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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湾溪水绕卓朵伏流,我的爱在那儿卖红啤酒,山呀山呀你多么陡,姑娘们沿着你那小路走,庄稼汉耕地在白山头。”
“我倒不用为你担心,”帅克说,“有了你这种才能,你是可以在神父这儿干下去的。”
于是那天早晨路卡什中尉第一次见到了好兵帅克那张正派的诚恳的面孔。帅克向他宣布:“启禀长官,我是帅克,是神父打牌输给了你的。”
Ⅱ
军官使用勤务兵已经是源远流长的制度。甚至连亚历山大大帝也似乎有勤务兵。肯定无疑的是,封建时代国王的用人扮演的也就是这种角色。堂吉诃德的桑丘·潘沙不是勤务兵又是什么?我倒是很感到意外,为什么就没有人写出一部部队勤务兵史来。要是有人写了,我们就可以从中读到亚玛维拉公爵在托列多之围时何以会吃掉他的勤务兵了——而且饥饿到连盐都没有放。那是公爵自己在回忆录里说的。他说他那勤务兵的肉很细、很嫩、很脆,口味介于鸡肉和驴肉之间。
在一本介绍战争艺术的德国古书里,我们还读到过对于勤务兵的要求。古时候的勤务兵必须是虔信的、道德的、诚恳的、谦逊的、勇敢的、大胆的、敦厚而且勤劳的。简而言之,勤务兵必须是个模范。可到了眼前的时代,这种模式已经受到相当程度的修改。现代的勤务兵往往用不着虔信、道德或是老实。他撒谎,骗主人,常常把他那上级的生活弄成十足的地狱。他是一个狡猾的奴隶,玩弄出五花八门的骗人花招,去给主人增添痛苦。在这种新一代的勤务兵里,你就找不到高贵的费南多(亚玛维拉公爵的那位跟班)那种自我牺牲型的人物了,他是再也不会愿意让主人不加盐巴就吃掉了。而在另一方面,我们也见到指挥官使用各式各样的方法跟现代的勤务兵进行殊死的斗争,以求维护权威。那方法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恐怖。1912年格拉兹审判过一桩案子,主角是一位上尉。他把自己的勤务兵踢死了,却被宣判无罪,因为那只是他第二次踢死勤务兵。在这一类先生们眼里,勤务兵一文不值,只是个可怜虫,往往也就是主人的仆妇、奴隶或打杂的丫头。这样的身份逼得勤务兵玩弄心计、使用花招,那倒不足为奇了。他在这个星球上的地位只能跟古时的酒保近似。酒保之所以认真,是拳头与惩罚训练的结果。
不过,也有人从勤务兵一跃而成为宠幸,变成全连或全营的恐怖者。所有的军士都得贿赂他。他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