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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乙道,“但作词作曲都是他。”
“总是梦见云层之上飞过子午线,分不清是黑夜还是白天……”胡亮跟着谱唱了两句,顿时眼睛一亮,“哎?这个我能唱!”
他的确能唱,但这首歌其实不适合他唱。
这首歌儿的原名叫《日落大道》,是梁波的一首迷幻摇滚,是苏乙最喜欢的歌儿之一,晚上睡觉循环播放歌单中的一首。
值得一提的是,苏乙的世界和片场世界只有在有些细微的地方不尽相同,但大体还是一致的。
首先一点就是这个世界当然没有一个叫大鹏的拍出一部叫缝纫机乐队的电影,再者这个世界也没了很多娱乐圈的人物,却多了个破吉他乐队。
片场世界也有Beyound,但没了华夏好嗓门儿,诸如这些细微之处的差异,不再赘述。
所以很多经典摇滚,片场世界也是有的,比如崔建的,谢添笑的,还有汪半壁的。
苏乙想要剽窃抄歌,尤其是抄比较出色的摇滚风格的华语歌,其实选择并不多。
而这首《日落大道》,显然就是苏乙为数不多选择中比较出彩的一首。
苏乙之所以把歌名改成《路》,是因为日落大道是灯塔国的一个地名,无论是片场还是现实,苏乙都没出过国,所以他当然不能原名照搬过来,不然会闹笑话的。
当然,歌词中有些涉及地名的地方他也改了。
戏做全套嘛。
这首歌可以说是梁波最具才气的作品,大气而高级,有多出色,自然不用多说。
“怎么还有苏格兰风笛?有人儿会这个吗?”突然程宫皱眉指着谱子问道。
“我会!”杨双树死死盯着歌谱,满脸激动举手,“我家里就有!没问题的!”
他声音有些大,吓了程宫一跳,大家一起看向他。
杨双树意识到后,急忙摆摆手笑道:“不好意思,看到好东西情不自禁。十一,这首歌儿太厉害了,词儿写的简单、顺畅,就像是一个远方的朋友,在为我将他营造的世界用最质朴和真挚的语言娓娓道来!”
“还有这编曲更牛!好像音乐成了绘画的一种形式,风笛的回忆感,鼓点散漫的节奏,电吉他随性的solo,整个编曲听起来很节制,也很精致,高级而平静……我太喜欢这首歌了,这是首干净、有灵魂的歌儿!”
“老头儿牛逼!”胡亮竖起大拇指,“说实话我就知道这歌儿好,但好在哪儿我又说不出来,我就满脑子俩字儿——卧槽,哈哈哈……”
“美中不足的是我觉得韵脚可以再拆的散一点,既能方便词作表达,更有娓娓道来的感觉……”杨双树咂着嘴巴道,“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意见。”
“我也好像看到了画面。”乔美希道,“我好像看见一个叔叔一个人孤独地在笔直的道路上开车,看着夕阳落下,光彩照耀着加油站的告示牌,二手车的收音机断断续续……”
“希希也牛逼!”胡亮冲乔美希也竖起大拇指,“我就啥也没看着。”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程宫没好气地道。
“我也觉得很好。”丁建国开口道,“这首歌词号曲也好,十一的这个朋友很有才华,我觉得如果版权没问题,这首歌儿完全可以作为我们乐队的主打。”
“我同意!”杨双树率先表态。
“我也同意!”乔美希第二个举手。
“我没问题!”胡亮第三个道。
歌儿是苏乙拿出来的,他自然不会反对,再加上这个提议是丁建国提出来的,等于是把《路》作为乐队主打歌,获得了全员全票通过。
但程宫却紧紧皱起了眉头。
第92章有问题
“我觉得有问题。”
最终,程宫还是直截了当表达了反对。
他反对将这首《日落大道》微调后的《路》,作为乐队的主打歌。
他的理由很充分。
“这首歌的确是好,无论从编曲、配乐还有词上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首好歌。但好歌不代表就能火,我做经纪人这么多年,见多了拿着好歌也出不了头,最后劣币逐良币的事情。”
“《路》这首歌儿可以等咱们乐队红了以后拿出来刷刷逼格,但现在不行,咱们现在一文不值,我们需要的主打歌一定是要旋律简单,朗朗上口,一听就能抓住人耳朵的东西!”
“那不就是流行吗?”杨双树皱眉道。
前面说过,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就是跟两者之间的差异有关。
从乐理上来说,摇滚重整体、重编曲,摇滚一般先由乐手写出Riff,做出编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词;而流行乐重主旋律、重人声,一般是先有了人声旋律和词,再找人配上伴奏和弦、做编曲。
所以摇滚往往比流行乐更具有音乐性和高级审美感。
从内容和精神上来说,玩摇滚的大多数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好来做音乐,承载的是自己的梦想、喜好和想法,摇滚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自己最想表达的。
而流行乐则大多数是附和市场,市场需求什么,就去做什么,而且过度商业化使得音乐的产出变成流水线,大部分流行乐曲调都简单乏味。除了极少数有态度的音乐人,流行乐的出现就是为了商业,从动机上就不真诚和纯粹。
因此,一个摇滚乐队如果要向流行靠拢,就像是一个人要放弃自己一直坚持的底线一样。
程宫道:“老爷子,当年破吉他乐队那么火,怎么就突然死了?就是因为他们不流行!不够大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