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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任教的名人有唐时的颜翊,五代时的李善道、朱弼、陈贶,宋初的明起、刘涣、陈舜俞、陈珦等。颜翊率弟子三十余人,授经于白鹿洞中达三十余年。李善道任洞主时,学生百余人,皆为时望。宋弼任助教,学生质疑向难,详加剖析,造就不少人材。据马令《南唐书》载:朱弼,字君佐,建安人也。精究五传,旁贯数经。开宝中,谓金陵,一举以关头中第,授国子助教,知庐山国学。生徒数百。。。弼至,性本严重,动持礼法,每升堂讲释,生徒环立,各执难疑,问辩峰起,弼应声解说,莫不造理。虽题非已出,而事实联缀,宛若宿构,以故诸生诚服,皆循规范。这是关于白鹿洞书院初期教学活动最详尽的记录。宋初明起任白鹿洞主,学生数百人。这说明,在庐山国学时期,除了采取"个别传授"的教学形式外,还采用了"升堂讲论"或称之为"升堂讲释"的教学形式,这是书院教学的基本形式之一。
此外,从现在的历史资料来看,白鹿洞的教学授徒,大概除了传授与研习儒家传统的孔孟经书外,也学习史籍、诗文以及诸子百家文集。庐山国学诸生,有的长于军事、政治;有的"精于经史、能为文章";有的以文学盛名;更多的则能诗,善诗,以诗盛名于四方。国学里甚至还发生过学生讼诗的案件。《全唐诗》中至今尚保持了庐山国学师生的不少诗篇。可见诗文也是庐山国学的重要教学内容。
从唐末到宋初,在白鹿洞就学的名人有伍乔、江为、杨徽之、刘式、刘元亨、蒯鳌、殷鹄等。伍乔是庐州人,在庐山国学读书数年,苦节自励,对《易》经探索精微。江为是陈贶的学生,在白鹿洞读书二十余年。杨徽之读书于白鹿洞,长于诗。刘式在南唐读书于白鹿洞时,曾手抄《孟子》、《管子》等书,据说是当时的一种日课。刘元亨在白鹿洞读书时,博学贯经史,一百多学生都像对老师那样地尊敬他。
五代宋初的白鹿洞书院,已有相当的影响,培养了一些人才,并且显示出书院教学的某些基本特点,诸如选择环境比较安静、交通比较方便的校址;确定固定的、有长期保证的经费来源;选派有相当造诣的教师掌教;学习内容广泛,相对自由,少受科考牵制;师生之间质疑向难,学徒之间互相切磋;师徒各有专攻,各有所长;大师悉心讲学授徒,四方学子闻风聚合等等。这些都对以后书院的办学模式和教学活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科举考试古代社会的人才选拔主要有两种性质:荐举和科举。
在科举制度建立以前,古代社会的人才选拔主要是乡举里选的荐举制。
"科举"一词由来已久,各时代都有其确定的内涵,而其共同的核心却是设科举士。隋唐五代时有称为"科举"者,如李肇《唐国史补》卷下云:"贞元十二年(公元796 年),。。德宗闻之,怒,欲废科举。"但更多以"科第"、"科选"称之(称"科第"者如赵璘《因话录》卷二《商部》上云:"权文公德舆,身不由科第,掌贡举三年。"称"科选"者如王定保《唐摭言》卷十三《无名子谤议》条云:"贞元中,刘忠州任大夫,科选多滥进。")《通典》卷十五《选举》讲唐代科举及第之时说:"凡众科有能兼学则加超奖,不在常限。按令文,科第秀才与明径同为四等,进士与明法同为二等。然秀才之科久废,而明径虽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自武德以来,明经唯有丁第,进士唯乙科而已。"此处所言"科第",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常科,已明确含有分科选人之意。
杜牧与高元裕讨论科举问题时说:"科第之设,圣祖神宗所以选贤才也,岂计子弟与寒士也。。。况国家设取士之科,而使子弟不得由之?若以科第之徒浮华轻薄,不可任以为沿,则国朝自房梁公以降,有大功,立大节,率多科第人也。"(《樊川文集·上宣州高大夫书》)接着他历举唐朝十九位名臣的科第出身,包括进士科、下笔成章举、制策科、宏辞制策科等。联系当时诏书所说的"朝廷设科取士,门目至多",完全可以肯定杜牧所谓的"科第",即分科举人之意。
"科举"、"科第"、"科选",均突出"科"字,可见今人诠释"科举"为分科举人,正合古人原义。
科举制度就是按照不同的科目来选举人才,这在当时的典籍中早已明载。《唐六内》卷书《尚书礼部》云:"凡举试之制,每岁仲冬,率与计谐。其科有六:一曰秀才,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通典》卷十五《选举》亦曰:"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其常贡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明法,有书,有算。"
总之,"一切以程文为去留"(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即白丁能不能解褐为官,一切都以考试合格与否为标准,这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在选举中是否实行"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不仅是科举制与荐举制最根本的区别,而且是科举制与选举制度中其他入仕杂途,诸如恩荫、军功、吏道、赀纳、方技等最根本的区别。
(一)从"九品中正"到"设科举士"
设科举士的制度创立于隋。隋统治者废除九品中正制,创建科举制度。
用科举制度取代九品中正制,是历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