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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名叫克劳德。克劳德白肤金发碧眼,非常漂亮、健壮、聪明,常到她这里来洗澡,但并不想与她性交。奇怪的是,我相信了她,而且后来证明她说的是真的。他被人拼命追求,只好找个地方躲起来。他跟约翰妮一样,是个南方富裕贵族家庭的后裔,需要有个热情友好的姑娘陪伴和保护,所以他去了约翰妮的寓所。最后,他开始带他的女朋友来,是个韦斯特波特的富家姑娘,塞西莉。终于,在西区酒吧里,我打了个长盹醒来后第一次见到了他。
“就是他,那个大名鼎鼎的克劳德。”
“在我看来,他像个调皮的蠢货,”我对约翰妮说,我现在还是这样认为。不过,他人还不错。他想再次登船出海,他曾经在从新奥尔良出海远航的船上当过海员,也许会与我一起出航。他不是同性恋,他身体精瘦结实。那第一次见面的晚上,我们真的喝醉了,我不知道这是否是第一个夜晚,不过,我记得第一个晚上,他叫我钻进一个空桶,然后开始将桶沿着百老汇北街的人行道滚动。几个夜晚以后,我真切地记得在一场倾盆大雨中,我们一起坐在雨中水潭里,朝我们的头发上浇黑墨水……高声唱民歌以及各色各样的歌曲,我开始越来越喜欢他。
他的斯温伯恩之前是得克萨斯州的一个童子军团长 [22] ,名叫弗朗兹·米勒。十四岁的克劳德天真烂漫,加入童子军只是单纯想去树林里,开开心心地过野营生活,玩玩童子军军刀啊什么的,有点事干干,在那里,弗朗兹第一次见到了克劳德。这个童子军团长照例喜欢上了这个童子军男队员。我不搞同性恋,克劳德也不是同性恋,不过,我还得详细叙述一下这个奇怪的故事。顺便提一下,弗朗兹本人不是个坏家伙,一九三六年左右在巴黎待过好几年,遇见了一个十四岁的法国男孩,长得跟克劳德一模一样,弗朗兹喜欢上了他,试图与他性交,或者腐蚀他,或者不管法国人或希腊人说的什么,经过某种调查之后,他立即从法国被驱逐出境。回到美国后,他找了份周末童子军团长的工作,而工作日在路易斯安那一所学院当讲师。他看见了谁?正是这个外貌相同的男孩,只不过他不是法国人,而且是安茹 [23] 法裔贵族的后代。他神魂颠倒了。有钱的祖母把克劳德送进了马萨诸塞州紧靠洛厄尔的安多佛预备学校,红胡子斯温伯恩也跟着前往,他们常常举行盛大聚会,克劳德被安多佛开除,永远失去了进耶鲁大学的机会。随后,他试了另一所学校。弗朗兹尾随而去。这倒不是克劳德希望弗朗兹跟着他,也不是他希望弗朗兹离开,只是他觉得很有意思;比如,有一天晚上,在缅因州的班戈,克劳德与肯尼·惠特洛(约翰妮的朋友)一起登上了“惠特洛”号游艇,他们,十五岁,竟然把塞子拔掉,沉了那艘游艇,然后游泳回到岸上。胡闹,恶作剧,如此这般不一而足。一个荒诞不经的孩子。新奥尔良有个家伙把自己的汽车借给他,克劳德,十五岁,没有驾驶证,什么证件也没有,在贝森街上把汽车撞了个稀巴烂。
让人感到惊讶的是,他绝对充满阳刚之气,精神上也充满朝气,漂亮,眼睛上挑,绿色的眼珠,聪明绝顶,出口成章,几乎是莎士比亚再世,金色的头发四周有一个光环,格林尼治村酒吧上了年纪的选美皇后遇见他后,写颂歌给他,第一句是这样的:“啊,金发的希腊小伙。”很自然,所有的姑娘也倾心于他,甚至我这个爱幻想的铁石心肠的老海员和橄榄球运动员杰克也喜欢上他,为他落泪。
我记得遇见过一个出身弗吉尼亚绅士家庭的家伙,他曾告诉我,所有新奥尔良的男孩们的心坎上都烙下了悲伤的印痕。甚至新奥尔良的黑人也没多少运气,杰利·罗尔·莫顿 [24] 的运气就可以表明这一点(发明了爵士音乐,死时不名一文),或者像大苗条那样可怜的白人小伙,不过,还有比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25] 运气更好的吗?
言归正传,这个法国经典学的老教授跑进听力室,想全面了解克劳德,而克劳德正想听勃拉姆斯,弗朗兹不得不跑进去解围。克劳德绞尽脑汁想出某种办法,见到了约翰妮,结果发现他几乎(是真的)能躲在她公寓里。当我穿着黑皮夹克从新奥尔良回来时,情况也还是一切照旧,反正他一直与塞西莉睡在长沙发上。我们这种公寓俱乐部就这样开始了。
他看着我说:“你总是想写作,可是每次我都觉得你想不出写什么,你看上去呆呆的。”
我瞟了他一眼。
那个雨夜,他从房顶进了屋,也就是说,从屋顶沿着太平梯下来,楼下枪声、叫喊声大作。“发生什么事啦?”
“有点误会,酒吧有人打架,警察在追,我翻过栅栏,你知道我不会伤害任何人,我个头太小……现在我要睡觉了。过一会我要冲个澡。杜洛兹,你的问题是,你是个铁石心肠的卑鄙的吝啬的臭狗屎,没有一个优秀的法裔加拿大人会在马尼托巴 [26] 中心地带冻僵他的屁股的,你和你那些卑贱的亲属就是那个地方的人,你这个没出息的印第安恶棍。”
“我不是什么恶棍。”
“我觉得你就是,给我来杯饮料。”
我发觉,他想用话语来吓唬我,因为那时他还没开始闹出其他事情来。不过,我意识到,他看到了我身上的缺点,而这些缺点我自己应该看到。但是我也意识到他只不过是个淘气的蠢货。
于是,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