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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的巾环。演员乙指着这双胜巾环问演员甲:“此何环?”演员甲回答:“二圣环。”(“圣”与“胜”谐音,“环”与“还”谐音,演员就让“双胜环”故意蕴含“二圣还”的意义。二圣,指被金人俘虏去的宋徽宗和宋钦宗;“二圣还”,是指迎接二帝回国。)演员乙一听,拿起一条朴棒去打演员甲,边打边说:“你只知坐坐太师交椅,攫取银绢例物,却把这个‘二圣环(还)’放在脑后!”
此言一出,满座宾客都相顾失色,秦桧本人则大怒,把这些演员投入牢房,其中有的演员就死于狱中。(见岳珂:《桯史》卷七)
其七
北宋末年,上将军童贯用兵燕蓟,败而窜。在一次内廷宴会上,教坊的演员即席表演,上场的是三四个扮作婢女的演员,而这些婢女的发式却各不相同,非常奇特。她们上场后一一作了自我介绍,一个说,“我是蔡太师(宰相蔡京)家的”,一个说,“我是郑太宰(太宰郑居中)家的”,一个说,“我是童大王(大将军童贯)家的”。
待她们介绍完毕,有人从旁问她们:为什么你们各家的发式如此不同呢?蔡家的婢女说:“我家太师经常觐见皇上,因而当额为髻,称为‘朝天髻’。”郑家的婢女说:“我家太宰守孝奉祠,不宜严妆,因而发髻偏坠,称为‘懒梳髻’。”
最奇怪的是童贯家的那个婢女,竟然满头都是小小的发髻,像小孩子一样。旁人问她:“你家又怎么回事呢?”她说:“我家大王正在用兵,所以我梳的是‘三十六髻’。”(见周密:《齐东野语》。)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用兵之时而梳“三十六髻(计)”,讥刺了童贯逃跑的丑行。
其八
宋代统治者软弱无力,总是听任侵略者虐杀中原人民。有个杂剧演员曾在表演中插入过如下这样一段听了令人泪下的“俏皮话”:
若要胜金人,须是我中国一件件相敌乃可,且如——
金国有粘罕,我国有韩少保;
金国有柳叶枪,我国有凤凰弓;
金国有凿子箭,我国有锁子甲;
金国有敲棒,我国有天灵盖!(见张知甫:《可书》。)
我们曾经说过,同是滑稽性质的表演,汉唐年间的参军戏要比先秦优人更加恣肆放达;现在我们看到,宋杂剧的演员在这条艰险的道路上迈出了更勇敢的步伐。仅以上面所举八例来看,大多直刺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症结,甚至对最高政治决策提出非议,实在是专权政治下的空谷足音。
这些例证还表明,我国古代戏剧家对滑稽的酿制已凝聚成一些习惯规程。例如:
谐音。以“甲子”、“丙子”谐代“子”、“饼子”,以“二胜环”谐代“二圣还”,以“三十六髻”谐代“三十六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