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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气味。有三个人,都是老前辈,看见威廉斯离开自己的座位,走过来和他们一起坐了一会儿,都十分惊奇。年轻士兵看着他们的脸,似乎有问题要问。但最终啥也没说,停留片刻,又走开了。
威廉斯为人落落寡合,有一半的室友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其实,他在部队的现用名并非他的本名。刚参军那天,一个粗鲁的老中士低头瞪着他的签名——L.G.威廉斯,然后冲着他大喊:“写下你的名字,你这下贱的小乡巴佬,你的全名!”士兵等了许久才解释清楚这些首字母就是他的名字,他唯一的名字。“那么,叫这个讨厌的名字,你不能入伍美军,”中士说,“我给你改成埃—尔—基,行吗?”威廉斯点点头,见他如此满不在意的样子,中士粗野地大笑起来。“他们真给咱送来个二百五啊。”说完,又继续看那些文件。
眼下已进入十一月,大风呼啸了两天。一夜之间,人行道边小枫树的叶子被寒风捋得光秃秃的。层层落叶宛如金灿灿的毯子铺展在树脚下,变化万千的朵朵白云轻轻地漂浮在天空上。次日,下了一场寒雨。凄风冷雨的街道上,经雨水浸泡的落叶变成褐色,被行人无心地踩踏,最后有人用耙子将其耙走。雨过天晴,衬托着冬日的天空,落尽叶子的树枝尽显金银细丝的美丽姿容。清晨,枯草上结了一层白霜。
休息了四个晚上之后,二等兵威廉斯又去了上尉家里。他已摸清这家人的生活习惯,所以这次他并未等上尉安歇。半夜里军官尚在书房工作,他就上楼进了“夫人”的房间,在那儿停留了一个小时。之后,又站在书房窗前,好奇地注视着屋里,一直到深夜两点上尉才去楼上就寝,因为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件事,士兵并不了解。
在这些窥探和在“夫人”房间守夜时,士兵没有丝毫的怯意。他只是感觉,但不做思考;他只是经历,但不对眼前或过去的行为进行反思总结。五年前,L.G.威廉斯曾杀过一个人。因为一手推车的肥料,他同一个黑人发生了争执,随即拔刀将其刺死,并藏尸于废弃的采石场。他是一时愤怒才动了杀机,那殷红的鲜血和被他拖进树林那松软的尸体令他久久不忘。他仍记得七月那个烈日灼烧的下午,到处充斥着尘土和死亡的味道。他有种莫名、麻木的痛苦感,但绝无丝毫的惧怕心理,而且从那以后他没有一次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是杀人犯。人的头脑犹如一幅编织材料丰富、手法复杂的挂毯,其颜色是从感性经验中提取而来,图案则产生于智者的脑回。二等兵威廉斯的头脑灌满了缤纷奇怪的色调,但却不见轮廓,形态缺失。
在这些初冬的日子里,威廉斯唯有认识到一件事:他开始察觉出上尉在跟踪他。尽管脸上的包扎还在,疹子也没消去,上尉依旧每天两次出去骑一会儿马。回来办完还马登记后,他仍在马厩前逗留片刻。在去食堂的路上,有三次威廉斯回头时都看见上尉在身后,约十码远之外。在路上多次和军官擦身而过,说明不是巧合。有一次偶遇,士兵走过去后驻足转身回头看,离他不远处的上尉也停下了脚步,半转过身来。天已近黄昏,冬日的暮霭带有淡淡的紫罗兰色。上尉的炯炯目光坚定且残酷。过了几十秒钟,他们同时转身,各自继续前行。
第四章
在驻地,军官很难与士兵有私人往来。彭德顿上尉意识到了这一点。倘若像莫里斯·兰登那样当个普通部队长,指挥一个连、一个营,或是一个团,他就能有些机会接触手下的士兵。所以,兰登少校几乎熟知自己所领导的每个人的姓名和面孔,这是在军校工作的彭德顿上尉力所不及的事。除了骑马(这几天任何马上骑术对上尉来说都不够刺激),他无法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与自己逐渐厌恶的士兵建立关系。
然而,上尉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欲望,想在他们之间建立一种关系。对士兵的日思夜想不断地撩动他的心。他尽量多找正当的理由常去马厩。二等兵威廉斯为他备上马鞍,他骑上马时为他拉住辔头。每当上尉预知要同士兵见面,他就会感到自己头发晕。在他们短暂、冷漠的相遇时,他会奇怪地患上感官印象失灵症;一接近士兵,他就发现自己视力模糊且听力下降,只有当他骑马远去,剩他孤身一人时,那幅景象才第一次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想到这个男青年的面孔——沉默的眼睛、湿润性感的厚嘴唇、童仆般稚气的刘海——这一影像简直令他如坐针毡。他很少听见士兵说话,但是他那含糊不清的南方口音犹如一首令人忐忑的歌曲不断在上尉的脑中回旋。
傍晚时分,上尉常独自漫步在马厩与营房之间的街道上,希望能遇见二等兵威廉斯。当看见他在远处懒怠的姿态时,上尉感到自己的喉咙发紧,几乎按捺不住了。待他们走到彼此的面前,威廉斯总是恍惚地越过他的肩头凝视远处,缓慢随意地举手行礼。一次,他们迎面走近,上尉见他剥开一块糖,随手将糖纸扔到了人行道边整洁的草地上。这一行为惹怒了上尉,走了几步之后,他又返回去捡起糖纸(是“宝贝露丝”牌子的糖[44]),放进口袋里。
基本上,彭德顿上尉的生活过于严谨规矩、缺乏情感,他并没有细想过自己对士兵这种莫名的厌恶。只有那么一两次,他因服用了过量的速可眠,醒得晚了,回想起自己近期的行为,令他感到不安。可是,他却没有真正地努力去迫使自己在内心做出一个评定。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