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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伊莲当弓手比做饭靠谱多了。她的胳膊没力气,拉不开弓,于是达沃卡给了她一把弩。营地的炖锅很快就受益于她新学的本事,每天都有林鸽、野鸡或是兔子带回来。自从头一晚在火堆边相识之后,宗会的母猎犬几乎和她形影不离,伊莲给它起名为黑牙,因为它一咆哮就露出色泽暗沉的尖牙。
“今天收获不多。”她说着,扔了一只野鸡在火堆边。“我觉得这片林子的猎物都打光了。”她傲慢地瞧着艾伦迪尔,“小子,你来杀鸡,怎么样?”
“你自己杀,傲慢鬼。”
“乡巴佬!”
“臭丫头!”
他俩一来一回吵个不停,弗伦提斯起身走开,顺便巡视营地。简利尔·诺林在向一群年纪较轻的新兵教授基础剑术,他们大多是不满十五岁的男孩。达沃卡正与厄蒙德过招,自打这位年轻的骑士恢复了气力,两人成天切磋武艺。他们使用的武器是铁头棒,彼此翻转腾挪,林间回荡着木棍相击的闷响。弗伦提斯对罗纳人的风俗略有耳闻,见达沃卡神情专注,不禁怀疑她这是在考验新的丈夫。
格瑞林和三十四号坐在一起,施虐者仔细地模仿宗师教他的每一句疆国话。“我的名字叫卡维尔。”他说疆国话的语调非常古怪,几乎没有重音。自从他倒掉了止疼药水,日子就特别难熬,常能看到他在小帐篷里浑身颤抖,满头冷汗,有时嘴里咬一根棍子,忍着不叫出声来。每天夜里,他睡着的时间很少超过一个钟头,弗伦提斯陪在旁边,看着他辗转反侧,痛苦呻吟,甚至剧烈抽搐,用倭拉语连连哀求。弗伦提斯不知道求饶的是他,还是他所折磨的那些人。
“这是你选的名字?”弗伦提斯问曾经的奴隶。
“暂时用用,”他回答,“我不知道取什么名字。您愿意的话,还是可以叫我三十四号。”
他接着往前走去,看到壬希尔宗师在马圈里忙活,尽管马匹的数量还不多,但仍在与日俱增。宗师把它们拴在远离营地的一小块空地里,每天寸步不离——除了睡觉以及艾伦迪尔或伊莲给他送饭来的时候。事实证明,他也记不住两个年轻人的名字,正如记不住弗伦提斯的名字一样。
“需要玉米,小子。”他一边检查母马的蹄子,一边对弗伦提斯说。这匹高大健壮的猎马是几天前带回来的,前主人是一个锦衣华服的倭拉人,带了区区几名卫兵,就莽撞地闯进森林打野猪。经过三十四号的讯问,得知此人是倭拉帝国某个末流权贵的儿子,仅供出了一条有价值的消息:瓦林斯堡如今在达纳尔大人手里。
“这对我们是好事,”格瑞林宗师说,“封地领主的脑子不大灵光。”
“最好别低估他,兄弟。”厄蒙德说,“野猫没道理可讲,杀人可不眨眼。”
面对壬希尔的请求,弗伦提斯的答复和前几次一样:“我们缺玉米,宗师大人。”
“玉米长肌肉。”疯子宗师快活地说着,走向另一匹马。这匹久经战场的公马是从自由骑兵那里搞到的,尽管口鼻灰白,但肌肉厚实,腿脚强健,脖子也相当有力。“战马要吃玉米。草没营养。”
“我尽量弄一些来,宗师大人。”弗伦提斯不止一次这样说了,“您还需要什么吗?”
“问问耶斯廷宗师,请他多打几块马蹄铁,有三匹马的蹄子秃了。然后你把饭食清理干净。”
弗伦提斯见他打理起公马的毛皮,眼里饱含热情。“遵命,宗师大人。”
他走到附近的岗哨,执勤的卫兵原是都城戍卫军的一名下士,现在负责警戒南面。“还是没有迹象?”
“没有,兄弟。去了有半天了。”
公鸭和贼猫清早出发,去执行一次侦察任务,而且是他们破天荒主动请战。弗伦提斯怀疑他们是去取回以前埋在城郊的财物,很有可能不打算回来了。其实令他吃惊的有两件事,一是他俩居然这么久都没有离开,二是他俩总能在千钧一发之际逢凶化吉。
但愿他们走运,他等到黄昏依然不见盗贼们的影子,心里这样想着。现在可能已经在去尼塞尔的路上了吧。
“上周的伏击战搞到了不少白兰地,还有剩的。”他从掩蔽的岗哨里钻出来,对下士说,“等你换了班,就去喝两口。”
忽然有短促的哨声响起,这是可能存在危险的信号。他立即伏下身子,观察着昏暗的林间。不久,一阵粗重的喘息声传来,公鸭跌跌撞撞地闯进了视野。几周以来,由于配给贫乏、生活艰苦,匪徒的体重轻了不少,可他跑起来仍旧非常吃力,无论路程远近。他一看到弗伦提斯现身,立刻瘫倒在地,大口喘气,时间掌握得不迟不早。
“有埋伏。”他吐出几个字。弗伦提斯递来水壶,大汉接了过去,先浇了一脸,然后猛灌几大口。“我们被抓住了。那些混账奴隶士兵,还有几个仑法尔人,看样子是做买卖的猎人。”
“贼猫呢?”下士问。
“被他们杀了,不然呢?他们慢慢地对付他,要我在旁边看着,但我跑了。”
“怎么跑出来的?”弗伦提斯问。
“我解开了绳子,不然呢?混江湖的都会这套把戏。”
“绳子?他们没用链子铐住你?”
公鸭无言地摇摇头。
弗伦提斯抬起头,竖起耳朵聆听森林之歌,搜寻最细微的动静……有了,虽然极轻极弱,但确定是狗叫声无疑。仑法尔人的猎狼犬,不是奴隶犬。
“回营地!”他一把拉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