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穿越 > 隋唐五代史 > 隋唐五代史_第141节(3/3)
听书 - 隋唐五代史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隋唐五代史_第141节(3/3)

隋唐五代史  | 作者:史仲文/胡晓林|  2026-01-14 21:52:56 | TXT下载 | ZIP下载

分享到:
关闭

实为祈求农作物丰收的节日。

  赐火、扫墓之俗 寒食和清明是农历三月里的两个节日。寒食节期间只能吃凉东西,故又称"冷节"。又因有禁火的习俗,也称"禁烟节"。禁火习俗传到唐代更加盛行,而且十分严格。唐玄宗天宝十载(751 年)三月诏敕,严申寒食禁火。当时官府执行禁火甚严,每到此节,村社的里正用鸡毛翎到各家灶灰中去扫掠,如果毛翎变焦了,就要治罪,可见唐人对寒食节的重视。虽然如此,如经皇帝特许,豪门权贵在寒食节的晚上即可燃火。韩翃《寒食》诗借古喻今,讽刺了这种不公。诗曰:"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

  在唐代的寒食、清明风俗中,除禁烟更加严格之外,又产生出一种新的风俗,即在清明这一天,重新钻木取火,称作"取新火"。据《唐辇下岁时记》载:"长安每岁清明,(尚食)内园官小儿于殿前钻火,先得上进者,赐绢三匹,金碗一口。"皇帝每年清明日要举行隆重的赐火仪式,把新的火种赐给群臣,以示皇恩浩荡。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七引《迂叟诗话》云:"唐时唯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戚里之家。"唐诗中对禁火赐火的景况有真实的描绘。韩溶《清明日赐百僚新火》诗云:"朱骑传红烛,天厨赐近臣,火随黄道见,烟绕白榆新。荣耀分他日,恩光共此辰。"王濯《清明日赐百僚新火》诗亦云:"御火传香殿,华光及侍臣。星流中使马,烛耀九衢人。"在清明节,能得到皇帝所赐新火是很荣幸的,所以得到新火的近臣无不感激涕零,特别那些小官。唐代宗时,溧水(今属江苏)县令窦叔向忽然得到皇帝赐给的新火,使他倍感荣耀。他作《寒食日恩赐火》诗:"恩光及小臣,华烛忽惊春。电影随中使,星辉拂路人。幸因榆柳暖,一照草茅贫。"从这些诗中看出,唐朝皇帝除了把新火赐给身旁的近臣外,还常派宦官(中使)用蜡烛将新火送到外地赐给地方官,以示勉励和恩宠。得到新火的官员用柳条接得中使传来的新火,插在门前,以炫耀于人。后来人们争相仿效,相沿成俗,每逢寒食、清明,便在家门前插有杨柳枝条。

  扫墓祭坟是寒食、清明节期间的重要活动。虽然这种扫墓风俗起源甚早,但在寒食、清明节时进行扫墓则开始于唐代。据《旧唐书·玄宗纪》载:开元二十年(732 年)四月二十九日,唐玄宗鉴于当时"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代相传,浸以成俗"的现状,下诏"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自此,寒食扫墓用诏令形式正式确定下来,并列入五礼中。值得注意的是唐代的

(快捷键:←) 上一页返回目录(快捷键:Enter)下一章 (快捷键:→)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
Top
关闭
手机客户端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