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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挫败的两个字。却不想会重遇上同高中的学姐。更没有想到,我会和她成为要好的朋友。
“‘石沛’这个名字不是挺好听的吗?”在我将新名字告诉林艳后,她皱着眉头表示,“余裴裴?一点性格都没有。”
“……我最不需要的就是性格。”再有性格又怎样,终究不过是在提醒我的失败而已,“所以不要再叫我那个名字了。”
“私下叫也不行?”
“别吧。我不想别人知道我的这个名字。现在全大学就你一个知道而已啊。”
“真的假的?这么荣幸。”林艳眯了眯眼睛。
“当然是真的。”我说。我没有说谎。在我们进行这段对话的时候,确实,没有其他人知道我的这个名字。因为在我们进行这段对话的时候,我还没认识方宇。
方是正方形的[方]。宇是宇宙的[宇]。方宇。
端端正正的两个字。我初恋男朋友的名字。
我是在重遇林艳之后,才和方宇结识的。或者说,我是因为重遇了林艳,才有机会和方宇结识。这倒不是说林艳是我们的中间人——方宇读的是00新闻系。我和林艳则分别读01和02传播系,无论科系还是学届,他和我们都相隔着八竿子的距离。之所以后来会扯到一起,完全得归功于那个传说中的“集合了各大痴男怨女”的校园联谊会。
这个所谓的[联谊会]始于校内BBS的[吃喝玩乐]版,最开始只是版内几个活跃分子的小聚,之后随着参与的人数增多,陌生人的比例上调,自然而然就过渡成为半交友性质的聚会。聚会平均一个月一次,主办人会事先在论坛发帖确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办法也简单,只要在规定人数到达前回复帖子就可以。但简单归简单,要真能抢到位置还挺不容易——“配对率高达四成呢。比《非诚勿扰》还靠谱!当然大家都抢着想参加!”[电影同好会]的会长曾经如是说。他半年前参加过一次,至今念念不忘,遗憾那一次之后就找到了合适的主儿,从此再没机会踏入江湖。只好将精力用在怂恿别人上。“去吧去吧!趁年轻!去参加一下没坏处啊!女生要拿参加的名额,比咱们男的容易得多。”他总是摆着一张老脸这么对我说。
“有什么好参加啊?互相都不认识的。”对当时的我而言,根本无法想象和一堆陌生人吃饭玩乐的场景,“太奇怪了。”
“啧啧啧。裴裴你就是太内向了。就是大家都不认识才好玩啊。新朋友不就是这么来的嘛。”对方朝我摇着手指。
“你们就是我的新朋友啊。”我说。当时我还没认识林艳。但靠班级、宿舍加社团所延展出的人际圈子,于我已经大得足够跑上一回马拉松,“不需要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