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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静水县城郊的土路上。李致贤牵着马,与黄惜才并肩走着,心中涌动着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就在半个时辰前,他在集市的人潮中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那个曾经在破败茅屋中,以惊世骇俗的“神妖论”震撼他的穷秀才。
黄惜才的变化是明显的。虽然衣衫依旧简朴,但不再是当初那件补丁摞补丁的旧袍,而是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色布衣,干净整洁。他的背脊挺直了些,脸上虽仍有风霜之色,却少了那份被生活压垮的颓唐。最让李致贤注意的是黄惜才的手——那双手曾经因长期握笔而磨出厚茧,又因各种粗活而布满伤痕,如今指甲修剪整齐,掌心的老茧似乎也软化了些。
“李……李贤弟。”黄惜才犹豫了一下称呼,最终还是用了旧称,“真没想到能在此处重逢。自你离去后,黄某时常想起那夜月下长谈。”
李致贤微微一笑:“黄兄近来可好?我看这市集比往日热闹许多。”
“托贤弟的福。”黄惜才的话里带着真挚的感激,“那袋银钱解了燃眉之急。内子买了些粮食布匹,又修缮了房屋,至少风雨天不必担忧屋顶漏雨了。”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黄某也听了贤弟临走前的劝告,这些时日未再说书,只在城外开了个小小的蒙学堂,教几个邻家孩童识字。”
李致贤心中一动。这倒是黄惜才的好出路——既能发挥所长,又不至于因言辞惹祸。他点点头:“教书育人,善莫大焉。不知学堂现有多少学生?”
“八个。”黄惜才脸上浮现出一丝光彩,“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不收束修,只每日带些米粮柴火即可。其中有两个颇为聪慧……”
他的话未说完,前方巷口忽然传来一阵孩童的嬉笑声。李致贤抬眼望去,只见三四个七八岁的孩子正在玩跳格子的游戏,其中一个小男孩背对着他们,身形比同龄孩子瘦小些,但动作格外灵巧。
黄惜才见状,脸上不自觉露出笑容,扬声喊道:“菡儿!”
那小男孩闻声回头。
时间仿佛在那一瞬间凝固了。
李致贤看到了那张脸——依然是记忆中稚嫩的模样,但眉眼长开了些,那双眼睛还是那般黑亮,透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清澈与敏锐。是黄菡,那个曾在漏雨的茅屋里与他一起看星星、问出“为什么坏人做了官就是神,好人做了贼就是妖”的孩子。
黄菡先是看向父亲,随即目光落在李致贤身上。
李致贤今天穿着寻常文士的素色长衫,与当初那身华贵的道袍判若两人。他蓄了须,肤色因连日奔波而略显黝黑,整个人的气质更加沉稳内敛。按理说,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六岁孩童,时隔数月后很难认出这样改扮过的成年人。
但黄菡盯着他看了三息。
然后,小男孩的眼睛一点点睁大,那黑亮的瞳孔里闪过辨认、确认、惊喜的复杂神色。他撇下玩伴,迈开小腿奔跑过来,却不是扑向父亲,而是直直跑到李致贤面前,仰起小脸,清脆地喊了一声:
“李叔叔!”
这一声“李叔叔”叫得自然又亲切,仿佛他们昨日才分别。
李致贤愣住了。他设想过许多重逢的场景,甚至想过黄菡可能早已忘记他,却没想到这孩子能在瞬间认出改头换面的自己。他蹲下身,平视着黄菡的眼睛,温声问道:“菡儿怎么认得是我?”
黄菡眨了眨眼,语气理所当然:“李叔叔的眼睛没变呀。”
“眼睛?”
“嗯。”黄菡认真地说,“爹说书时讲过,人的模样会变,衣服会变,但眼睛不会变。李叔叔看人时,眼睛里有一种……一种很安静的光,像夜里看星星时那样。”
李致贤心中震动。他想起那个漏雨的夜晚,他与这孩子并肩躺在稻草铺上,透过屋顶破洞望着星空。那时黄菡问了许多问题,他也难得地卸下心防,说了些平日不会与人言的话。原来那些记忆不仅留在他心里,也深深印在了这孩子心中。
黄惜才在一旁有些尴尬,轻斥道:“菡儿,不得无礼。该叫李大人……”
“无妨。”李致贤站起身,摸了摸黄菡的头,“菡儿记性真好。这些时日,可有认真读书?”
黄菡用力点头:“爹教我《千字文》已经背完啦,现在在读《论语》。李叔叔,你上次说京城很大,有好多好多书,是真的吗?”
“真的。”李致贤笑道,“京城的藏书楼有几十万卷书,堆起来像小山一样高。”
黄菡的眼睛亮了起来,那光芒让李致贤想起夜空中最亮的星。孩子扯了扯他的衣袖:“李叔叔,你能给我讲讲京城是什么样子吗?爹说你去京城做大事了,是不是把坏人都抓起来了?”
这话问得天真,却让李致贤心中一紧。他此次途经静水,本就是秘密行动,连当地官府都不知晓,却没想到被一个孩子问到了最核心的问题。他看向黄惜才,后者显然也意识到儿子问了不该问的,急忙上前拉住黄菡。
“菡儿,李叔叔有要事在身,莫要纠缠。”黄惜才说着,又转向李致贤,歉意道,“小儿无状,贤弟莫怪。”
李致贤摇摇头,他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小的油纸包,递给黄菡:“叔叔来得匆忙,没带什么好东西。这是路上买的芝麻糖,你尝尝。”
黄菡接过,却没有立即打开,而是抬起头,眼睛直直看着李致贤:“李叔叔,你还会走吗?”
这问题简单,却让李致贤一时语塞。他当然会走,而且要尽快赶赴京城,那里有堆积如山的案卷、错综复杂的势力、一个号称“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