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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奇,可绝没有令我感到不愉快。我脱掉外套,在一张扶手椅上坐下,挨近哔哔剥剥燃烧的木柴,耐心地等待两位主人回家。
天黑不久他俩回来,对我表示了最热忱的欢迎。丘辟特笑得合不上嘴,忙着张罗用野鸡准备晚餐。勒格朗正发作出一阵激情(除这么说之外我还能怎么说呢?),他找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新种类双贝壳,而更重要的是,他在丘辟特的帮助下紧追不舍,终于捉到了一只他认为完全是一种新虫类的甲虫,不过关于他的认为,他希望天亮后听听我的看法。
“何不就在今晚呢?”我一边在火上搓着手一边问他,心里却巴不得让所有的甲虫统统去见魔鬼。
“唉,我要早知道你来就好啦!”勒格朗说,“可我好久没见到你了,我怎么会料到你偏偏今晚会来呢?刚才在回家的路上我碰见要塞的G中尉,糊里糊涂就把虫子借给他看去了,所以你要到明天早晨才能看到。今晚你就住在这儿,明早日出时我就让丘辟特去把它取回来。它可真是最美妙的造物!”
“什么?日出?”
“别胡扯!我是说那只甲虫。它浑身是一种熠熠发光的金色,差不多有一颗大胡桃那么大,背上一端有两个黑点,另有一个稍长的黑点在另一端。他的触须是……”
“它身上可没有镀锡,威廉少爷,让我来接着你说吧,”这时丘辟特插了进来,“那是只金甲虫,纯金的,除开翅膀,从头到尾里里外外都是金子。我这辈子连它一半重的甲虫也没见过。”
“好啦,丘辟特,就算像你说的,可难道这就是你要让鸡烧煳的理由?”勒格朗以一种我觉得就事而论似乎多少有点过分的认真劲儿对丘辟特说,然后他转向我,“那颜色真的差不多可以证实丘辟特的想法。你绝没有见过比那甲壳更璀璨的金属光泽,不过这一点你明天可以自己判断。现在我只能让你知道它的大概形状。”他说着话在一张小桌前坐了下来,那桌上有笔和墨水,但却没有纸。他拉开抽屉找了找也没找到。
“没关系,”他最后说,“用这个也行。”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小片我以为是被弄脏了的书写纸模样的东西,提笔在上面画出了一幅粗略的草图。当他画图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火旁,因为当时我还觉得冷。他画好图后没有起身,只是伸手把图递给我。我刚把图接过手,忽听一阵狗的吠叫,接着是一阵抓门的声音。丘辟特打开门,勒格朗那条硕大的纽芬兰犬冲进屋里,扑到我的肩上,跟我好一阵亲热,因为以前我来访时曾对它献过许多殷勤。待它那股亲热劲儿过去,我看了看那张纸片,可说实话,我朋友所勾画的图形令我莫名其妙。
“噢!”我把纸片打量了一会儿说,“这是一只奇怪的甲虫,我必须承认,它对我来说很新鲜,我以前从不曾见过像这样的东西,除非它是一个颅骨,或者说是一个骷髅,在我所见到过的东西中,没有什么能比它更像骷髅了。”
“骷髅!”勒格朗失声重复道,“哦,不错,那是当然,它在纸上看起来倒真有几分像骷髅。这上面的两个黑点像是眼睛,嗯?低端的这个长黑点像是嘴巴,再说这整个形状是椭圆形的。”
“也许是这么回事,”我说,“不过,勒格朗,恐怕你不是个画家。我若是真想那甲虫的模样,也只得等到我亲眼目睹之时。”
“好吧,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个画家,”他说话时有点激怒,“可我的画还算过得去,至少画这只虫子还可以。我拜过一些名师,而且相信自己的脑子还不笨。”
“但是,我亲爱的朋友,你这就是在说笑话了,”我说,“这是一个画得很好的颅骨。依照对这类生理标本的一般概念,我真的可以说这是一个画得极好的颅骨。如果你那只甲虫真像这个样子,那它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奇怪的甲虫。嘿,我们倒可以在这一点上玩弄一下令人毛骨悚然的迷信。我看你不妨把这只甲虫命名为人头甲虫,或取个与此相似的名字,博物学中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名称。不过,你刚才说的触须在哪儿?”
“触须!”勒格朗对此似乎显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我相信你一定看见了触须。我把它们画得跟它的身子一样清楚,我想那就够了。”
“好吧,好吧,”我说,“也许你已经画得够清楚,可我还是没看见。”我不想惹他发火,便不再多说,只是把纸片递还给他;不过事情变成这样可真让我吃惊,他为何生气也令我摸不着头脑;而就他画的那幅甲虫图而论,上面的的确确看不见什么触须,而且整个形状确实像一个通常所见的骷髅。
他面带怒容地接过纸片,正要把它揉成一团,显然是想把它扔进火里,这时他偶然瞥向纸片的目光突然把他的整个注意力都吸引住了。一时间他的脸涨得通红,紧接着又变得非常苍白。他坐在那儿仔仔细细地把那张草图看了好一阵子。最后他起身从桌子上取了支蜡烛,走到屋子远端的一个角落在一只水手箱上坐下。他在那儿又开始急切地细看那幅草图,把一张小纸片颠来倒去。可他一直默不作声。他的举动令我大为惊讶,但我想还是小心点啥也别说,以免为他越来越坏的心绪火上浇油。不一会儿他从衣袋里掏出个皮夹,小心翼翼地将纸片夹在里面,然后他把皮夹放进书桌抽屉并且锁好。这时他才开始显得平静了一些,但他进屋时那股洋溢的激情已完全消失。不过他看上去与其说像是发怒,倒不如说是像是在出神。随着夜色越来越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