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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杂种。”
我只是摇摇头。我可不打算跟他对打。他说不定会举起办公桌砸向我的脑瓜。他哼了一声走了,差点儿把门也卸了去。
下一个上门的是个女人。既不老,也不年轻;既不干净,也不肮脏;但显然又穷又笨,衣着寒酸,牢骚满腹。跟她同屋的女孩——在她眼里,在外谋生的所有女性都是女孩——从她的提包里拿钱。这里一块那里半块,可积少成多。她估计少了二十块钱,她损失不起,而搬家她也负担不起,她更雇不起侦探。她认为我或许能打个电话吓唬吓唬她的同屋,但不要提到她的名字。
她花了二十分钟左右才讲清楚这事,一边说一边不断地捏她的提包。
“这电话你认识的人都可以打。”我说。
“是啊,不过你是个侦探。”
“我没有获得执照去吓唬我全无了解的人。”
“我要告诉她我来找过你。我不一定说是她。只说你在着手调查。”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这么说。你倘若提到我的名字,她可能会打电话来,那我得说实话。”
她站起来,将那只破旧的提包往肚子前面一甩。“你真不够绅士。”她尖声说道。
“谁规定我必须当绅士?”
她嘴里咕哝着离开了。
午饭过后,来了一位叫辛普森·埃德尔魏斯的先生,有名片为证。他是缝纫机代理公司的经理,一个神态疲惫的小个子,四十八到五十岁之间,小手小脚,穿了一件袖子过长的咖啡色西装,僵挺的白衬衫领子下系着紫色领带,领带上饰有黑钻。他平静地坐在椅子边缘,拿忧伤的黑眼睛望着我。他的头发也是黑色的,又粗又浓密,看不见白发。他有一弯修剪过的红褐色小胡子。倘若你不细看他的手背,会以为他只有三十五岁。
“叫我辛普好了,”他说,“别人都这么叫。报应啊!我是个犹太人,娶了个异教徒为妻,才二十四岁,很漂亮。她已经离家出逃好几次了。”
他摸出一张照片给我看。他可能觉得她漂亮,可我觉得她只不过是个长着一张小嘴的肥娘儿们。
“碰到什么麻烦事了,埃德尔魏斯先生?我不受理离婚事务。”我想把照片还给他,他挡开了。“除非顾客对我谎话连篇,”我说,“不然他就是我的老爷。”
他笑笑:“说谎对我没好处。这事也无关离婚。我只想要梅布尔回家。我不找到她,她是不会回家的。这大概是她的一种游戏。”
他平静地说着她的事情,没有丝毫怨气。她酗酒,胡闹,在他眼里,她算不上一个称职的老婆,但这说不定是因为他从小受到的家教过于严厉了。她心胸宽大,大如广厦,他说,他爱着她。他没有自欺欺人地把自己描述成理想情人,只不过是个领工资回家的安分守己的职员。他们在银行里有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