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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着凯特琳在货架之间迤逦而行,她购物时的那股子激情和专注一般只有在参加国际象棋职业赛的选手身上才能看到。我有点儿想拿出《午夜的黎明》看一会儿,但我知道那么做太不礼貌,所以就坐在那儿看凯特琳。她时不时会拎一双不露趾的猎物晃回到我身边,说:“怎么样?”我则设法发表两句高明的评论,最后她买了三双鞋,我买了挑中的人字拖。我们出来的时候她说:“去‘人类学’店逛逛?”
“老实说,我该回家了。”我说,“我有点儿累了。”
“哦,当然。”她说,“今后我们应该多见见面,亲爱的。”她把手搭在我肩上,吻了我两边脸颊,然后款摆腰肢,转身离去。
不过我没有回家。妈妈说好六点来接我,我估计她现在要么在购物中心,要么就在停车场,但我还是想在接下来的两小时里自己一个人待着。
我喜欢妈妈,但她无时无刻不在的贴身陪伴有时也会让我产生奇怪的紧张感。我也喜欢凯特琳,真的喜欢。但离开学校三年,没有正常的同学交往,我逐渐觉得我们之间出现了某种无法跨越的距离。我觉得同学们总想帮助我走出癌症的阴影,可他们最终发现无能为力。癌症没有“出口”。
所以我有时候会拿病痛和疲劳作为借口,这几年,和凯特琳还有别的朋友见面的时候,我也的确总是感到痛苦、疲倦。说实话,总是很痛。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呼吸总是很痛,我必须无休无止地提醒自己的肺做它该做的事,强迫自己接受现实:仿佛爪子抓、刀子刮、五脏六腑都扯到腔子外的那种供氧不足的疼痛无药可解。所以准确说来,我并非撒谎。我只是选择性地说出事实。
我在一家叫作“自来水笔集”的爱尔兰礼品店附近找到一张长椅,旁边还有一家卖棒球帽的小店,这个角落就连凯特琳也不会来逛。我坐下来,看起了《午夜的黎明》。
这本书的特色是句子数目和尸体比例达到了一比一。我头也不抬地一路读下去。我喜欢麦克斯·梅翰上士,尽管他没有什么严格意义上能称之为个性的东西,但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冒险永无止境。总是有更多的坏蛋要杀,更多的好人要救;旧的战争还没结束,新的战争已经开始。从小时候开始,我还没看过任何一套像这样的故事,能在一部无尽的小说里从头再活一次,真是激动人心。
看《午夜的黎明》到离结尾还有二十页的时候,梅翰的前景似乎大大不妙,他为了从敌人手里营救一个人质(金发碧眼、美国美人)中了十七枪。但作为读者,我一点儿也不绝望。有他没他,战争都会继续;故事能有续集,也一定会有:他的同伙会继续担起主角的重任,特派专员曼尼·洛克,列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