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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大爱无疆、全知全见的世界之父,指引我的刀锋。
她瞧着高个儿男人走下踏板,来到码头上。此人一身常见的水手行头,身着灰扑扑的衣裤,脚蹬一双结实的旧靴子,披了一条破烂的羊毛斗篷。令她吃惊的是,男人的腰带和后背都没有佩剑,不过,他肩上挎着一个束口的粗布包,那长度足够容纳一柄剑。
听见船上有人喊话,高个儿男人转回头。那是一个身材魁梧、肤色黝黑的男人,颈上系一条红围巾,表明了他的船长身份,正是此人驾船把这位鼎鼎大名的人物送到了眼前的小港口。高个儿男人摇摇头,嘴角一挑,露出礼节性的微笑,继而友好地挥了挥手——那姿势分明是永别之意——然后转身走了。他脚下生风,同时拉起了斗篷上的兜帽。码头上有不少小贩、行吟诗人和妓女,大多数人并没有特别在意他,但也有人见他身材高大,多看了两眼。有几个妓女漫不经心地招揽生意,显然当他是在海上讨生活的穷小子。他只是笑笑,故作遗憾地摊开双手。
一帮蠢婊子,她心想。她蜷伏在阴暗潮湿的小巷子里——过去三天,这儿就是她的家。两边的屋子里住的是鱼贩,她还没习惯这股腥臭。他渴望鲜血,不要鱼肉。
高个儿男人绕过一处拐角,看样子必定是往北门而去。她从藏身的地方站起来,跟了上去。
“该交钱了,宝贝儿。”又是胖小子。自打她来到这条小巷子,他就老找她的麻烦,要她给镚子,否则便向卫兵报告她躲在这儿。最近港口管事的对流浪者没啥耐性,可她知道,真正令他感兴趣的不是镚子。他可能十六岁了,比她小两岁,但要高上一英寸多,魁梧一大截。从他的眼神能看出来,她交的镚子大多贡献给了酒馆。“别装了,”他说,“你说过,再过一天你就走。你还没挪窝儿。该交钱了。”
“求你了!”她尖声嚷道,害怕地直往后缩。如果他没有喝醉,或许会对她的行为有所怀疑:从街上退到阴影里岂不是更容易遭受攻击?“我又搞到了,瞧见没?”她伸出手,一枚铜币在微光中隐隐闪亮。
“铜币!”正如她所预料的,他抬起手,一巴掌打掉了镚子,“库姆布莱婊子。你的铜币我要了,我还要——”
她一拳打向他的鼻头下方,指节突起,精准无比,这一击足以令人疼痛难忍、意识混乱。他的头猛然后仰,一小团鲜血从鼻孔里喷射而出,上唇登时开了花。他摇晃着身子退了几步,与此同时,她从藏在背后的刀鞘里抽出小刀。不过没有动刀子的必要了,胖小子舔了舔皮开肉绽的嘴唇,瞪着茫然无措的双眼,倒在了地上。她提起他的脚踝,把他拖进阴影之中。他的口袋里还有余下的几枚铜币、一小瓶红花和一颗啃了一半的苹果。她拿走铜币,嚼着苹果走开了,没动那瓶红花。估计几个钟头后才会有人发现胖小子,到时候大家很可能以为他是酗酒斗殴的倒霉蛋。
其间,高个儿男人出现在视野内,穿过城门,友善地向卫兵点头致意——兜帽却没有褪下——然后往北边走去。她徘徊了一阵子,啃完了苹果,等他走出大半里之后,才悄然跟上。
愿大爱无疆、全知全见的世界之父,指引我的刀锋。
整个白天,高个儿男人不停地赶路,偶尔驻足张望,扫视路边的林子和远处的路面。只有极为谨慎的人,或是经验丰富的战士,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她没有走到路上,始终藏身在林子里——这片树林覆盖了沃恩克雷的北部乡间——远远地咬住他的背影。他步若流星,稳健有力,不知不觉便行了好几里路。路上也有旅行者来来往往,大多数马车满载货物,不是从港口来,便是到港口去;有几个独行的骑手,没人驻足找高个儿男人搭讪。鉴于林子里贼寇出没,与陌生人交谈实属不智之举。尽管那些人见到他时神色警惕,故作冷淡,他却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丝毫不以为意。
暮色降临之时,他离开大路,走进林中寻觅适合扎营的地方。她跟踪而至,只见他在一棵巨大紫杉的枝丫底下寻了一小片空地,于是她躲在一丛金雀花后面的浅沟里,透过纵横交错的枝叶看他扎营。不愧是野外生存的老手,动作麻利,简省至极:捡来柴火,燃起火堆,清扫地面,铺好铺盖,不过一转眼的工夫。
高个儿男人背靠紫杉树坐下,开始吃晚饭。他啃了一块牛肉干,又从水壶里喝了一大口水,然后盯着逐渐微弱的火苗。奇怪的是,他神情紧张,似是在偷听什么重要的谈话。她也紧张起来,担心被对方发现,于是抽出了小刀。他能感应到我的存在吗?她颇为好奇。牧师警告过她,他体内有黑巫术,可能是她所面对的最强大的敌人。当时她笑了,一甩手将小刀掷向谷仓墙壁上的靶子——在这儿,她接受了多年精心的指导。小刀正中靶心,刀身剧烈颤抖,靶子应声碎裂,坠落在地。“圣父保佑我,记得吗?”她说。牧师狠狠地抽了她一顿,因为她傲慢自大,还大逆不道地宣称自己参透了世界之父的圣意。
她看着高个儿男人满脸紧张的古怪模样,等了一个钟头,他眨了眨眼睛,往林子里扫视一圈,然后裹着斗篷睡下了。她又忍了一个钟头,等到夜色最深的时候,林中漆黑如墨,唯一一缕光亮来自于那将熄的火堆。
她从蹲伏的浅沟里站起身来,反转刀柄,刀刃平贴在腕后,以掩住寒光。她使出平生所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