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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个老人,老人可怜他穷困,跟他交谈。问明原委,感动得流泪,老人把子诚带到家里,酒食款待。不一会儿有个木匠带着工具进来,估量木匠的年龄和父亲差不多。子诚不由得心动,仔细看木匠的长相,也和母亲说的差不多。他拉着木匠的衣襟哭述父亲逃亡的时间,还仔细讲了家世及亲戚情况,希望这人就是自己寻找的父亲。木匠又惊又悲,待要相认,又觉得在家时并没有儿子。子诚又讲了事情的始末,木匠叫了一声抱着就哭。原来艾文仲辗转逃避到了这里,已有四十多年;又改换姓名叫王友义,所以打听不到踪迹,至此两人才偶然相遇。老人被子诚的孝义感动,谋划着帮助艾文仲回家乡。但是艾文仲长期漂泊,欠了不少债,走不了。子诚急急忙忙奔回家来,典卖房屋田地,向亲戚借贷,弄到一百两银子,终于接回了父亲。七年之后,父亲寿终正寝。子诚找到父亲之后,才娶了妻。如今有四个儿子,都勤恳节俭能够自立。从前文安县的王原寻父于万里之外,子孙至今成为望族。子诚的事和这事相似,也许上天要让他家繁荣昌盛吧?子诚租种我家的地,住处离我的别墅仅有两里路。我看重他的为人,因此详细询问并将大略写了下来,想让读书人做官的人知道,种地的人中间有这么个人。这是乾隆癸丑年重阳节后的第二天。
按,子诚寻父多年,无意中忽然相遇,这和宋代朱寿昌寻母的事情相同,好像都有神帮助,不是人力所能办到的。但是,正是因为他们的精诚到了极点,才使神灵受到感动,所以,要说这是靠他们的人力,也是可以的。
引据古义,宜征经典;其馀杂说,参酌而已,不能一一执为定论也。《汉书·五行志》以一产三男列于人痾,其说以为母气盛也,故谓之咎征。然成周八士,四乳而生,圣人不以为妖异,抑又何欤?夫天地氤氲,万物化醇,非地之自能生也。男女构精,万物化生,非女之自能生也。使三男不夫而孕,谓之人痾可矣;既为有父之子,则父气亦盛可知,何独以为阴盛阳衰乎?循是以推,则嘉禾专车,异亩同颖,见于《书序》者,亦将谓地气大盛乎?大抵《洪范》五行,说多穿凿,而此条之难通为尤甚,不得以源出伏胜,遂以传为经。国家典制,凡一产三男,皆予赏赉。一扫曲学之陋说,真千古定议矣。余修《续文献通考》,于“祥异考”中,变马氏之例,削去此门,遵功令也。癸丑七月草此书成,适仪曹以题赏一产三男本稿请署。偶与论此,因附记于书末。
注释
《汉书·五行志》:《汉书》疑是《元史》之误。《元史·五行志》载,元中统二年(1261)九月,河南百姓王四妻邹氏一胎生三男。痾(ē):病。
嘉禾:生长奇异的禾稻。泛指生长茁壮的禾稻。
颖:谷穗。
《书序》:《尚书》的重要附件,往往用寥寥数语以简略介绍《尚书》各篇的内容。
伏胜:字子贱(前260—前161),享年99岁,为伏羲的后裔。原来是秦国的博士,世称“伏生”。文帝时求能治《尚书》者,伏生是时九十馀岁,老不能行,文帝便遣太常事史掌故晁错前往求教,得二十九篇,即是今之传世的《尚书》。撰有《尚书大传》,文学派的开山祖师。
《续文献通考》:元初史学家马端临纂《文献通考》,为典制体通史,在唐代杜佑《通典》和南宋郑樵《通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对典章制度的记载和研究范围。明代五圻编纂《续文献通考》,记载了南宋到明代万历年期间的典章制度及相关言论,并在门类设置上有所增益。清乾隆年间,三通馆臣奉旨修成《续文献通考》,内容完整,考证精细,史论有见识。
癸丑:乾隆五十八年(1793)。
译文
引用古书上的话作论据,应当以经典为依据;其他的各家杂说,只能供参考斟酌而已,不能一一都当作定论。《汉书·五行志》把一胎生三个男孩当作人体的妖异现象,认为这是母亲的气血强盛的缘故,所以是不吉祥的征兆。然而周成王的八个贤能之士,是四对双胞胎,圣人们也不认为他们是妖异,这又怎么解释呢?天地的气息交通感应,孕育出万物。并不是地单独能生出万物;男女的精血融汇孕育成胎儿,并不是女子能单独生出孩子。如果三个孩子是这个女子未与丈夫结合而生下的,那么说是人妖是可以的;既然他们是有父亲的孩子,他们父亲的气血显然也很强盛,怎么能认为这只是阴盛阳衰的表现呢?照此类推,特大的稻穗可单独装满一辆车子,分别生长在两垄地上的谷物结穗却连成一体等等,像这些相传是孔子作的《书序》中记载的情况,也要说是地气太盛么?大体说来,《洪范五行》的说法,大多属于穿凿附会,而这一条尤其说不通,我们不能因为它是由汉初伏胜传下来的,就把实属于传说的东西当作经典。清朝的典章制度,凡是一胎三个男孩的,官府都给予赏赐奖励。这个制度一举扫清了一些不通达的学究迂腐浅陋说法,真可谓是千古定议。我编纂《续文献通考》时,在“祥异考”这一部分中,改变了马端临编《文献通考》的体例,取消了这个类别,就是为了遵循朝廷的制度。乾隆癸丑年七月,我这本书刚刚写完,碰上礼部官员拿来报请一胎生三男的奏稿让我签署,偶尔与他们讨论这个问题,附记在这本书的末尾。
河间先生典校秘书廿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