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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他的衬衫往胸前一遮,起码她能坦然些。
一夜的肌肤相亲之后仍是两个陌生的个体,夜的魔性使人丧失理智,白日的到来提醒著道德规范,太阳底下一切邪魔无所遁形。
活在别人的期待之下,她的世界狭隘又封闭,即使她有一颗吉普赛人流浪的心,窗外的天空虽然辽阔,却没有一朵白云能载走她。
“比我更重要的事?”对她,他已有超乎寻常的占有欲,想一分一秒都看到她。
最好在床上相见,男人的狼性是贪得无厌的。
眼睛张也不是,闭也不是的温绿菊避看他腰以下昂扬部位。“天亮了,我也该走了。”
初行雁轻笑地吻她脸颊,不以为天明是问题。
摇著头,她想摇掉不该有的妄想,她的未来已经决定了,再无变动的可能性,除非她的叛逆心未死,再次起而反抗。
为了弟妹们的将来,她一再的妥协,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往哪退,山高水长,处处险阻。
“我是说你脸红的模样真可爱,让我好想吻遍你全身,一次又一次的占据你的热情。”他简直像发情的公牛,老要不够她。
这种情形很少见,即使对性最好奇的年纪也不曾战了一夜不觉疲累,她对他的吸引力不只是肉体上的牵绊,他所钟情的是她恬雅外表下的狂野灵魂。
或许连她也看不出自己所拥有的毁灭力量,令男人彻底臣服,只为换她浅眉笑靥。
原钻的美要靠琢磨,而她是水洗的白玉,终年躺在河床上经岁月洗炼,夺目的光彩更胜钻石的灿烂,亮得叫人睁不开眼。
所以在酒馆里见她第一眼后,他平静的心起了变化,那种认定的感觉随著一步步靠近而增强,他几乎要仰头欢呼──
就是她。
强烈的声音撼动耳膜,可遇不可求的机缘稍纵即逝。
因此他一直跟著她,以眼睛追随,看著她低头沉思,拢眉轻愁,拒绝一个又一个的搭讪,婉柔又不失得体的回谢他人的邀约。
直到夜深了,一杯喝了三小时的酒见底才肯离去,脸上的寂寞让人怜惜,她不想回家。
“你……你不要……不正经,一个晚上没回去,我怕家人会担心。”温绿菊还是挣脱了,藉著床的阻隔拾起发绉的衣物。
“反正都迟了,迟一个小时或迟两个小时有什么关系,我会替你向你家人解释。”虽然早了些,但先见见面联络感情也好。
想要追人家的女儿得先获得对方家长的首肯,射将先射马,拉拢盟友好过树敌,第一步走得稳才能再出招。
“不必了,我的家人很保守,他们不欢迎外来客。”尤其是他这种雅痞。
如果他是名学者倒好沟通,偏偏他是外祖母最痛恨的律师,她心目中三大恶“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