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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去了:那儿有一股肉腥味。我马上检查了一下,却没有发现什么。也许这股气味是我自己的。我不禁认为,我的躯体闻起来像猫食的味道,不管今天早上我往身上喷了什么样的陈腐香水——是意大利的“托斯卡”,还是“玛吉莉芙”?或许是法国的“香丽温”?我还有东一摊、西一摊零零碎碎的这类东西。米拉,如果你有时间处理的话,可以把它们装在绿色的垃圾袋里。
理查德觉得我需要抚慰的时候,就送给我香水。除了香水,还有丝绸围巾,以及做成小动物、笼养鸟或金鱼形状的小珠宝别针。这些都是根据威妮弗蕾德的口味买的,但不是买给她的,而是买给我的。
从提康德罗加港回来的火车上,以及后来的几个星期里,我一直在琢磨劳拉的便条——据瑞妮说是她留给我的。当时,她一定清楚,不论她打算向医院的陌生医生说些什么,都可能会引起后果。她一定知道这是一次冒险,所以她事先有所提防。以某种方式,在某个地方,她给我留下了一个信息,一条线索,就像丢下的一方手帕或洒在树林里的白色小石子。
我想象她以一贯的书写方式写这张便条。毫无疑问,那是用铅笔写的,一端被咬过的铅笔。她常常咬手中的铅笔;小时候,她嘴巴里有木屑味。如果是彩色铅笔,她的嘴唇会变成蓝色、绿色或紫红色。她字写得很慢。字迹稚嫩,圆圆的元音字母和封闭的o;字母g和y的茎长长的,有些抖动;i和j上的点是圆的,远远地靠右点着,仿佛那一点是被一根无形细线牵着的黑色小气球;“t”的交叉笔划倾向一边。我在想象中坐在她旁边,看她下一步干什么。
她写完了便条,装进信封,封上口,然后藏起来,就像她在阿维隆庄园藏她那一包七零八碎的东西一样。她会把这个信封藏在哪里呢?不可能藏在阿维隆庄园;在她被送走之前,她根本没靠近过那里。
噢,一定藏在多伦多的家里。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理查德找不到,威妮弗蕾德找不到,姓穆加特罗伊德的用人们也找不到。我到处寻找——抽屉底下、碗橱后面、我的冬大衣口袋里、我的手袋里,甚至我冬天戴的手套里——但什么也没找到。
后来我想起来,有一次在祖父的书房里碰见她,那时她十岁左右。她把家用《圣经》摊在面前;那是一本皮封面的大书。她正用母亲的旧剪刀剪下书中的一些章节。
“劳拉,你在干什么?”我说,“这可是《圣经》呀!”
“我把我不喜欢的部分剪下来。”
我把她扔进废纸篓里的书页抚平:一条条的《编年史》、一页页的《利未记》,以及圣马太的一些片言只语;其中有耶稣诅咒不结果的无花果树的事。现在我想起来,在劳拉上主日学校的时候,她对关于无花果树的那一段很是气愤。耶稣对一棵树竟如此恶毒,她感到义愤填膺。人人都有倒霉的时候,瑞妮当时一边说,一边轻快地搅着黄碗里的蛋清。
“你不该这样做。”我说道。
“这只是纸,”劳拉说,并不停下手中的剪刀。“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印在上面的话。”
“你会惹大麻烦的。”
“不会的,没事,”她说道,“没人会翻开看的。他们只会看前面的内容,查查出生、结婚和死亡之类。”
她又说对了。从来就没有人发现过。
想到这里,我翻出了我的结婚纪念册,里面是婚礼上拍摄的各种照片。威妮弗蕾德自然对这本纪念册没什么兴趣,也从未见理查德深情地翻看。劳拉一定知道这种情况;她一定知道这本纪念册很安全。但她一定想过,什么原因会让我自己去翻看呢?
如果我一直在寻找劳拉,我会去翻看的。她知道这一点。纪念册里有许多她的照片,四个角用黑三角贴在褐黄色的纸页上;她身穿伴娘的服装,紧绷着脸,盯着脚下。
我找到了那张便条,但不是用字写成的。劳拉对我婚礼上的那些照片肆意着色,那一管管的染色剂是她从提康德罗加港埃尔伍德·默里的报社办公室里偷来的。她肯定还一直藏着。对于她那样一个声称鄙视物质世界的人,她连扔东西也不会扔了。
她只涂改了两张照片。第一张是婚宴的集体照。照片上,伴娘和伴郎被涂上一层厚厚的靛青色——他们完全从照片上消失了。照片上留下了我、理查德和劳拉自己;还有威妮弗蕾德,因为她是首席女傧相。理查德被涂上可怕的绿色,威妮弗蕾德也一样。我被涂上一片水蓝色;劳拉给自己涂上明亮的黄色,不仅是她的裙子,而且手和脸也都涂上了。这种明亮意味着什么?颜色确实明亮,似乎劳拉的体内在发光,就像一盏玻璃灯或者一个荧光小女孩。她不在向前看,而是向旁边看,好像她的注意力根本不在照片上。
第二张是在教堂前拍的新郎和新娘的正式结婚照。理查德的脸被涂成深灰色,以致五官都看不出来了。他的双手被涂成红色,似乎火苗从四周以及脑袋里喷射出来,仿佛头颅本身在燃烧。我的结婚礼服、手套、面纱、花束——这些装饰劳拉都没劳神去涂抹。然而,她对我的脸却关爱有加——她把它给涂白了,所以眼睛、鼻子和嘴看上去像是蒙上一层雾,犹如寒冷潮湿天气里的窗户。她把照片的背景乃至我们脚下的教堂台阶完全涂黑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影,似乎在半空中飘浮,在最深邃、最黑暗的夜色里飘浮。
[38]家用《圣经》:附有供记录家庭成员、生死、结婚等空页的大型《圣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