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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对学生亲切认真。我对他本人并不反感。实际上,我很喜欢他教学的方法—他要求我们每个学生在课上大声说英语,这样可以克服一些同学的害羞并加强对英语的感觉。他特别喜欢“苹果”这个单词,因为它的开元音能够强迫我们发音时张开嘴巴。他张嘴时就会垂下滚圆的下巴,露出整齐的牙齿,冲着我们念念有词,“张嘴吃个大苹果”。他用这种方法逐步创建我们说英语的自信心。我后来才知道,方先生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下放到农村劳改了三年。我学英语的时间长了,也能分辨出他的英语发音并不像我原来想象的那般完美。他在发唇间音th的时候,舌尖总是抵不到上下牙齿之间,所以他经常把“厚”发成“吊”,“三”念成“树”。另外,他的英语发音中带着一股僵硬的口音,可能是因为他最初学的是俄语。20世纪60年代初中苏关系恶化,大学里的外语教师响应党的号召,纷纷从俄语转学英语。方先生自然也不例外。(我一直纳闷:在我们国家的领导人中谁有这样的远见,当时就能够看出历史潮流的走向。难道他或他们已经预见到二十年中英语会取代俄语,成为我国人民对外交往的最有力的语言工具?)
有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戴着耳机听评剧。听见有人敲宿舍的门,我也懒得起来。门被推开了,方先生出现在门口,这可让我没想到。他有点喘着粗气,羊皮帽子夹在腋下,左手提着一台浅蓝色的录音机,至少有三十来斤重(那时候轻便的盒式录音机还很稀罕)。在他冒着热气的脑门上,一个大痦子非常显眼,旁边还落着一大片正在融化的雪花。他围着一条厚厚的灰色羊毛围脖,显得他好像没脖子,身子也矮了一截。我赶忙从床上跳下来。
他在一把破椅子上坐下来,对我说:“小赵,你今天上午咋没来上课呢?”
“我病了。”
“哪儿不舒服?”
“肚子疼。”
“你不能走路了吗?”
“走两三步可以。”
“那好,你现在能说能听,我就在这儿给你上课。”
我惊呆了,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把椅子挪近了些,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份油印的教材,说:“我们从第四课学起。”
我不情愿地从床头摆着的单层书架上取下课本。
“翻到第三十一页。”他说。
我找到了第四课。他接着说:“请跟我读:‘这是一只蜜蜂。’”他用舌尖舔了舔厚厚的上嘴唇。
课本上的这句话印在蜜蜂的图形下面,我跟着他读出来。那画得哪儿像蜜蜂啊,活像一只牛蝇子。
“这是一棵白菜。”他拉长了声念道。
我又念了白菜画下面的那句话。我们一块练习了一些简单的句型变换—把陈述句变成疑问句,然后再变回来。我一边跟着他学,一边琢磨着他为啥要这么积极主动地来给我补课。
做完了朗读练习,他插上电源,打开录音机让我听一位英国人朗读这些句子。方先生咔嚓咔嚓地按着按键,在录音带上翻来覆去地找着准确的位置。他对我说:“这段课文你的同学们每天要跟著录音练习至少两个钟头,而你却一个单词也不念。你要是继续这样下去,离退学就不远了。你在浪费你的才能。”
“我没有学英语的才能。”我说。
他扬起粗长的眉毛,平静地说:“其实学外语并不需要才能,需要的只是坚持和勤奋。你花的时间越多、越努力,你的英语就越好。这没有什么窍门。”
那位英国绅士的标准发音终于响起来了。每句话的后面都留有让学生朗读的一段空白,我只得跟着绅士鹦鹉学舌般地重复他的句子。方先生坐在一旁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很快宿舍里就烟雾腾腾。我跟著录音机把课文朗读了好几遍。这次补课整整持续了将近两个钟头,直到我的一个室友回来睡觉他才离开。我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我们把小窗开了好一阵,才把屋里的烟散出去。
可我没想到他第二天晚上还会来,看到他又出现在宿舍门口,我心里很不痛快。他知道我是在装病,可是我逃课碍着他啥事了?他虽然表面不动声色,心里一定恼恨得要命。如果我继续不上课他会不会期末考试的时候让我过不了关呢?说实话,把我分到外语系也不是他的过错。他肯定是把我当作头号的捣乱分子了。我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嘴里念着英语句子,也不知道都是啥意思。
第二次的补课比上一次缩短了一小时,让我有些欢喜。方先生临走时把手放在门把手上说:“我知道你不喜欢英语。可是你想想:在这个学校里有啥专业能让你将来分配个好工作?去年我们有两个最好的学生考上了去非洲当翻译的工作。他俩从非洲去欧洲就像去趟哈尔滨一样便当,每天都吃牛肉奶酪。咱系的另一个毕业生现在在北京的《中国建设》当英语编辑。省政府的人事处每年都跟咱们要人。咱们送去的学生不是干外贸、文化交流,就是分到外事办。现在他们都被提拔到重要岗位了。你还年轻,将来有的是机会。可是你英语不好,只能眼看着别人把好机会都捞走。现在只有学好英语才是最实用的,明白吗?”
我没吱声。
“好好想想吧。明儿见。”他说完提着那个笨重的录音机走出去,压得他的腿都有点弯。
他的话确实有点打动我。我还真不知道我们系的毕业生将来能跟外国人打交道,还能到外国去,这是多么风光的工作。一想到我将来能出国开眼界,我心里就升起了一线希望。现在我想改换专业已经是不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