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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婚过后,秦毅就频频找机会前往季明珠家。
都说一日不见, 如隔三秋, 原来秦毅是不理解这种心情的, 不过现在,他已经明白了。
反正, 自从两人确定处对象后, 秦毅无时无刻都是在想着季明珠,想听她的声音, 想念她的面容。
可惜, 现在季家时时都有两个大灯泡杵着,秦毅就想和季明珠多说句贴心话也不行, 这时候,秦毅就迫切希望能有一栋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私人空间。
虽然两个小舅子费尽心思阻挠秦毅,可是你有张良记,我有过桥梯, 这不,趁着季明宇的季明安一个没注意, 秦毅就飞快的塞了一封书信到了季明珠兜里, 然后他麻溜的出去挑水了。
嗯, 第一次送情书,还怪不好意思的。
为了让媳妇能立马看见自己的心意, 秦毅还把季明宇和季明安叫了出去。
“明宇, 明安, 我挑完水后,怎咱们去山上打鸟吧!”
“打鸟,怎么打?”男孩子,对这种游戏都很有兴趣,特别是打鸟之类的,又能玩又能有肉吃。
“我有一把弹弓,待会儿咱们就用弹弓打鸟。”
说实话,大冬天的,整天憋在家里,季明宇和季明安早就烦了,只是季明宇他们俩不想放任秦毅和季明珠相处,才一直守在家里。
现在,能出去,还能让秦毅远离姐姐,他们俩自然没有不乐意的。
不过,季明宇这时也觉得,自己实在太傻了,以前他们只是被动防御,每次都是等秦毅到家里后才做各种小动作,可是现在,不是还有另一种方法吗?
一次挑两桶满满当当的水,对以前的秦毅来说还有点难,毕竟他以前在城里时,没怎么锻炼,吃得也不太好,还没吃饱。
但是到了乡下以后,就不一样了,虽然吃的还是粗粮,但最起码他没饿过肚子,偶尔还有肉吃,再加上做农活锻炼,短短一年,秦毅就长高了许多,身体也好了,要挑起两桶水简直轻轻松松。
把水缸挑满后,秦毅就领着季明宇和季明安走了。
秦毅这把弹弓是他自己做的,正因为有了它,秦毅才能时不时的去山上打鸟打雀吃,还可以用打来的肉做成肉干和知青换钱换票。
当然,他换的次数并不多,一个月也就一两次而已。
秦毅的准头也很好,基本上是十发八中,这不,刚到山上,他就打中的树上的一只麻雀,把季明宇和季明安看得佩服得不行。
另一边,等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季明珠才把秦毅送的纸打开。
洁白的纸上风劲有力的写了七个大字——想你,想你,很想你。
心在扑通扑通跳,像揣了一只兔子,季明珠双手捂着脸颊,在心里想,秦毅这是撩人吧!
虽然被撩了,季明珠却发现自己好喜欢这种感觉,心里全是美滋滋,甜蜜蜜的,比吃了蜂蜜还甜。
可是,要怎么回才好呢?
想了半天,季明珠觉得自己作为女孩子还是要矜持点,所以,她只在‘很想你’那三个字的前面加个‘也’
字。
第28节
之后,季明珠又从自己的被窝里拿出了一件毛线衣,这件毛衣是黑白色的,毛线是季明珠去黑市换票买的,季明珠偷偷织了许久,才终于要把这件衣服织的差不多了,现在再把领口收个尾就行了。
衣服是织给秦毅的,上次秦毅送了她钢笔,季明珠也想回送一样,想来想去,季明珠觉得还是毛线衣比较好,又时髦又有足够的心意。
“姐,我们回来了,”季明安跑得小脸红彤彤的,满头是汗,季明珠把手伸到他的脖子处,发现他里面的衣服也全部湿了,季明珠立马不高兴道:“明安,你跑这么快干嘛,里面的衣服也全湿了,要是感冒了怎么办?赶紧去把衣服换了。”
不怪季明珠小心,大冬天的,一热一冷最容易感冒,而季明安的身体抵抗力不是很好,得感冒的几率更大。
季明安咧开嘴嘴笑了,果然姐姐最在乎的还是他,不往他跑得最快,把自己累得一身汗,这样想着,他抱着季明珠的手说自己错了,还对着刚进门的秦毅挑衅了一眼。
季明安的眼神秦毅那是看得清清楚楚,季明珠的话他也听见了,他不由在心里暗骂,这倒霉孩子,都哄了他这么久怎么还这么小心眼啊!像个没断奶的孩子。
君子识时务者为俊杰,看季明珠脸色不好,秦毅立马道:“明珠,都是我不对。”
谁叫是他把小舅子带出去的,要是真生病了,明珠心里肯定不舒服,这种情况下,只有示弱才是正确的。
不过,秦毅感觉好苦逼,在媳妇心里的地位比不过两个小舅子,这种滋味真难受。
季明珠又不是什么不明事理的人,脚长在季明安自己身上,关秦毅什么事,她赶紧道:“秦毅,这又不关你的事。”
季明安:……奸诈
“明珠,今天我们运气好,不仅打了一二十只麻雀,还打了一只斑鸠。”
“这么多啊!”麻雀和斑鸠已经被秦毅他们全部拔了毛,内脏也处理了,季明珠看到的,就是一堆净肉。
这堆肉加起来得有一斤多了,而且全是瘦肉,季明珠就问:“秦大哥,这些肉你想怎么吃啊?”
“要不烤着吃吧,”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