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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4。
楼下便是我母亲的房间(如今我睡在那里),而在许多房门紧闭,已经很久没有人住的客房中,有一间曾经是马塞尔的,我在太子港的头天晚上也在那里住过。我还记得那阵叮当刺耳的摇铃声,还有那个大块头的黑人,身穿口袋上绣着首字母的鲜红睡衣,忧伤而歉疚地对我说:“她要我。”
我依次走进这两个房间:里面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属于那个遥远的过去。我更换过家具,我粉刷过墙壁,我甚至改造过房间的形状,以便把浴室也加进去。陶瓷坐浴盆上积了厚厚的灰尘,热水龙头也早已不听使唤。我进了自己屋里,在那张曾经属于我母亲的大床上坐下。哪怕经过了这么多纷扰不断的日子,我依然抱着几分期许,想在枕头上找到一根我母亲那不可思议的提香式的红发。可是除了我特意选择保留下来的物品外,她生活过的痕迹已经完全消失了。床边的桌子上有一只用混凝纸浆做成的盒子,我母亲曾在里面存放过一些奇形怪状的珠宝。那些珠宝我已经以近乎白送的低价卖给了哈米特,而那个纸盒里,如今只剩下那枚神秘的抵抗奖章,以及那张摄有城堡废墟的风景明信片,上面带着我手里唯一拥有的她写给我的文字——“如能过来探望,不胜欣喜。”——然后是曾被我误看成“玛侬”的签名和她没来得及向我解释的头衔“拉斯科-维利耶伯爵夫人”。盒子里还有另一张字条,出自她的手笔,却不是写给我的。在我割断腰带将马塞尔从吊灯上放下来后,我从他的口袋里找到了这张字条。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留着它,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把它读过两三遍,因为它只能加深我缺父少母的凄苦感受。“马塞尔,我知道我是个老女人,而且就像你说的,有点像个女演员。但请你继续假装下去吧。只要我们装下去,我们就能逃避。假装我像情妇一样爱你。假装你像情人一样爱我。假装我会为你去死,假装你也会为我死去。”现在我把这张字条又读了一遍;我觉得它的措辞很感人……而且他的确为她死去了,所以也许他根本不是喜剧演员。死亡是真诚品质的证明。
二
玛莎迎接我时手里握着一杯威士忌。她穿着一身金色亚麻女裙,双肩裸露在外面。她说:“路易出门去了。我正要给琼斯送杯酒过去。”
“我替你送上去。”我说,“他会需要的。”
“你不会是来带他走的吧?”她问。
“哦,没错,我正是来带他走的。天刚刚开始下雨。我们还得再等一小会儿,等守卫们去躲雨了以后再出门。”
“他能有什么用啊?在外面那种鬼地方?”
“如果他说的都是实话,那么他的用处会很大。在古巴也只需要一个人……”
“这话我已经不知听过多少遍了。简直就是鹦鹉学舌。真让我听得恶心。这地方又不是古巴。”
“他走了,对你我会更方便一些。”
“你满脑子惦记的就是这个?”
“对啊。我想就是这个。”
她的肩胛骨正下方有一小块淤青。为了让问题听起来像个笑话,我开口说:“你最近对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呀?”
“你什么意思?”
“那块淤青啊。”我用手指碰了碰它。
“哦,那个吗?我不知道。我很容易碰伤的。”
“玩金罗美的时候碰的?”
她放下酒杯,转身背对着我。她说:“给你自己也倒一杯吧。你也会需要的。”
我一边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一边开口道:“如果我礼拜三拂晓离开沃凯市,下午一点以前我就能赶回来。你要到酒店里来吗?安杰尔那时候还在学校。”
“也许吧。我们等等看再说。”
“我们好几天没待在一块了,”我补充道,“你也不用再提早赶回家去打金罗美纸牌了。”她重新朝我转过身,我发现她正在哭。“怎么了?”我问。
“我告诉过你了。我很容易碰伤的。”
“我刚才说错什么了吗?”恐惧带有十分奇特的效果:它让肾上腺素分泌到血液中,它让一个男人尿湿裤子,而在我身上,它注入了一种想要伤人的欲望。我说:“你好像对失去琼斯很心烦嘛?”
“为什么不该心烦?”她说,“你觉得自己在‘特里亚农’孤单寂寞。好吧,我在这里也很寂寞。跟路易在一起我很寂寞,我们躺在两张单人床上,彼此无话可说。和安格尔一起我也很寂寞,他从学校回来以后,我得陪他没完没了地做算术题。没错,琼斯在这里是让我觉得很快乐——听大家被他那些蹩脚的笑话逗得大笑,和他一起打金罗美纸牌。没错,我会想他。我会想他想到心里发痛。我会多么多么地想他啊。”
“比我去纽约时你想我还要厉害?”
“你还会回来啊。至少你说过你会回来。现在我可吃不准你的心到底有没有真的回来。”
我拿起两杯威士忌上了楼。在楼梯平台上,我意识到自己不清楚琼斯住在哪间屋里。我轻轻地呼喊他,免得用人们听见:“琼斯。琼斯。”
“我在这儿。”
我推开一扇门走了进去。琼斯坐在床上,全身穿戴整齐:他甚至连自己的橡胶长筒靴都套上了。“我听见你的声音了,”他说,“在楼下。就是今晚了吧,老兄?”
“没错。你最好喝了这杯。”
“我很乐意能喝上一杯。”他扮了个难看的鬼脸。
“我车上还有一瓶。”
他说:“我已经收拾好了。路易借了我一只旅行包。”他扳起指头逐一清点着物品:“换洗的鞋,换洗的内裤。两双短袜。换洗的衬衫。哦,还有那只摇酒壶。它是我的吉祥物。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