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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田径队时,托尼经常跟我一块儿在健身房练举重。有时候,我们练完还会一起去喝杯啤酒。他教会了我一些魔术和纸牌的把戏,也仍旧对丽兹痴情不改。后来,在又一次膝盖手术后,他的身体已经不再适合从事体育运动了,他愈发觉得,作为补偿,他应当可以娶到我姐姐。
聊到这段往事,他皱着眉头说:“她终于给我回信了吗?”
我们一起来到湖边。在马蒂天马行空地大谈因特网的未来时(“那将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尤勒斯,你懂吗?旧的世界已经无路可走了,但我们很快就会成为开路先锋。”),我打量着他的装扮:中分发型,无框眼镜,休闲装,还有编织皮鞋。这个以前从头到脚一身黑的电脑极客,现在已经有了一副哈佛高才生的派头。虽然哥哥的脸长得不那么出众,长长的鼻子,扁扁的嘴唇(丽兹有一次说:“这张脸就像桑贝[16]的铅笔素描稿。”),但他的模样已经比上学时上了一个档次,何况他现在还干劲十足。
“我一直相信你哥哥会成为一流的经理人。”托尼说,“我就跟着他混了。”
但马蒂依然保留着他的怪癖:每次经过水洼,他都强迫自己从中间跨过。早在寄宿学校的时候,如果不反复检查门把手,他就不会离开房间。得先按四次,然后十二次,接着又是八次。他似乎用一个疯子所特有的科学与严谨发明出了一套完整的逻辑体系,而我虽然总在旁边数数,却从未搞懂他这套体系。
他俩问起我在这儿的情况。我该说什么呢?过了九年,我已经能很好地扮演一个乐观合群的住校生角色,有那么几次,连我自己都以为我真的无忧无虑。但我还是只字不提我的父母。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再做一个孤儿,而是做一个普通的孩子。我小心地把对父母的回忆打包储存,安放在意识的某个角落。以前我还经常去父母在慕尼黑的墓地看看,现在已经好久没去了。
“我不想让你担心,”马蒂说,“但丽兹的情况不好。她不久前来过维也纳,一副要完蛋的样子。她吸的垃圾太多了。”
“她不是一向如此嘛!”
“我是说真正厉害的毒品。我想,现在她大概也有些后悔当初选择辍学了。”
“你怎么知道的?”
“陪我去学校的时候,她看上去很悲伤。反正我知道,她后悔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有好几年的时间,我几乎没有收到丽兹的任何音讯。现在,至少我们偶尔还会联系一下。上次见到她,是几个月前在慕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