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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父子直系相传的关系都是一寸。高祖与曾祖、曾祖与祖父、祖父与父亲,儿子与孙子、孙子与重孙、从孙与玄孙,彼此都是父子关系,所以都是一寸的关系。在宗法理论中,夫妇一体,所以夫妇之间没有‘寸‘的距离。一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彼此也没有‘寸‘的距离。因此,子女与母亲的关系同于父亲,都是一寸。
横向的关系都是两寸。父亲的兄弟属于旁系亲属,他们都要另立一宗,彼此的关系要比父子关系疏远,因此规定为两寸,如自己与堂兄弟、堂兄弟与再从兄弟、再从兄弟与三从兄弟,都是两寸的关系。
如此,在五服关系的座标上彼此的亲疏关系,只要说出寸数,就完全清楚了。如堂兄弟是二寸,从兄弟是四寸,再从兄弟是六寸,都是兄弟关系;与伯叔的关系用直系的寸数加上旁系的寸数,如叔叔是三寸,堂叔是五寸,从叔是七寸,都是单数。寸数越多,关系越疏。从高祖到玄孙,关系最远的是八寸,所以,韩国人常用‘同高祖八寸‘表示一个家族,图示如下:
高祖
1寸|
曾祖--曾祖兄
1寸|
祖--祖兄--祖堂兄
1寸|
父--叔伯--堂叔伯--从叔伯
1寸|
自己--堂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
1寸|
子--侄--堂侄--从侄
1寸|
孙--兄孙--堂兄孙
1寸|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6 回复此发言
72回复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曾孙-兄曾孙
1寸|
玄孙
这种方法在南北朝鲜至今仍在使用,我们在与他们交往时,常常可以听到他们直接用寸数来表示亲属关系。几年前,韩国岭南大学的一位教授在东北找到了他的一位失散多年的亲戚,回到北京后,他激动地告诉笔者:‘他是我的五寸叔父!‘五寸叔父是堂叔父,关系很近,所以他特别高兴。
二、上杀、下杀、旁杀:丧服等差的确立
如果凡是占一点亲的人死了都要服丧,则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服丧,这就很难有正常的生活,社会也就没法发展。因此,古人将服丧的范围限制在九族之内。
但是,九族之内的亲疏关系有很大差别。父、已、子三代最亲,而无论向上、向下还是向旁系,亲情关系都是越来越疏远,自己与祖父、孙子不仅在血缘上隔了一层,而且相处的时间一般也比父、子少,彼此的情感自然会递衰。与曾祖、高祖就更是如此了,甚至可能从未见过面,只是听父祖说起,情感自然会再度递衰。这种递衰的现象礼书称为‘减杀‘,‘杀‘(shai)是减少、减损的意思。
如前所述,礼的表现形式是与人的内心情感相一致的。在如此亲疏不同、恩情不一的家族中,自然不可能用同一种丧服。古人根据家族内亲情‘减杀‘的原则,制订了与之相对应的五种等次的丧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直系向上,亲情逐代减杀,丧服的等级也由重到轻地下降,称为‘上杀‘,例如,为父亲服斩衰,为祖父母服不杖期,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服齐衰三月。
直系向下,亲情也逐代减杀,丧服的等级也由重到轻地下降,称为‘下杀‘,例如,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为嫡孙服不杖期,为曾孙、玄孙服缌麻。
同样,亲情向旁系亲属的减杀,称为‘旁杀‘,如为亲兄弟服齐衰不杖期,为从父兄弟服大功,为从祖兄弟服小功,为族兄弟服缌麻。
不同的亲属关系服不同的丧服,《礼论》说是‘称情而立文‘,是与不同的情感相适应的。上杀、下杀、旁杀的结果,函盖了人一生中所有的亲属,所以《礼记·丧服小记》说‘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五等丧服的范围,包括了高、曾、祖、父四代以内的所有亲属,最轻的丧服是缌麻,所以《礼记·大传》说:‘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因此民间往往用‘五服‘来指代家族关系,用是否出了五服来衡量彼此是否属于同一个家族。那么,出了五服的远亲有丧事时,又应该如何处理呢?《大传》说有两条原则,一是‘五世袒免‘,就是说,五世之亲有丧事,不必为之服丧,只要在入殓、出殡时左袒、著免(wen,‘著免‘是在头上结一条一寸宽的丧带)就可以了;二是‘六世,亲属竭矣‘,到了六世,尽管彼此的先祖有亲缘关系,但亲属关系就此斩断,即使对方有丧事,也可以不作任何表示。可见,‘五世袒免‘是一种过渡性的丧饰。
三、五等丧服的十一小类
五等丧服,由重到轻依次为斩衰(cui)、齐(zi)衰、大功、小功、缌(si)麻,五服之内又有细分,一共有十一种服丧的情况,其名目和服丧对象大略如下。
斩衰 是五等丧服中最重的一等。
1、斩衰三年。斩衰《礼记·丧服四制》说:‘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服斩衰的对象最少,在本宗内只限于子女为父亲、妻子为丈夫、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