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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读了好几遍那几句话:
“最大的危险,是失去了一个人的自我。它会悄悄地被忽视,仿佛只是区区小事;但其他东西如果失去了,比如失去一只胳膊,一条腿,五块钱,失去妻子,等等,都一定会引起注意。”
如果不是得了不治之症,这些话马龙即使看见了也不会注意的,可是现在这句话让他浑身一震,他翻到第一页开始认真读起这本书来。但没看一会儿还是让他觉得无聊,他闭上眼睛,只想刚才那一段他记住的话。
无法想象自己死亡时候的真实样子,他又再度陷入自己生活的琐碎无趣之中。他失去了自我……他明白这是肯定的,但是怎么失去的?什么时候失去的?他的父亲是来自梅肯的药品批发商,他是父亲的长子,父亲曾对他抱有很大希望。那些美好的孩提时代现在回想起来,让四十岁的马龙觉得很温馨。所以那时候他应该没有失去自我。但是父亲对他抱的希望太大,后来成了马龙的负担。父亲决定让他今后当医生,那是他自己年轻时的梦想。结果十八岁的马龙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十一月他第一次看到了雪。那时候他买了一双冰鞋,甚至真的到纽约中央公园去学滑冰了。在哥大的时光还是挺美好的,他还吃了从没尝过的中国面条,学会了滑冰,惊叹纽约的繁华。他一直没注意到自己的学业成绩在下降,直到已经真的赶不上了。他努力追赶……在考试前学习到半夜两点……但是班里有很多犹太学生,他们的成绩都在中等偏上。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马龙勉强过关,放假回家时他俨然是一名医学院预科生了。当秋天又回来,纽约的雪、冰和城市已经不再令他惊奇。第二年学期结束他考试没过,他感觉自己实在不是学医的料。他那种年轻人的骄傲无法让他再回到梅肯去,于是他搬到米兰,在格林拉夫的药店里找到一份当店员的工作。是不是这人生第一次的屈辱让他开始失去自我了呢?
玛莎是格林拉夫先生的女儿,马龙第一次邀请她跳舞,是那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他穿着自己最好的蓝色西服,而玛莎穿的是薄纱连衣裙。他们是在“麋鹿俱乐部”那里的舞会跳舞。当时他刚成为麋鹿俱乐部成员,第一次触碰到玛莎身体的感觉以及为什么会邀请她去舞会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反正那次舞会之后他就开始和玛莎约会,约会了好多次,因为他在米兰也不认识几个女孩子,而玛莎的父亲是自己的老板,这就省事多了。但他却从没想过爱情是什么,更别说和玛莎结婚了。结果有一天老格林拉夫先生(他其实还没那么老,只有四十五岁,但当时年轻的马龙看着他觉得他已经很老了)突然就因心脏病去世。药店被出售。马龙向母亲借了一千五百美元买下了这个店,十五年分期付款。就这样他背上了十五年的房贷,也在自己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就有了妻子有了个家。玛莎其实也没要求和他结婚,但是她似乎觉得如果马龙不这么做就成为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于是马龙向玛莎的哥哥——也就是当时的监护人,说自己要娶玛莎。两个男人握了握手,一起喝了杯“瞎骡”鸡尾酒。这些就都顺理成章地发生,顺利得不能再顺利了,但是当他看到玛莎那天下午穿着精致的衣裙,还有去舞会时穿的那身薄纱裙子的时候,他还是为之倾倒。玛莎帮助他找回在哥伦比亚大学失去的尊严。然而当他们在格林拉夫先生的客厅成婚的时候,在她母亲、外祖母、他哥哥们,还有一两个姨妈面前,玛莎的母亲开始哭起来,马龙也想哭,但他忍住了,听着结婚庆典仪式有条不紊地进行,他突然迷惑起来。在“撒米”仪式进行完之后,[36]两人就坐火车去北卡州的吹石公园度蜜月。从那以后,马龙其实也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他后悔和玛莎结婚,后悔或失望的情绪一直都有。虽然他没有在哪一天说出“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吗”这样的话,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会无言地叩问自己。不,他没有失去一只胳膊或一条腿,也没丢五元钱,但是一点点地,他失去了自我。
如果马龙不是得了绝症,他也没工夫深思这个问题。但如今死亡就快来临,他躺在医院病床上,看着自己鲜红的血一滴滴流淌,虽然他对自己说,我才不在乎要花费多少医药费,但是他人还在医院里,就已经开始担心每天二十美元的住院费了。
“亲爱的,”玛莎在她每天的探病时间说,“我们去哪里好好旅行放松一下怎么样?”
马龙听了在床上一下子挺直了身体,床单已经被他的汗浸得潮湿了。
“你就是在医院里躺着,看上去也很紧张很焦虑。我们可以再去‘吹石’公园,呼吸呼吸山里新鲜的空气。”
“我不想去。”马龙说。
“……或者去看海洋。我这辈子就见过一次大海,那还是我去我表妹莎拉家呢。她们家在萨凡纳。[37]我听说海滩那边气候很好,不是很热也不是很冷。稍微生活变化一点儿会让你精神好起来的。”
“我总觉得旅游太累人。”马龙没有告诉太太自己在计划秋后去佛蒙特或者缅因州看雪。他悄悄把那本《致死的疾病》藏在枕头底下,他不想和玛莎讨论这本书的内容,那样显得他好像和妻子关系很亲密似的。但是他还是很心烦地说:“我在医院待得难受。”
“我知道有件事你一定喜欢去做,”玛莎说,“你该养成习惯,让哈里森先生下午照顾药店。否则光干活不娱乐会把人变傻的。”
从医院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