地位优越,不过我希望自己并没有把这种心情在脸上表示出来。
后来到了冬天,靠近一月底的时候,林帕斯路出现了一个新的客人。他是一个荷兰籍的犹太人,名叫杰克·凯珀,是阿姆斯特丹的一个钻石商人,因为买卖上的事务要在伦敦呆几个星期。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和德里菲尔德夫妇认识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对作家的敬意他才登门拜访,但是可以肯定地说,促使他再次前来拜访的原因并不是德里菲尔德。他身高体壮,肤色黝黑,已经秃顶,长着一个很大的鹰钩鼻子,年纪大概五十上下,不过看上去强健有力,是个爱好声色、行事果断、性情愉快的人。他毫不掩饰他对罗西的爱慕。显然他很有钱,因为他每天都给罗西送上一束玫瑰。她责怪他不该这么破费,但是心里却很得意。我对这个人简直无法忍受。他老脸皮厚,爱出风头。我讨厌他用准确而带外国腔的英文流畅地谈话,我讨厌他对罗西的肉麻的恭维,也讨厌他对罗西的朋友们的那种热情友好的样子。我发现昆廷·福德和我一样不喜欢这个人,我们俩几乎为此而变得相互亲近起来。
“幸好他在这儿呆的时间不长,”昆廷·福德说话的时候撅起嘴唇,竖起两道黑眉毛;他那灰白的头发和灰黄色的长脸使他看上去特别具有绅士气派。“女人全一个样,她们就是喜欢举止粗俗的人。”
“他这个人真是俗不可耐,”我相当不满地说。
“这正是他的可爱之处,”昆廷·福德说。
此后两三个星期,我几乎见不到罗西。杰克·凯珀天天晚上请她出去,上了这家时髦的饭店又上那家,看完一出戏又看另一出。我很恼火,感到受了委屈。
“他在伦敦一个人也不认识,”罗西说,她想平息我心头的怒气。“他想趁在这儿的时候尽量把各处都看一看。要是老让他一个人到处游逛总不大好吧。他在这儿再呆两个星期就走了。”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作这样的自我牺牲。
“可是,你不觉得他这个人很讨厌吗?”我说。
“不,我觉得他很有趣,老引得我发笑。”
“你看不出他已经完全为你疯魔了吗?”
“哦,他高兴这么做,对我又没有害处。”
“他又老又胖又讨厌。我看着他都起鸡皮疙瘩。”
“我觉得他还不至于这么令人厌恶,”罗西说。
“你其实不该和他有什么来往,”我强调说。“我是说,他是一个那么讨厌的粗人。”
罗西搔了搔头。这是她的一个不大叫人喜欢的习惯。
“外国人和英国人竟那么不同,真有意思,”她说。
谢天谢地,杰克·凯珀总算回阿姆斯特丹去了。罗西答应在他走的下一天和我一起出去吃饭。为了好好吃一顿,我们说好去索霍区吃饭。她坐了一辆马车来接我,我们一块儿前去。
“你那个讨厌的老头儿走了吧?”我问道。
“走了,”她笑着说。
我搂住她的腰。(我在别处已经说过,对于这样一种在人类交往中相当愉快而又确实几乎必需的行动来说,马车里的环境要比今天出租汽车里的环境方便得多,因此在这里我只好迫不得已,不再加以阐述。)我搂住她的腰,开始吻她。她的嘴唇就像春天的花朵。我们到了饭店。我先在一个挂钉上挂好帽子和外套(那天我穿的是一件很长的、腰身很紧、带着丝绒领子和袖口的外套,式样非常漂亮),然后要罗西把她的披肩给我。
“我就穿着吧,”她说。
“你会热得受不了的。等吃好饭出去也会着凉。”
“没关系。这件披肩我今天头一次穿。你觉得好看不好看?噢,还有,这个手笼是跟披肩相配的。”
我看了一眼她的披肩,是皮的。我并不知道那是貂皮。
“看上去挺昂贵的。你怎么弄来的?”
“杰克·凯珀送我的。昨天他动身之前,我们一起去买的。”她抚摸着披肩光滑的皮毛,她那副高兴劲儿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个玩具似的。“你猜这件衣服花了多少钱?”
“我不知道。”
“两百六十镑。你知道吗?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买过这么贵的东西。我告诉他这太贵了,可是他就是不听,非要给我买下。”
罗西高兴得格格直笑,她的眼睛也亮闪闪的。可是我觉得我的脸板了下来,脊梁骨上感到一阵冰凉。
“凯珀给你买价钱这么贵的皮披肩,德里菲尔德不会觉得有点怪吗?”我说道,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上去自然。
罗西的眼睛调皮地扑闪扑闪。
“你知道特德是怎么个人,他什么都不注意。如果他问起来,我就告诉他这是我在一家当铺里花了二十镑买的。他不会不相信的。”她把脸在领子上蹭了蹭。“多柔软啊!谁都看得出这件披肩的价钱很贵。”
我设法把晚饭咽下肚去,而且为了不流露出心里的痛苦,还尽力地和罗西谈这谈那。罗西却不大在意我说的话。她脑子里只想着她的新披肩,而且几乎每隔一分钟,她都要看一眼她硬要放在膝盖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