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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蒙蒙的玻璃后面有个服务员,他头戴白便帽,身穿深蓝防风茄克,驼着背,坐在凳子上读报纸。我都迈步朝里走了,转念一想,还是继续赶路。我已经浑身湿透。像这样的晚上,等你打到出租车保准胡子都留长了。而且这种时候坐车,司机格外记得住你。
我健步走了半个多小时,回到了盖革家门前。那里没有人,路上也没有车,只有我自己的车停在他邻居家门口。我的车凄凉得犹如丧家之犬。我从车里摸出那瓶酒,把余量的一半倒进喉咙,坐进车里点了根烟。我抽掉半根烟,一扔,又从车里出来,向盖革家走去。我打开房门,踏进静谧温暖的黑暗中,站在那儿,任由身上的水轻轻滴在地板上,听着雨声。我摸到一盏灯,点亮了。
我留意到的第一点是墙上少了两三条绣花丝绸。总数我没点过,但有几处棕色的灰泥墙面裸露了出来,很是显眼。我往前走了几步,打开另一盏灯。我看了看图腾柱。柱脚下,那条中式地毯的边缘旁本是光秃秃的地板,现在铺上了另一块毯子。那儿原本没放毯子。放的是盖革的尸体。现在,盖革的尸体不见了。
我惊呆了。我抿紧嘴唇,斜眼看图腾柱上的玻璃眼。我又在屋里四处走了一圈。一丝一毫都没有变化。盖革不在铺着荷叶边床罩的床上,也不在床底下,更不在衣柜里。他既不在厨房也不在浴室里。走廊右边那扇门还是锁着。盖革的那串钥匙里有把匹配的。进屋一看很有意思,跟盖革那间全然不同。是间粗犷质朴、阳刚十足的卧室:光洁的木地板,两块印第安风格的小地毯,两把直背椅,带花纹的深色木头梳妆台,台面上是一套男式洗漱用品和两根插在一英尺高烛台上的黑色蜡烛。床很窄,看上去硬邦邦的,盖着褐紫红色的蜡仿印花布床罩。屋里寒气逼人。我重新锁好门,用手帕擦去门把上的指纹,回到图腾柱前。我跪在地上,眯起眼端详从脚下到门口的地毯绒毛。我想我看到了两条平行辙子,像是脚后跟拖出来的。干这事儿的人是动了真格的。死人的分量可比破碎的心更沉重。
不是警察干的。是警察的话,他们保管还在屋里,摆弄着绳子、粉笔,准备好相机、扑粉,抽抽劣质雪茄,这时刚做好热身运动呢。准已经忙得热火朝天了。也不是凶手干的。他离开得太匆忙。他肯定看到那女孩了。至于那傻子能否看到他,他没法确定。估计他正在逃往远方。答案我猜不到,但要是有人希望盖革失踪而不是仅仅遭到谋杀,我倒不介意。这让我有机会确认是否真的可以排除卡门·斯特恩伍德的嫌疑。我锁好大门,上车点火,开着尾气滚滚的车回家洗了把澡,换了身干燥衣服,吃了顿迟来的晚饭。之后我坐在房间里,喝了很多香甜热酒[1],绞尽脑汁想破解盖革那本带索引的蓝色笔记本里的密码。唯一能确定的是,那是一串人名和地址,也许是顾客的。有四百多个。敲诈勒索的事儿肯定很多,暂且不论吧,这买卖做得也挺大。名单上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凶手。等这本册子交到警察手里,可有得他们辛苦了。
我喝了一肚子威士忌,心灰意冷地上了床;梦见一个身穿血淋淋中国式褂子的男人在追逐一个戴细长玉石耳环的女孩,我跟在他俩后面跑,举着一台没装胶卷的相机要拍照。
[1]hot toddy:白兰地或威士忌等加糖和香料用热水冲泡后的饮料。
9
第二天早上天清气朗,阳光和煦。我醒来时觉得嘴里好像塞了一只电机操作工手套[1]。喝了两杯咖啡,翻了翻晨报。没有关于阿瑟·格温·盖革先生的信息。我甩着昨晚的湿衣服,想把褶皱弄平,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是伯尼·奥尔斯,地方检察官的首席探员。就是他让我去找斯特恩伍德将军的。
“嗳,那老小子怎么样?”他开腔道。听口气就知道他刚睡了个好觉,也没怎么欠人钱。
“我昨晚喝多了,还没醒。”我说。
“啧啧!”他心不在焉地笑笑,随后转换成谨小慎微的警察口吻,有点冷淡得过了头:“见过斯特恩伍德将军了?”
“嗯——哼。”
“为他做了什么吗?”
“雨太大了。”我答道,如果这也算回答的话。
“他们家里人好像总摊上事儿。某个他们家里人的大别克车掉进里多渔轮码头那边的海里去了。”
我紧紧攥着听筒,简直要把它捏碎。连呼吸也屏住了。
“就是这样,”奥尔斯兴高采烈道,“一辆呱呱叫的全新别克轿车,沾了一身的沙子和海水……噢,差点忘了。车里有个人。”
我缓缓呼出一口气,我的呼吸好像就悬在嘴唇上方。“是里根?”我问道。
“啊?谁啊?噢,你是说他们家大女儿勾搭上还私奔结了婚的那个前走私酒贩吧。我从没见过他。他在那地方干吗?”
“别废话了。去那种地方,谁能真有什么可干的呢?”
“我不知道,哥们儿。正要去看看呢。想一起去吗?”
“好啊。”
“赶紧的,”他说,“我在办公室等你。”
刮完脸,穿好衣服,稍微吃了点早餐,不到一个钟头我已身在法院。我坐电梯到七楼,一径走到地方检察官下属们的那排小办公室。奥尔斯那间屋不比别人的大,不过是单人间。他的桌上没别的东西,只有一本吸墨纸、一套廉价钢笔用具、他的帽子和他的一只脚。他是个中等身材的金发男子,两道僵直的白眉,一双镇定的眼睛,牙齿养护得很好。他就像某个你在大街上擦身而过的路人。我刚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