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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以黄老之学为治国之策,与民休息,休养生息,积攒国力,以备决战匈奴,这一点,并没有错,但是随着朝廷统治稳固,时日渐久,从乱世过渡到弛世,黄老之学已经难以满足汉朝廷治理天下的需求,以至于导致豪强遍地横行,万民苦不堪言,官府不敢管制的地步。
前秦之覆辙导致后世都认为以严刑峻法治理人民是错误的,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想法,儒家尚且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之说,本身就在言明律法之重要性,蜀汉立国四十余年,国内矛盾很小,基本没有大型叛乱事件和汉民造乱,原因就在于诸葛亮治蜀采用的法制措施,将礼和法完美糅合,采用前秦之严法,也有儒家之宽容,相互配合,相得益彰,蜀地遂安。
而如今大唐也渐渐远离乱世,粮食产量逐年增高,财货数量也日渐增多,万民已经渐渐脱离了前隋之乱带来的恐惧,开始正常生活,而这生活一开始,就难免会激发各种矛盾事件,大唐如今的情况就可以视作汉文帝即位之后,黄老之说继续大行其道,无为而治占据主流意识。
随后也就可以想见,而且大唐和大汉不一样,大汉作乱的是地方豪强,大唐作乱的会是富商大贾,大汉的地方豪强以权势和武力作乱,大唐的富商大贾将以钱财作乱,这倒也并不意味着是绝对的,但是等到海上贸易兴盛起来,大唐国内的财富越来越多的时候,那个时候,肯定会发生大的动乱。
所以臣才会如此担忧,商人有钱,没有权,但是他们就不能以钱货贿赂官员取得权力?陛下可以在长安遍地撒网,使御史掌控一切,但是大唐各地需要多少御史才能填满?一个御史当真可以阻止一切贪污之事的发生?诸葛亮可有遍地撒出御史以监察各地官员?
没有,都没有,因为臣认为,绝对的杜绝贪腐之事是不太可能的,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凡事过了,就不好了,但是将贪腐之事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却是可以做到的事情,而能够做到的,只有法!”
李二陛下深思良久,微微点头:“你说的有理,但是,如何立法?如何颁布实施,如何让所有官员都遵守此法律,怕是没那么容易吧?”
苏宁一度有些想要让李二陛下允许各地设立自发的民间组织,类似于咨议局之类的民主组织去监管的当地官员,让官员的权利受到限制,从而被震慑,可是想了想大唐以民告官不论是否胜诉首先有罪一说,就知道这一点肯定行不通,与其自找不痛快,还是慢慢来比较好,不要把这个**oss给吓坏了……
“这一点臣也无甚把握,但是臣知道的是,强力打压商务发展是愚蠢的做法,只能通过法律手段逐渐引导,究竟如何引导,前人没有给出答案,只能让后人慢慢摸索了。”苏宁老老实实地说道。
四百六十九出海!
对于如何将贞观律修改的适合未来的发展,适合限制和控制目前逐渐失控的情况,苏宁没有什么具体的注意,李二陛下就更不可能有,对于他而言,他只是定下一个基调,然后让臣子拟定条款让他来审核而已,亲自做事情什么的他现在很少去做了,以前还会审核百分之一的奏折,现在也要减半了。
什么事情都让朕去做,要你等何用?!
这是李二陛下的原话,切,想偷懒就明说,说这些没有营养的话是什么意思?苏宁很不爽,当然还有人更不爽,比如魏征那一批人,平白无故被抓了壮丁,悠闲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当然对于他们而言,也没什么日子是悠闲的,只能说事情又多了一点,而且大唐朝内对于法律比较有研究的还真是不多,毕竟没有正宗的法家传人,苏宁自号为纵横家传人,和法家也没什么关系。
不过正宗的传人什么的其实不是非常需要,诸葛亮也不是正宗的法家传人,刘巴也不是,李严也不是,他们都不是法家传人,不还是制定出了《蜀科》?这和法律知识有关系,不用专门挑选百家传人来做,再说了,找得到吗?大唐专门负责法律这一块儿的人不是没有,技术上也不是不过关,找找,还是可以的。
另一个时空中《贞观律》是以《武德律》为蓝本再次改编的律法,在贞观元年开始编辑,以房玄龄长孙无忌等人为首进行制定。前后耗费十年时间,于贞观十一年开始颁布施行天下,不过在这个时空,《贞观律》早了四年,在贞观七年颁布实施,于是苏宁才有了重写《贞观律》的想法。
对于房玄龄他们来说,这就等于是在逗他们,刚刚颁布两年的律法居然要重新编辑,编辑一部法律需要多少时间耗费多少功夫才可以,苏宁知道吗?!但是李二陛下的意思就是这样。鉴于目前快速发展的大唐社会。贞观七年的《贞观律》已经不足以支撑后面的时代,所以为了与时俱进,李二陛下明言要求朝臣协力,共同改进《贞观律》。
和往常不同。这一次没有规定时间。没有规定范围。李二陛下的想法是既然时代在不断的变化,社会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一成不变的法律只会造成社会的僵化。所以干脆就不要有定稿的律法,永远都是在编辑状态,编辑了一条律法,上报皇帝得到批准之后颁布天下实施,至于定稿就不要再有了,免得重新开启修订法律,殊为麻烦。
那些朝臣就有被加上了一个随时修改律法的官职和权力,为此还重新征召一批已经在赋闲的老臣进入法律修订小组参与《贞观律》的改进,对于《贞观律》的条条款款逐步的审查,看看是否有和现行的一些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