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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曾望颜的信中称:1841年5月30日,英军从城北越秀山一带撤军,取道泥城回英舰,三元里等处一百零三乡民众数千人,中途设伏,歼敌百余名,斩兵目二人,围困英军。义律请广州知府余保纯弹压。余保纯私自出城解和,民众逐渐离散。[132]类似此种说法的还有《中西纪事》、《道光洋艘征抚记》等,但战果却有扩大,称斩英军将领伯麦、霞毕,歼英军200人至300人不等。
二、靖逆将军奕山对此曾上过三道奏折,说法完全不同。第一次奏称(6月13日):他曾命城西北、东北各乡团勇首领,分路搜捕,结果“杀死汉奸及黑白夷匪二百余名,内夷目二名”,并称南岸义勇斩英军头目一名,可能是伯麦。第二次奏称(6月22日):5月30日,英军在城北唐夏乡(三元里西北)焚掠,义勇与之相战,斩英军先锋霞毕及兵弁10余人。第三次奏称(8月6日):5月28日,大雨冲没在城北抢掠的汉奸和英军官兵100余人;三元里等村义勇砍毙英军先锋霞毕及兵弁10余人(该奏未称具体时间,联系前奏,当为5月30日)。[133]奕山的奏折,将三元里抗英事件说成是团练、义勇所为,而战果也缩至10余人。
三、当时担任水勇头目的林福祥,于1843年写道:1841年5月30日,英军经由三元里往牛栏冈方向抢劫,由于林福祥事先与各乡约定联防,三元里等80余乡数万民众将英军包围,歼敌200余人,后由余保纯解围,英军方得出围回归。[134]林福祥将作战目的说成是反抗劫掠,同意这种反劫掠说的,还有《广东军务记》等资料。
四、时在两广总督祁幕府的梁廷枏于道光末年出版的《夷氛闻记》中称:由于英军的暴行,当地举人何玉成柬传各地,三元里等90余乡聚众数万人“率先齐出拒堵”。英军出战,民众佯退,诱至牛栏冈围歼,斩伯麦、毕霞。英军被围困而不得出,义律派人求救于余保纯,余保纯奉祁命而进行劝解,民众始退去。[135]
五、刊于1872年的《南海县志》称:1841年5月28日和29日,英军分扰三元里等处,民众愤甚,“歼而瘗之。”5月30日,英军大至,前来报复,民众十余万与之相战,斩其头领,歼敌数百人。5月31日,民众继续战斗,余保纯前往劝谕,民众离散。[136]
此外,还有一些零星记载,或内容不够系统,或资料的形成时间太晚,不再详录。
从以上五种文献对照来看,有关此次抗英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战果均有区别,这是因为:一、文献的作者除林福祥外,均未亲历,王庭兰、奕山、梁廷枏均在被英军围困的广州,而《南海县志》的作者又据30年后的采访;二、此次抗英斗争的组织者们没有留下有关的文献。因此,仅凭这些记载,我们无法判断孰是孰非,区别其中的史实与传说。
让我们对照一下英方的记载。
英方的记载可谓是众口一词,[137]又以其陆军司令郭富的报告最为典型。
1841年6月3日,郭富从广州撤往香港的途中写下了给印度总督的报告,称:5月30日中午12点左右,他在城北越秀山四方炮台发现,许多非正规部队在其阵地之后三四英里处的山脚下(似为白云山一带)集结列阵。他遂率军进攻。对方且战且退,随即又聚合反攻。由于大雨,英军的燧发枪无法射击,对方与之肉搏。郭富下令撤退,对方因作战不利亦后退。回到四方炮台后,他又发现有一个连的马德拉斯土著步兵未归,即派海军两个连携带不怕雨淋的雷击枪前往救援。救援英军发现该连被数千民众包围,开枪驱散民众,救回该连。5月31日清晨,郭富派人通知余保纯,若不停止此类行动,将中止先前达成的停战协定。至当日中午,民众聚集了1.2万至1.5万人,包围英方阵地。余保纯前往劝解,民众撤离。[138]
若将中英文献参照互核,还是有相同之处的,其中又以梁廷枏的说法与英方记载最为接近。由此,我们似可以认定:一、三元里等处民众于5月30日首先集结,准备一战;二、三元里等处民众且战且退,诱敌深入,有既定的战术;三、英军在与民众的交战中遭受了损失;四、5月31日获胜的民众包围四方炮台;五、由于余保纯的劝解,民众方退。从此五点中,我们可以大体辨明三元里民众抗英事件的基本史实。
这里,还须说清两点:
其一,按照英方的记载,是民众方面的率先集结引起英军的进攻;而中方文献多称是英军的“撤退”、“抢劫”、“报复”而开战,未称民众方面的率先行动。这是为什么呢?
我以为,这一疑点不难解释。
1841年5月28日,即奕山与义律达成停战协定的次日,奕山发布告示:
现在兵息民安,恐尔官兵、乡勇、水勇人等未能周知,合再明白晓谕:……尔等各在营卡安静住守,勿得妄生事端,捉拿汉奸。如遇各国夷商上岸……亦不得妄行拘拿。倘敢故违军令,妄拿邀功……查出即按军法治罪。[139]
根据这一告示,任何有组织的主动的军事行动,非但无功,而且有罪。三元里抗英斗争有许多乡勇和水勇参战,组织者自然不敢明言系其主动。就是叙事最详的《夷氛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