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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自作主张。
我记得我的早期学校生活是在一幢零乱的伊丽莎白式[3]楼房里度过的。这幢楼房坐落在英格兰一个雾蒙蒙的山村里,山村树木参天,房屋全部异常古老。说实话,那威严的古镇,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仙境。说到这里,我仿佛感到镇上那葱绿幽静的林荫道上惬意的凉爽,仿佛闻到了灌木丛中散发出的沁人肺腑的清香;仿佛听到教堂低沉的钟声,每间隔一小时,便打破灰蒙蒙的暮色中的寂静,冷不防地沉闷地响起,那被风雨侵蚀的哥特式尖塔还在沉睡着呢。一想到这些,我心里便涌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激动。
说不定仔细回味学校生活和在学校发生的一件件事情,还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事呢。我如今身临悲惨境地——悲惨境地。天哪!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现实——那么,我在此杂乱无章地写上几笔,借以寻求哪怕是转瞬即逝的微不足道的解脱,这应该是情有可原的吧。虽然,我所写的琐碎得不足以挂齿,甚至荒唐,但是,与时间地点一联系起来,即意想不到的重要。我幻觉中认出,那时命运初次向我隐约提出警告,后来一直阴魂不散地笼罩着我。让我记住那时吧。
那幢房子,我提到过,又旧又不规则。院子宽阔,围着一堵又高又结实的砖墙。墙上抹了一层厚厚的灰浆,插着玻璃渣。这个牢房般的壁垒限制了我们的活动界线;我们一星期只能出去三次——每星期六下午出去一次,由两个老师领着,穿过附近的田野,散散步——星期天出去两次,也是这样规规矩矩地列队,早晚各一次到村教堂做礼拜。我们校长是教堂的牧师。我多么惶惑不解,多么诧意啊!于是,我擅自坐在长廊远处的靠背长凳上,看他迈着严肃的脚步,慢慢地走上讲坛。这个道貌岸然的人,一脸慈悲,衣冠闪亮,拖着教士穿的长袍,戴着扑满粉的又硬又大的假发——难道他就是最近穿着给鼻烟弄脏了的衣服,板着一张脸,手持戒尺,执行严格校规的人吗?唉,真是天下怪事,荒谬绝伦,令人费解!
在那笨重的围墙一角,有一扇阴沉着脸的格外笨重的门。门上钉满了铁钉,钉尖参差不齐地冒出,使人感到阴森可怕,不由畏惧三分。除了上文提到的那三次间隔的进出以外,大门总是紧闭着;因此,门的两翼每吱呀地响一次,我们都感到神秘莫测——它是大家严肃地评论的世界,或者说是我们更为严肃地思考的主题。
宽阔的场地形状很不规则,有许多大面积的凹进处。其中三四个最大的凹进处连成了运动场。场上地面平整,铺了又细又硬的沙砾。我记得很清楚,运动场既没有树,也没有长凳,里面什么也没有。场子当然在屋后。屋前有一个小花圃,种着黄杨和其他灌木。可说真的,我们难得经过这神圣的地方——第一次进校或最后离校,或当父母亲友来接我们回家过圣诞节或施洗约翰礼[4]时,我们才兴高采烈地经过这地方。
那幢房子呵!——多么古怪的一幢旧厦!——在我眼里真是个名副其实的迷宫!它的不可理解的厢房一个连着一个地迂回曲折、蜿蜒无尽头。随时随地你都难以分清自己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从这一间房子到另一间房子要上下三四梯。侧面的套房数也数不清——想也想不到——一间套一间地无限循环,套来套去没个完。我在那里住了五年,可我从未能够精确地弄清楚我和其他二十来个学生所住的睡房到底在哪个偏僻的角落里。
教室是整幢房中最大的一间——我不禁认为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教室又长又窄,低得可怜,哥特式尖状窗户,橡木天花板。在远处阴森可怕的角落里有一个八到十英尺见方的书斋,是我们校长布兰斯比博士“上课时间”所用的私室,它建筑结实,房门很大,老师不在时,我们宁可被罚死,也不愿去开那个门。在教室其他角落,还有两个同样的像罐头似的房子,虽然远不及那扇门那样使人敬而远之,却仍叫人十分畏惧。其中的一间是“古文[5]”教师的讲坛,另一间则是“英语和数学”教师的讲坛。房里横七竖八、杂乱无章地放着数不清的漆黑破旧的长凳和书桌,乱七八糟地堆着发黑的书。桌子、凳子和书早已面目全非。首字母、名字、奇形怪状的人物和无数的刀痕,比比皆是。房间的一头放着水桶,另一头立着一面大钟。
在这所古老书院的四面高墙内,我度过了我一生的第三个驱邪仪式[6],却毫无枯燥烦闷感。我童年时想象丰富的大脑,根本不需要外界来占据或充实;校园生活固然单调乏味,但与我在成熟的青年时期的奢侈以及壮年时期的罪恶相比较,我从学校生活中所得到的快乐却是无可比拟的。但我必须相信,我大脑最初的发育异乎寻常——甚至很极端。就常人而言,发生在幼年时期的一桩桩事情,在成年时期通常难以留下鲜明具体的印象。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影子——不规则的淡淡的记忆——对零星的欢乐和幻影般的辛酸的依稀模糊的回忆。可我却不这样。童年时,我一定像个男人样,感觉到现在深烙在我记忆中的事情与迦太基[7]奖章上的题铭一样鲜明、深刻、永难磨灭。
可实际上——以世俗观看——没什么好回忆的!早晨梦醒起床,晚上闻铃上床;默读,背诵;阶段性的半放假,漫步闲荡;运动场上的对骂、嘻戏、捣鬼——这些,由于大脑早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