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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作为尚书的怀塔布和许应骙,四位侍郎只是跟着吃挂捞。虽然说当时的体制,尚书侍郎跟现在的部长副部长不一样,侍郎并非尚书的副手,尚书不代递,他们可以单独代递,但一般来说,很少有侍郎吃饱了撑的,会为一个小小的主事得罪尚书的。
为一个主事而丢了官,又不是什么贪赃之类的大事,礼部六堂官多少有点冤。但是在变法之前,怀塔布和许应骙这两个宝贝,就已经吃过一回下属的瘪。清朝的惯例,凡是在内务府当差的人,只要中了进士,就得分发六部。当年有一位文延照先生,就原本在内务府干得不错,中了进士,改到礼部做郎中,按资格排在前面,为领办司员。可是,此公在内务府当大爷当惯了,加上一口很重的鸦片烟瘾,根本起不了早。而领办司员又得经常与堂官打交道,堂官们往往坐着等到天黑也不见他的踪影,很生气,要开他的缺儿。丢饭碗的事儿都是天大的事儿,不过,文延照没有托人求情,而是找了一天,天不亮就跑到怀塔布的家里,要求晋见。门子说,大人还没起呢。文延照大怒,在门庭咆哮,你说我迟到,今天我来了,你还没起,到底谁迟到!如此不公的堂官,早晚有人参你。如此这般,大骂而去。
骂完之后,你还别说,怀塔布和许应骥还真就没敢上奏开了此人的缺儿,经人说和,仅仅去掉了他的领办司员,依旧做他的郎中,还在某司掌印。当年六部的规矩,掌印者权重,但无需干活。这样的安排,正中文延照的下怀。当时的官场就是这样,有来头的下属,即使上司也惹不大起。碰上怕事的,也只好息事宁人。
以往的史家,论及礼部六堂官事件,都以为怀塔布和许应骥是顽固派。其实,他们只是因循保守而已,说白了,无非是俩混日子的高官,多少还有点怕事。这样的官员,在当时满朝皆是。不肯代递王照的奏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真的视王照要求皇帝出国考察的言论过于“狂妄”,那个年代,皇帝怎么能出国访问呢?出了国,尤其是到“敌国”日本,不就是陷君父于险境吗?这样狂妄的言论从他们部里出来,万一皇上不高兴了,他们不也连带着麻烦?对他们来说,跟违抗皇帝旨意比起来,效忠更重要,或者说不犯原则性的错误、不冒风险更重要。不错,他们这样的官僚,对于变法的确充满了疑虑。但这种疑虑与其说是出于顽固,倒不如说是出于本能。在他们看来,宦海沉浮年头多了,怕的就是变化,不变,自己后面的路很清楚,该怎样做也很清楚,但变了之后,就一定有许多不定因素,说不定会危及自己的仕途。为了自己的乌纱帽,下属咆哮,完全可以忍,可以妥协,但是这样的咆哮如果是为了变法,而且是充满风险的变法建议,就难免要阻扰一下。他们这官做到一定份上,大体就是混日子,任何一点风险都经受不起。没想到的是,前一个郎中的事儿平息了,后一个主事的事儿却栽了。
好在戊戌变法很快就结束了,礼部六堂官也官复原职,整个朝廷又继续因循下去,直到混到八国联军入侵,他们才混不下去了。
第三篇 精英的小辫子 第8章刺马案的人工迷雾
张文祥刺马,是清末四大案之一,也是四案中最为扑朔迷离的一桩疑案。张文祥就是张文祥,一个干过捻军,也干过太平军的刺客。而所刺杀的马,是当年的两江总督马新贻。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马新贻在校场阅操完毕,在返回衙署途中,为埋伏在路旁的张文祥所刺杀。此案震动朝野,朝廷调动了曾国藩在内的多名大员审讯勘察,折腾了半年,才算结案。然而,朝野不服,文人笔记,言人人殊,民间则编出了京剧、弹词、评话、文明戏来演绎,越说离结案的结论越远。死后被朝廷立了专祠祭奠的马新贻,在民间的口碑,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卑劣的白鼻子小丑,忘恩负义,贪生怕死,还因好色而谋害结拜兄弟,霸占了结拜兄弟的妻子。
有清一朝,地方大员自太平天国造反以来,折损的倒是不少,但在革命党人没有崛起之前,和平年景遇刺身亡者,还真是少见。两江总督又是跟直隶总督一般分量的最为重要的地方大员,大员突然遇刺,引人关注倒不奇怪。但是,此案从晚清哄传到民国,长盛不衰,跟这个案件自身的特点不无关系。一方面,刺客手法高超,一把锋利的匕首用毒药喂过,行刺过程干净利落,在重兵护卫之中,如天而降,一刀毙命。完事又不逃走,束手就擒。在审理过程中倔强不屈,无论怎么动刑都面不改色,直至最后凌迟处死,一声不吭,绝对是一条汉子。这样的汉子,按情理,不是职业杀手,就是英雄好汉。在人们的期待中,无论如何,此案必有蹊跷,即使没有主使之人,也必有重大冤情。即使如曾国藩这样的老江湖、老宦场,在接到重返两江总督任上审理此案的任命,在跟西太后说起此案时,也认为此案“甚奇”。然而,审理结案的结论却跟人们的期待大相径庭,没有找到主使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曲折案情,不过是一点私人恩怨。那个时候,朝廷的政治又是黑箱,审讯不公开,结论也无从讨论。所以结案之后,人们更是议论纷纷,传言四起,相关的演义事业自然就更发达了。当时又已经有了租界,在别的地方演恶心马新贻的戏可能被禁,但在租界里演,谁也没办法。
此案的结论,从最初江宁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