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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灭_第21节(3/3)

明灭  | 作者:覃仕勇|  2026-01-14 20:49:59 | TXT下载 | ZIP下载

“林木瓜”。清豫亲王多铎攻下了南京,随即遍檄四方,附近州县的官员纷纷投降,林之骥却愤然挂印辞职而去。

在林之骥的带头下,江阴参将张宿、海防程某、县丞胡廷栋、学使朱国富、兵务马鸣霆等也纷纷去任。

江阴没有县令,清廷便安排降清的前明进士方享负责接管。

方亨,河南人氏,是大明末年的一个无耻文人。当初,河南省还没有进入清朝版图,方亨就急不可耐地跑入清营大献财物,因而得到了清廷的青睐。

赴江阴任职之日,方亨纱帽蓝袍,没有改换明朝的服饰,不带家属,只有家丁二十余人,一副小人得志的派头。

入了县衙,方亨出具清廷的委任状,宣布自己为江阴县令,正式接管江阴。他拖着官腔问管理造册的官吏:“各县已献册,江阴何以独无?”官吏赶紧出具各图造册。方亨将其收起,派人送往南京,意为江阴已经归顺清廷。

新官上任三把火。

方亨烧的第一把火就是全县民众必须剃发。

他声称:“豫王有令,江阴限三日剃发!”

五月二十七日,有四个长相凶悍的满洲兵莅临江阴,自称奉清常州太守宗灏的差遣,前来监督剃发执行情况。对这四个满兵,方亨毕恭毕敬,奉若神明,将他们迎入同察院,然后严令剃发。

二十八日,方亨出示告示,严申剃发是满清的法令,不能违背。

司马迁在《史记》中列举了十大侮辱,其中剔发、易服占其中之二。况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这头发岂可说剃就剃?

尽管方亨一再重申,但全县百姓无一人愿剃。

二十九日,县里一些比较有名望的乡绅聚在一起,联名上书要求留发。

上任办理的第一件事就没办好,方亨恼怒不已,见了这帮人,不由得破口大骂。

众人听他骂,一齐回骂,说:“汝是明朝进士,头戴纱帽、身穿圆领,来做清朝知县,羞也不羞、丑也不丑?”

方亨被气得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改日清晨,方亨到文庙行香,众多百姓在后试探追问,说:“如今江阴既已归顺,江阴百姓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方亨板着脸说:“还没有执行剃发令。常州府派遣来的四名满兵,便是专门前来负责此事的,你们赶快剃发。”

众人愤然道:“头发怎可剃掉?”

方亨森然作色道:“这是大清律令,不可违抗!”

一个名叫许用的书生高呼道:“头可断,发决不可剃!”

吵闹不休之间,从常州府发来了布告,上面赫然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句子。

方亨命书吏抄写该布告以四下张贴。

书吏看到“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字眼,一下子没忍住,把笔摔到地上,发狠说:“死了算了,抄什么抄?!”

方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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