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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一起,执行法律,维护治安。可是,形势对他们不利,因为人数比不过,看样子会被包抄。”
“他是在等独腿帮的人吗?”
“没错。可是,这帮人惹恼了福克斯。总局肯定会怪在他头上,把他好好训一通。独腿帮来了十四个人,不是七个。他们临行前卸下了木腿,两两配对,绑在一起,也就是说,两个人共用两条腿。你想想,当年拿破仑从俄国撤退,不也用的这一招?战术很高明啊。”
我一听这消息,简直像喝了上好的白兰地,立刻精神一振,从椅子上坐起来,眼里重又闪起了光亮。
“所以说,他们要对抗警长和他的手下?”我急切地问。
麦克鲁斯金神秘地笑笑,从兜里掏出几把大钥匙,离开了厨房。我听见他在开那间囚室的门,警长的自行车就放在那儿。一眨眼工夫,他又回到了厨房,手里拎着一只大罐子,罐子上塞着塞子,就像那种粉刷用的桶子。他虽然离开了片刻,但那狡黠的笑容非但没有退去,反而掩藏得更深了。他把罐子拎进卧室,然后拿着一块大帕子又回来了,脸上仍然留着笑意。他一声不吭,走到椅子背后,用帕子紧紧蒙住我的眼睛,完全不顾我的反应和惊慌。黑暗中,就听他对我说:
“那帮瘸子斗不过警长,”他说,“因为如果在我赶回去以前,他们先到了埋伏的地方,那么,警长肯定会用战术和假警报牵制住他们,等我骑车赶到再说。即便是现在,警长和他的手下都还蒙在鼓里,就跟你一样。这样打埋伏确实挺奇怪,可是没办法,因为我随时会骑车赶到。”
我小声说,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我卧室的那只盒子里藏了件宝贝,”他解释道,“刚才那罐子里也有。我打算把自行车油漆一遍,然后骑到马路上。我倒要看看那帮瘸子长什么样儿。”
说完,他就走开了,留下我独自面对黑暗。他回到卧室,关上门。接着,门后响起了些许动静——他开始干活儿了。
我独坐了半个小时,身体仍很虚弱,眼前还是一片漆黑,然而,心里却萌生了逃跑的念头。我肯定是刚活过来,所以才觉得这么累,因为麦克鲁斯金走出卧室,推着他那辆奇怪的隐形自行车经过厨房,而我竟然没有察觉。我肯定是在椅子上昏睡过去了;手帕蒙住了我的眼睛,黑暗主宰了我的世界。
第十一章
慢慢醒来,退去一身的疲惫,等大脑从昏睡中渐渐苏醒、振作,可是因为见不到阳光,也不知是否真的已经睡醒。这是多么不寻常的感受啊。我刚一醒来就想到了这个,接着,便又陷入了对黑暗的恐惧。所幸,我的手终于摸到了麦克鲁斯金的手帕。我撕开手帕,环顾四周,两只胳膊还牢牢绑在椅背上。警局里静悄悄的,貌似空无一人。炉火已经灭了,看天色,大约是傍晚五点的光景。厨房的角落里、餐桌下,暮色早已聚成了斑驳的黑影。
我感觉体力有所恢复,头脑也清醒了,于是伸伸腿,用尽胸腔里的全副力气舒展开双臂。当下心里想,睡眠真是好处无穷,尤其像我这样想睡就睡,简直就是一种天赋。有那么几次,当大脑再也无法面对现实的时候,我竟然就睡着了。这正好跟德塞尔比相反。这人虽然了不起,却有个致命的弱点。他经常莫名其妙地打瞌睡,甚至连一句话都还没有说完。[50]
我站起身,在地板上来回踱步,伸展腿脚。就在经过壁炉的时候,我从椅子的方向看过去,无意中瞥见了一辆自行车露出的前轮,就在通往警局后面的走廊里。一开始,我不以为意,可是等活动完筋骨,也就是一刻钟后,再坐回到椅子上,这才惊觉那车轮有些异样。我敢发誓,车子已经移出来不少,因为现在大半个车轮都露出来了,而刚才轮毂是看不见的。这或许是由于坐的位置换了,所以才造成幻觉。可是,这又不太可能,因为椅子很小,但凡想要舒服,坐姿就不会有太大变化。一想到这里,我的好奇便开始变为惊讶。
我连忙又站起身,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走廊。我四下张望,忍不住惊叫一声——现在,这几乎已经变成我的习惯。原来,麦克鲁斯金走得急,居然忘了关房门,整串钥匙都还挂在锁上。房间靠里面的地方放着一堆油漆罐、几根旧横木、扎了孔的自行车内胎、补胎工具,还有一团黄铜和皮革制的物件,看着有些奇怪,像是装饰用的马辔,可显然有别的用处。不过,我更关注的倒是房门口。警长的自行车倚在门框上,一半露在门外。这显然不是麦克鲁斯金干的,因为他拎油漆罐回厨房,前后才一会儿工夫。而且,忘在门上的钥匙也能证明,他骑车出门前没再回过房间。至于我昏睡的时候,应该也不会有人潜到屋里来,只为挪动一下车的位置。可是,我转念一想,又明明记得警长跟我说过,他因为怕自行车溜了,所以才决定把车关禁闭。我心想,既然这车得像猛兽一样锁起来,那么一旦有机会,它肯定也想逃走。不过,我还是将信将疑,这事太玄乎了,最好还是别多想,除非事实摆在眼前,让你不得不信。因为假如屋里只有一个人和一辆车,而这辆车居然会自己挪动,那这人肯定会被吓跑。现在,我就想着怎么能逃出去,所以绝不能怕这怕那,更何况,这车兴许还能助我一臂之力。
再瞧这车,似乎有种很独特的外形或气质,意态轩昂,绝非同类可以相比。车保养得极好,墨绿的把手和油槽发出迷人的光泽,锃亮的辐条和轮圈上见不到一点锈迹。它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