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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在法国上学也要读。信仰伊斯兰教的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充满欢乐、同情和爱的宗教,它已经渗透进我的教育和涵养中。我在摩洛哥举行了穆斯林式的婚礼,精致梦幻、无与伦比,我前后换了六条裙子。尊重传统让我想起了几年前过世的父亲,让我感觉他还在这里,陪着我。
你什么时候来的法国?
我来法国是为了求学。在巴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非常孤独。漫漫长夜找不到人可以说话。所有的事物都让我感到无所适从。然而,其他人看起来都很自在。我第一次在街上看到情侣接吻,久久缠绵。我看到美丽的女人们可以晚上独自出门。我告诉自己:他们真是太酷了,我也要这样!
有没有想过回摩洛哥?
我回去做过记者,但我觉得不快乐。不想因为回去而失去在这里拥有的自由。在摩洛哥做一个男人是复杂的,做个女人更要复杂十倍。从青年时期起,很多事都变了。现在,我不想再因为穿裙子上街、独自坐出租,或者斋戒时抽烟而感到不安。女性的私人空间总是被侵犯。我不想我的孩子生活在一个因为堕胎或者是同性恋就要坐牢的国家,好像成为女人就必须要永远生活在谎言里一样。
这怎么说?
我今年一月份才出了一本书《性与谎言》,为这本书我做了两年调查。在摩洛哥,女人没有婚前性行为的权利,她们的身份只能是处女或者已婚妇女。我父母是比较开明的,他们对我姐妹、对我都说我们的身体属于我们自己,我们有权支配它。但同时,我们却不可以和一个男人散步!我很费解……十七岁时,我被警察拦下,因为我和一个男孩同坐在车里!别人竟会认为你是妓女。
你害怕过吗?
我来自拉巴特,出生于这样一个家庭,真的没什么要抱怨了,但生活在穷乡僻壤的女孩子就有罪受了。她们不可以诉苦,除非一种情况——被强奸。如果连身体都不属于我们自己,又怎么能成为完整的人?它先属于你父亲,然后属于你丈夫。应该申请一项权利叫“不要成为女人”。
在摩洛哥,女性不能独自在街上走吗?
我所在的阶层永远不可能。电视或者电影院里,情爱的镜头都被剪掉了,导致一些电影很短,而且逻辑混乱。小时候,大家都信守贞操观念,而现在需要道德来约束。我们过去不在街上亲吻是因为不想这样做,现在是因为不敢这样做,因为在公共场合亲吻可能就会坐牢。人在改变,而社会没有变,对此我有点担心。
在摩洛哥,你的书受欢迎吗?
很成功,因为我的第一本书《食人魔花园》的女主角是个法国人,一个有西方病的西方人。如果她是马格里布人,这就麻烦大了,因为我们国家的女性没有欲望!电影《如此被爱》受到批评,因为是在摩洛哥拍的。穆斯林社会的问题在于有人指出他们的问题时他们不接受。西方的妓女很正常,阿拉伯妓女,根本不可能!我不知道这样的社会还怎么进步。改变,还需要更多勇气。
荣获龚古尔奖之后我收到了很多祝福短信。一位可爱的先生告诉我:“这是头一次摩洛哥人不是因为真人秀或恐怖袭击在法国成名。”我无意冒犯,只是说说我想说的,文学对长期郁郁不得志的人是有好处的。懂得写作本身就是一种反抗。文学不能够改变世界,但也许可以改变读它的人。
编译者 代林珂
路易丝为什么要杀人
——译后记
这是我在读完《温柔之歌》后,第一个跳入脑中的问题。也许是近来中了福楼拜的毒,更确切地说,是中了朗西埃(1)的毒。在研究《包法利夫人》的过程中,朗西埃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杀死爱玛·包法利?换句话说,爱玛是有选择的,即便遵循同样的故事情节,她完全可以不死。然而福楼拜却执意杀死了她。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温柔之歌》当然与《包法利夫人》不同。因为开篇已然是结局,作者——只出版过两部小说,却颇受欢迎的1980后女作家蕾拉·斯利玛尼——甫一提笔,就描述了极为惨烈的一幕:两个孩子被保姆杀死在家中,现场由四个主要人物构成:“已经死去”的婴儿,奄奄一息的小姑娘,看到这一切以后,“疯子一般、泣不成声”的母亲,以及“不知道自己怎么去死”“只知道怎么送人去死”的凶手——保姆路易丝。
和蕾拉的第一部小说《食人魔花园》一样,《温柔之歌》也是社会题材。据说《温柔之歌》的灵感来自于美国的一个真实事件,只是地点被移置到了作者熟悉的巴黎,人物也相应变成法国人:一对普通的年轻夫妻,丈夫保罗是音乐制作人,妻子米莉亚姆是北非后裔,养育了两个孩子之后决定终止专职主妇的生活,去一家同学开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夫妻俩需要给两个孩子找保姆。他们似乎非常幸运,碰巧找了个看上去能够拯救危机的“天使”:路易丝把两个孩子照顾得很好,也不计较雇主将本该自己承担的家庭任务慢慢全都转移到她的身上,她擅长清洁、整理、下厨,总之是家政服务的所有方面。然而,正如开篇时的场景所揭示的那样,正是这个在开篇后不久就正式出场的保姆路易丝最后杀害了两个孩子,终结了这曲“温柔之歌”。
这也就意味着追问路易丝的杀人动机和朗西埃追问包法利夫人被杀死的原因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只涉及写作的问题,而前者却是一个能够融真实事件、人物关系、写作安排为一体的问题。在《温柔之歌》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