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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消磨时光令人百无聊赖,于是他又沾上了酒,而且喝得比从前更凶了。不过,他确实做成了一桩事:给汤姆·哈德的女儿取了一个富有深意的名字。
一天傍晚,陌生人大破了一场戒,沿着主街步履蹒跚地醒酒。新威拉德旅馆门前摆着椅子,汤姆·哈德坐在那儿,把五岁的女儿抱在膝上。一旁是木板路,年轻的乔治·威拉德坐在地上。汤姆边上还有一把椅子,陌生人瘫了进去。他浑身颤抖,张口说话的时候连声音也在打战。
黄昏渐深,夜色笼罩了小镇,也落在旅馆前小小的斜坡下。西边远远的某处,传来一阵很长的隆隆声,是客运火车的汽笛在响。睡在铁轨上的狗一个激灵,汪汪地叫起来。陌生人开始含糊不清地念叨,说了一个预言,关系到不可知论者抱着的小女孩。
“我是来这里戒酒的。”他说道,眼泪扑簌簌地流下脸颊。他没有看汤姆·哈德,身子微微俯向前,注视着黑暗,仿佛预见了某个幻象。“我逃到乡下来,是想治好喝酒的毛病,但我治不好。这是有缘故的。”他转过头,看着小女孩。她一本正经地坐在父亲腿上,盯着他看。
陌生人抓住汤姆·哈德的胳膊。“让我上瘾的,除了酒,”他说,“还有一样。我注定要去爱,却没找到可以爱的东西。这很要紧,如果你懂,自然就会懂。所以我不可避免地要沦落。很少有人能懂。”
陌生人不说话了,好像完全沉浸在了悲伤里。这时,客运火车的汽笛又呜啦一声,让他稍稍缓过神来。“我的信念还在。这我可以明说。我只不过是被带到了一个我明知没法让信念成真的地方。”他信誓旦旦地说道,声音嘶哑。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小孩,然后开始同她说话,把她的父亲当作不在似的。“有一个女人要来。”他说,声音变得尖锐、认真,“我想了她很久。她和我不是同代人。有可能你就是她。或许这就是命运,让我在这样的黄昏里,出现在她面前。我已经把自己毁了,而她还是个孩子。”
陌生人的双肩抖得厉害。他想卷一支烟,卷烟纸却从他颤抖的手指间掉落。他有点生气,语气严厉。“他们以为女人被爱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我比他们懂。”他坚定地说。他又把目光转向孩子。“我懂。”他喊道,“可能天底下的男人中间,只有我懂。”
他的目光再次飘向已然昏暗的街道。“我了解她,尽管她还没和我相遇,”他语气变得轻柔,“我了解她的痛苦、她的失意。正因为那些失意,我才觉得她可爱。正因为那些失意,她才有了一种全新的女性特质。我给这特质取了个名字,叫坦迪。起这名字的时候,我还敢做梦,我的身体还没有堕落。她既要强,也可以被爱。男人需要女人这样,他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陌生人起身,站到汤姆·哈德面前,身体一前一后地晃,在仿佛就要失去重心的时候,跪在了木板路上,捧起女孩的双手,贴在自己满是酒味的嘴唇上,热烈地亲吻着。“小家伙,做个坦迪的女人。”他恳求道,“敢于强大,敢于一往无前。那才是你要走的路。不要怕冒任何险。要勇敢地被人爱。不要做什么男人、女人,做一个坦迪的人。”
陌生人站起来,踉踉跄跄地朝街尾走去。过了一两天,他跳上火车,回到了克利夫兰的家。在那个夏夜,在旅馆前的谈话结束之后,汤姆·哈德把女儿带去亲戚家。亲戚叫女孩在那儿过夜。他在黑黢黢的树下走着,完全忘了陌生人的呓语,又开始琢磨该如何辩说才能摧毁人们对上帝的信仰。他说到女儿的名字,女儿开始呜呜地哭。
“我不想叫这个名字,”她说,“我想叫坦迪,坦迪·哈德。”女孩哭得很伤心,汤姆·哈德于心不忍,想安慰安慰她。他在一棵树下停下脚步,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她。“好孩子,听话。”他的语气有些严厉。但她不肯罢休,耍着孩子气,伤心得不能自已,哭喊声打破了夜色里寂静的街道。“我想叫坦迪。我想叫坦迪·哈德。”她一边闹,一边甩着头抽搭,仿佛自己稚嫩的力量还无法承受酒鬼的预言。
上帝之力
柯蒂斯·哈曼是温士堡长老会教堂的牧师,供职已有十年。他四十岁,寡言少语,稳重自持。对他来说,站在讲道坛上向众人传教,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礼拜三早上到礼拜六晚上,他的心思全扑在礼拜天要讲的两篇布道文上。礼拜天一大早,他钻进教堂钟楼里的小书房做祷告。祷词的主旨从未变过。“主啊,请赐予我侍奉主的勇气和力量!”他跪在地板上,稽首而拜,为近在眼前的任务恳求。
哈曼个子很高,留着棕色的胡子。他的妻子胖胖的,有些神经质。她是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内衣厂老板的女儿。牧师在镇上倒是人见人爱。教会里的长者喜欢他,因为他安静不张扬。银行家的妻子怀特夫人说他有文化、有教养。
和温士堡的其他教堂相比,长老会的教堂显得很孤傲。这座教堂更雄伟壮观,牧师的工资也更高。柯蒂斯甚至有一驾私人马车,常常在夏天的傍晚载着妻子四处兜风。他在主街穿梭,在七叶树大街来往,郑重其事地向人们鞠躬致意;妻子一边心里骄傲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留意着丈夫,生怕马受惊乱跑。
柯蒂斯搬来温士堡之后的几年,一切都挺顺利。他不是那种在教会信徒中激起什么狂热的牧师,也从不树敌,做事踏实认真,有时还会因为自己不爱在小镇的大街小巷宣扬上帝之言而内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