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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说。
“别告诉我你跟那些与疾病合为一体的人一样。那样的人我认识太多了,叫人灰心丧气。就好像说,癌症是增长型行业,是吧?能把人整个吞噬的行业。可是,你肯定没有提早举白旗吧。”
我不禁想到,也许我正是如此。我拼命琢磨着怎么向奥古斯塔斯·沃特斯推销我自己,哪些生活热情值得标榜,可是在接下来的一阵沉默中,我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多么有趣的人。“我没什么特别之处。”
“这话我可不接受。想想你喜欢什么东西。随便什么,第一个出现在你脑子里的。”
“呃,看书吧?”
“你都看什么?”
“什么都看。恶俗的言情,矫揉造作的小说和诗。”
“你写诗吗?”
“不写。”
“你看看!”奥古斯塔斯几乎嚷嚷起来,“海蓁·格蕾丝,你是全美国青少年中唯一一个喜欢读诗却不写诗的,这说明了很多问题啊。你一定读了不少了不起的大部头吧,是吗?”
“也许吧。”
“最喜欢哪本?”
“呃……”我说。
我最喜欢的书,高居榜首的,是《无比美妙的痛苦》,可我不太乐意告诉别人。有时候,你读的某本书会让你充满一种怪异的宗教般的狂热,让你深信不疑地觉得,唯有全天下的活人都读过了这本书,面目全非的粉碎世界才能恢复原样。可也有别的书,像《无比美妙的痛苦》这样的,你甚至不想跟人提起,这些书是独一无二专属于你的私人珍藏,将这份钟情公之于众简直无异于背叛。
这本书甚至谈不上写得多么经典多么好,只是它的作者彼得·范·豪滕似乎对我有着诡异而超乎想象的深深理解。《无比美妙的痛苦》这本书是属于我的,就好像我的身体属于我,我的思想属于我一样。
话虽如此,可我还是告诉了奥古斯塔斯。“我最喜欢的书,很可能是《无比美妙的痛苦》。”我说。
“是写僵尸的吗?”他问。
“不是。”我说。
“暴风突击队 [1] ?”
我摇摇头。“不是那种。”
他微微一笑,向我保证:“我要去读这本里面没有暴风突击队、标题乏味的可怕的书。”我立刻觉得刚才好像不应该告诉他才对。奥古斯塔斯转了半圈,从床边桌子底下的一堆书里抓起一本平装书和一支笔,在扉页题词一般匆匆写了几笔,说:“作为回报,我别无所求,只希望你看看这本才华横溢、动人心弦的小说,是我最喜欢的游戏改编的。”他把书递给我,书名叫作《黎明的代价》,我笑着接了过来。接书的时候,我们的手不知怎么碰到了一起,然后他握住了我的手。“好凉。”他一根手指按住我苍白的手腕。
“准确地说是供氧不足。”我说。
“我喜欢听你说医学术语。”他说。他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