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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
“我说的是男朋友。”
“……我谢谢你。”
贰2.(2)
“我说真的啊。”会长一脸认真,“大学能做什么?不就是用来谈恋爱的吗?你现在不谈难道还等以后进入社会了才来[纯纯的初恋]啊?我是有伴了所以没办法。你不同啊,长得又不差,还孤家寡人一个的。青春易逝年华易老啊,再不抓紧时间,我跟你说以后肯定后悔。”
“这口吻……居委会大妈?”
“当然不是!”
“那你是那聚会活动的托儿?”
“怎么可能^H小说?”
“我知道了。是想让我参加的时候,能顺便帮你物色有没有什么新的单身美女对吧。”
“你真是……我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会长捂着额头叫,片刻又凑到我面前,“当然如果能物色到就最好。我们的新片子正愁缺个女主角。”
“你还是自己找吧……”我干笑了两声,“我帮不了你。我对那种聚会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是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无论是认识新朋友,还是找什么所谓的[恋爱对象]。通通没有兴趣。前者我觉得已经足够。而后者,我找不到自己需要它的理由。恋爱对象?说白了不就是多个能陪自己吃喝玩乐的男人么?然后?吵架劈腿分手。又或是结婚摆酒生子。无非如此。我想象这种种场景,既感觉不到幸福,也体会不到悲伤。对我而言,那与其说是[幸福][悲伤],倒不如划分成[幸运]和[倒霉]要更贴切。而既然有50%甚至更高的机会[倒霉],那恋爱又有什么意义?更何况,我也不觉得那[幸运]就有多好。说到底,还不是会离婚?我如此认为着,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法理解那些因为失恋而流泪心碎的人:“不过就是倒霉了一回么。到底哭什么呢?”
抱持着这般想法的我,面对会长的种种说服自然无动无衷。直到某一天,对方终于放弃了努力——因为他找到了片子的女主角。而我也决定试着去参加一次聚会——因为被女主角刺激的。
女主角,当然就是林艳。
认识林艳后的第二个月,我在当月的聚会帖里留下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主题是去校园后的食街吃火锅。我对火锅这玩意儿没太大想法,也不指望能从一堆羊肉肥牛萝卜香菇里捞出段轰轰烈烈的邂逅。之所以会参加,无非就是被林艳那巨大的转变激发出了斗志,一时间心血来潮,想借此机会也试着[改变改变自己]罢了。
嗯。改掉自己的孤僻。改掉自己的自卑。改掉自己的冷漠阴郁和不知所措。然后,如果可以的话。变成一个爽朗的、自信的、阳光积极的人。
变成那样的人。理想中的自己。
就是这么简单的原因。
贰3.(1)
3
我的记性很差。一天前发生的事情也时常记不住。但直到现在,我依旧能清晰回放出聚会当天的情形。我甚至还记得那晚马路边的路灯的模样:银灰色的钢质,高却笨拙的柱身,椭圆蘑菇状的灯罩,橘潢色的光。
我就是在这橘潢色的灯光里,看到方宇的。
那是在去火锅店的路上。时值吃饭的点,食街两边的大排档坐满了人,熙熙攘攘的。我一个人走在路上。不确定具体的位置,只好到附近的士多店里询问老板。“请问”的“问”字尚未脱口,就被另一个声音盖了过去:“请问福幸火锅店怎么走?”和我脑海里一样的问题,却是更低沉的声线。
然后我转过头,看向身后那个眉眼清淡的男生。他穿一件浅灰的T恤,无论款式花样都非常普通。一如他的整个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他站在那儿,表情空白而温和,平淡就像一杯清水。却反而得以从四周油腻的背景里跳脱出来——[跳脱]这词儿用得有点过,像是在描述一见钟情。但当时我应该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不可能有的吧?一个那么冷漠的我和一个那么普通的他,怎么可能一见钟情?但这片段在我的脑海里重播了那么多遍。时光将它磨得退色,又被岁月添上新的柔光。以至于如今的我早已无法辨别当时的心情。那就当是一见钟情吧。也行。无所谓。回忆是美好的东西,它不需要有多真实。
但有一件事我可以确定。当时的我,确实对方宇产生了一种近似于“直觉”的东西——直觉告诉我,他会是和我参加同一个聚会的人。而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决定朝他搭讪。这之前我从未试过主动向陌生的异性搭讪。但方宇有些不一样,他的气场像是被谁的手温柔拢过,陌生人特有的锋利锐角,在他身上被通通抹成软和的圆弧。这让我觉得放心。觉得……能够从他身上迈出[改变自己]的第一步。
“你也去福幸火锅店吗?”我朝方宇的位置迈前一步,问。
“‘也’?”他轻松抓住问句里的关键字,朝我看过来,“你也是么?”
“嗯。我去那儿参加个聚会。”我点点头,主动抛出自己的目的作为试探。不出所料,对方拉出一声长长的“哦——”,他就这么看着我,表情里渗出一抹隐约的笑意:“那估计我们会是同一桌。”
“嗯。说不定哪。”我跟着笑起来。
“那一起走吧。”他说。口吻里没有疑问也不带祈使。一个再平常不过的陈述句。但是,感觉很好。“行啊。”我走近方宇身边。
“我叫方宇。你——?”
“余裴裴。我叫余裴裴。”我说。下意识地将名字重复了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