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科幻·灵异 > 阅微草堂笔记 > 阅微草堂笔记_第228节
听书 - 阅微草堂笔记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下一条内容?
立即播放当前内容?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阅微草堂笔记_第228节

阅微草堂笔记  | 作者:纪昀|  2026-01-14 14:49:18 | TXT下载 | ZIP下载

g src"/uploads/allimg/200523/1-200523230KT05.png" />。乃于庭鞫时,自供遍污其妇女。官虽不据以录供,而众口坚执,众耳共闻,迄不能灭此语。不善大姓者又从而附会,谓盗已论死足蔽罪,而不惜多金又百计苦之,其衔恨次骨正以此。人言籍籍,亦无从而辨此疑,遂大为门户玷,悔已无及。

夫劫盗骈戮,不能怨主人;即拷掠追讯,桎梏幽系,亦不能怨主人,法所应受也。至虐以法外,则其志不甘。掷石击石,力过猛必激而反。取一时之快,受百世之污,岂非已甚之故乎?然则圣人之所虑远矣。

注释

仲尼不为已甚:孔子做事不做得太过分。多用于劝诫对人的责备或处罚应当适可而止。出自《孟子·离娄下》。

裈(kūn):古代称裤子。

磔(zhé)裂:车裂人体。后亦指凌迟处死。

译文

孟子说“孔子不做过分的事”,这难道仅仅是为了防止矫枉过正吗?圣人的考虑很深远。老子说:“老百姓不怕死,为什么以死来威胁他!”实际上老百姓不是不怕死,而是到了自知必死的时候才不怕死。到了不怕死的地步,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小时候听说某大户被盗贼抢劫,悬赏捉拿,半年多盗贼都逮捕归案了,并且都被判了死刑。大户恨透了这些盗贼,拿出很多钱贿赂狱卒,想尽各种方式折磨罪犯:让他们站也站不起来,躺也躺不下去,还把他们绑起来不让上厕所,以至于裤子里蛆虫蠕动着拱着嘬吸大腿,但是并不停他们吃喝,让他们不至于马上死亡而已。盗贼恨透了这个大户,私下里商议,强抢财物,按律法不分首从,都要处死;轮奸妇女,按律法不论首从,也都要处死。两罪同犯,也不过斩首,绝不会凌迟处死。于是在审讯时,就供称曾经把大户家的女人都奸污了。官府虽然不是他们说什么就记录什么,但这几个盗贼坚持这样供认,大家都听见了,这种话就不可能不传扬开来。跟这个大户不睦的人,又进而附和说,盗贼被判了死刑,已经足够抵罪了,这个大户却不惜重金贿赂,千方百计地折磨他们,大户对盗贼恨之入骨,正是因为女人被污。人们说得有根有据,这种事更难辨真伪,大户家名声受到这种玷污,后悔也来不及了。

盗贼伏法被问斩,不能怨大户;即便被拷打审讯、戴着枷锁关押着,也不能怨大户,这是依法受到惩罚。在律法之外百般虐待,罪犯当然不能甘心。对着石头扔石头,力量过大必定反弹回来。只图一时的痛快,而受百世的玷污,难道不是做事过分了么?这么说圣人的考虑真的是很深远啊。

霍养仲言:雍正初,东光有农家,粗具中人产。一夕,有劫盗,不甚搜财物,惟就衾中曳其女,掖入后圃,仰缚曲项老树上,盖其意本不在劫也。女哭詈。客作高斗,睡圃中,闻之跃起,挺刃出与斗。盗尽披靡,女以免。女恚愤泣涕,不语不食。父母宽譬终不解,穷诘再三,始出一语曰:“我身裸露,可令高斗见乎?”父母喻意,竟以妻斗。此与楚钟建事适相类 var cgSize = getcookie('cgSize'); if (cgSize) { cgs(cgSize); }

分享到:
关闭
(快捷键:←) 上一章返回目录(快捷键:Enter)下一页 (快捷键:→)
0%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