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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今似乎觉得,全世界都被套在一个金戒指里。她进屋吃饭,结婚戒指数不胜数。她去教堂,结婚戒指触目皆是。她驾车出行,结婚戒指在所见的每一只手上暗暗发光,金的、黄铜仿金的、粗的、细的、普通的、光滑的……珠宝店里满目皆是戒指,它们不像奥兰多收藏的那些戒指一样雕花带钻,而只是一个个简单的圆环,上面没镶任何宝石。与此同时,她开始注意到城里人的一种新风尚。过去,人们经常会见到小伙子和姑娘躲在山楂树丛里卿卿我我。奥兰多曾多次路过时,甩马鞭吓他们一跳,然后大笑着走开。现在,一切都变了。情侣们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跌跌撞撞地走在马路中央。女人的右手一律挽着男人的左手。两人十指紧扣,往往直到马鼻子撞到跟前,他们才会慢慢地、笨拙地移向路旁,但即便如此,也还是黏在一起。
奥兰多只能假定她对人类有了新发现。他们不知怎地被一对对地粘了起来,至于是谁这样做,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一无所知了。似乎并不是大自然,因为她观察了鸽子、兔子和猎麋犬,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至少自伊丽莎白时代以来,它一直如此。兽类中并未发生这种黏在一起的现象。那会不会是维多利亚女王,或墨尔本勋爵[54]?是不是他们首先发现了伟大的婚姻?可是,据说女王喜欢狗,她想道,而墨尔本勋爵喜欢女人。这很奇怪——很不雅观,事实上,这种身体上的亲密无间,有某种与她对体面和卫生的观念甚不相符的东西。然而伴随着这些思考的,是她手指的持续刺痛和颤栗。它们让她几乎无法理清思绪。各种念头纷至沓来,像女仆的白日梦般脉脉含情,秋波频送。这些念头让她脸红。除了去买一个那种难看的戒指,然后像别人一样戴上之外,似乎别无他法。她真的去买了一个。她躲在窗帘的暗处,偷偷地把它戴在手指上,心中满是羞辱。但刺痛感依然没有消失,反而灼烧得更剧烈,更难耐了。那天晚上,彻夜未眠。第二天早上,她提笔写作的时候,不是脑子一片空白,任羽毛笔在纸上滴下一滩又一摊泪水般的污渍,就是比这更糟,笔尖飞动,不由自主地写下一行行有关夭折和腐朽的华丽词句。奥兰多的例子或许能证明,我们不仅仅是用手,而是用全身来写作:控制她手中羽毛笔的神经,和她身体里的每一根纤维绕在一起,钻心裂肺。虽然她的麻烦似乎仅仅在左手,但她却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在被毒药侵蚀着,最终只得被迫铤而走险,以求解救之道,那就是彻底屈服于时代精神,为自己找一位丈夫。
显然,这样做有悖她的天性。当年,大公的马车辘辘远去的时候,她脱口喊出的是“生活和爱人!”而不是“生活和丈夫!”正是为了追寻这一目标,她才进了城,来到了前面一章所描绘的那个世界。然而,时代精神是不可违拗的,它痛击每一个试图违背它的人,放过每一个顺从它的人。奥兰多的天性倾向于伊丽莎白时代、复辟时代和十八世纪的精神,因此几乎觉察不到一个又一个时代的变换。但是,十九世纪的精神气质与她简直格格不入。她被这个时代击败了,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败滋味。或许人的精神自有其归属,有的人为这一时代而生,有的人为那一时代而生。然而,奥兰多既然已经是一个三十一二岁的成年女人,性格就已大体定型,容不得强扭了。
她哀愁地站在起居室(以前的书房,巴瑟罗缪把它布置得基督教味浓重)的窗前。她已经妥协地穿上了裙撑,被它的重量坠得直不起腰来。她从没穿过这么笨重、单调且碍手碍脚的衣服。她再也不能和爱犬一起阔步走过花园,再也不能轻快地跑上高地,扑倒在那大橡树下了。裙裾总是沾上湿漉漉的树叶和稻草。饰有羽毛的帽子被微风一吹就有掉落的危险。薄缎鞋特别容易浸湿,并沾上厚厚的泥巴。她的肌肉也不像原来那么灵活柔韧了。她慢慢变得神经质,总是担心墙板后会不会藏着强盗,而且生平头一次害怕走廊里有鬼魂出没。所有这些,都一步步迫使她同意那个来自维多利亚女王,或是其他什么人的新发现,即无论男女,人人都要有一个命中注定的终生伴侣,两人相互倚靠,彼此支撑,至死不渝。她觉得,如果有人可以依靠,可以让她坐下来,躺下去,永远,永远,永远不需要起来,也不失为一种慰藉。时代精神就这样改变着她。她过去那么骄傲,现在却一点点滑下去,陷进了一片陌生的感情泥沼。那肆无忌惮、令人困惑的刺痛和震颤感忽而变成了美妙的旋律,直到听上去似乎是天使在用洁白的手指弹奏竖琴,使她全身都沉浸在无与伦比的和谐之中。
但谁会是她的依靠呢?她向萧瑟的秋风问道。虽然已经到了十月份,但天气依旧潮湿不减。不会是大公,因为他已经娶了一位贵族小姐,在罗马尼亚猎兔好多年了;不会是M先生,因为他皈依了天主教;也不会是C侯爵,因为他正在博坦尼湾[55]缝麻袋;更不会是O勋爵,因为他早已葬身鱼腹。总之,她的所有老相好都以某种方式离她而去了,而德鲁伊巷的奈尔和基蒂们,虽然颇得她的欢心,但都不是依靠的好对象。
“可堪托付的人啊,你在哪里?”奥兰多跪坐在窗台上,双手交握,凝望流云,一副楚楚可怜的柔弱女子的模样。就像她的笔端不由自主地流泻出那些词句一样,此刻她说出的话和手做的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