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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两人格外消瘦,在野外生活了太久,身上也污秽不堪,女人似乎对此还挺满意。“逃跑的奴隶很难填饱肚子。”进城的前一夜,女人说。他们在距离大桥几英里处的上游河岸宿营,因为没钱交过桥费,也担心引起守桥卫兵的注意。
“我们是在坑里认识的,”她对弗伦提斯说,“他们把两个奴隶扔进一个洞里,指望我们俩生孩子。我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离开了家人,是被某个凶残的北方部落抢走的。部落名字无关紧要。他们都是相当厉害的战士,好多柯利泰原是北方废物的后代,被抢过来后养大的。我原以为你生性残忍,会蹂躏我清白的肉体以泄欲,结果发现你很善良,于是我们之间滋生了爱意,打算一起逃出去。这趟跨越帝国的旅行是一次可歌可泣的生死考验,最后我们抵达倭拉城,藏在船上一路西行,到了瓦林斯堡的码头,届时会有一位好心的大人认出你来。”
她微微一笑,知道弗伦提斯听到所谓好心的大人时吃了一惊。“这是一个相当长远的计划,爱人,我们的盟友有很多傀儡。”
翌日清晨,他们游泳渡河。旭日东升,河上起了雾气,他们游过湍急的河水,抵达了对岸。驻守西门的卫兵挥手拦停了一辆马车,几个打算进城的旅行者也被推了出去。原因很快就搞清楚了——整整一个兵团的士兵正迈步穿过城门。弗伦提斯认出了那面旗子,一头长着红色獠牙的野猪,是第三十步兵团,在乌恩提什全军覆灭,如今又重整旗鼓。跟在他们后面的是第十六步兵团,俗称黑熊。一个又一个兵团开拔出城,似乎所有的疆国禁卫军都出动了。他们走到一群围观者旁边,听见别人的闲谈中蹦出了几个词——“库姆布莱”和“守塔大臣”。
“也不算太失败嘛。”疆国禁卫军走过时,女人喃喃道。
弗伦提斯数出了十个齐装满员的步兵团和五个骑兵团,紧接着最后一支队伍出现了。和前面的兵团不一样,他们披着深蓝色斗篷,锁甲加身,头戴皮盔,打出的旗子是高塔奔狼。这支队伍的将军比大多数士兵都年轻,尽管体格偏瘦,却有不怒自威的非凡气度。他同样是第六宗兄弟的打扮。
弗伦提斯心念一动,刚要大喊,束缚之力忽然收紧,生生地憋在了喉咙里。女人露出遗憾的笑容,强迫他转过脸去。“还不到兄弟重逢的时候,亲爱的。”
于是他没能目送凯涅斯带领奔狼离开瓦林斯堡,队伍里的老兵也无暇留意人群中那个浑身湿透的强壮乞丐。
西城区和他记忆中的样子差不多,或许干净了些,但孩提时代熟悉的那些街道、小巷和门廊依然如故,只是时隔多年,好像统统变小了。在他小的时候,这是一座巨大的迷宫,前一刻还是大胆小贼的游乐园,遇到帮派火并,转眼就变成了血淋淋的战场。嘲笑街上有一间用木板围挡的小屋,他可以睡在外边。曾经住在那儿的女人有一头乱糟糟的长发,由于过度服食红花导致眼神呆滞,还有一个男人浑身散发尿骚味儿和酒臭气,弗伦提斯当时年纪小,还没记清那人的长相,后来不知道是结了什么仇,他在一家酒馆背阴处被人捅了刀子,血流干了。不久,头发蓬乱的女人也失踪了,据说去了窑子,也有人说她跳河了。至于她姓甚名谁,弗伦提斯从来不知道。
“别担心,”女人捏紧他的手,“很快就不会有了。我的丈夫不用再回忆起这么多残酷的事。”
她带领弗伦提斯来到仓库区,走到一扇做了记号的门前,那是用粉笔画出的同心圆。她重重地叩门,然后原地等待。出来应门的人一身穷苦水手的行头,但弗伦提斯立刻辨别出他是柯利泰,体态和举止一目了然。他向女人点头致敬,然后退到一边,要是在倭拉,他必须深鞠一躬。仓库里堆满木桶,摞得老高,仅有中间的一块空地,十几个柯利泰等在那儿,腰挎带鞘短剑。女人走过去,他们纷纷鞠躬。“这里谁是头儿?”她问。
门口的柯利泰踏步上前:“我是,女主人。”
“一切都准备好了吗?”
“是的,女主人。”
“你们的目标是什么?”
“王宫。等您抵达此处,我们于一个钟头后发动袭击。继而我们到北门集合,袭击第六宗主楼。”
“多少人?”
“所有暗线全部出动,女主人,外加一队自由骑兵。我们的全部兵力应有五百人。”
女人看了一眼弗伦提斯:“还不够。等将军上岸了,告诉他,要三倍的兵力,我说的。”
“是,女主人。”
她四下张望,闻到了仓库里的霉味,不禁皱起鼻子:“这破地方有吃的吗?”
他们拿来了加浆果的燕麦粥,这是柯利泰的标准餐食,弗伦提斯早在坑里就知道了。尽管逐渐滋长的恐惧令他心惊肉跳,但因为太过饥饿,他还是狼吞虎咽地连吃了两碗。他正用勺子刮着碗底,有人重重地叩响了仓库的门。
女人向他们的头儿点头示意,后者打了个手势,派出两名手下。两人抽出短剑,隐入仓库门两侧的阴影之中,然后头儿打开门。走进仓库的男人个子很高,衣着华丽,细皮嫩肉,眉清目秀,可惜有几分惊惶失色,但表情还算坚毅。见他走来,女人站起身,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大人。”
那人点点头,直勾勾地盯着弗伦提斯:“真的是他?冒牌货的话,国王一眼就能认出来。”
“我可以保证,大人,这就是死而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