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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柔软的手一度从我的后背移到脖颈,轻轻拍了我两下,又放回到我的肩膀上。我爸爸少有几次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说:再想想,用理性来掂量掂量,确实,请改变一下想法。可是,邓洛普军士的手多多少少在对我说:在这样一个黑暗的夜晚,两个人最好在一起,即便他们是敌人。
爸爸通常这样形容英国人:“那些妄自尊大、蛮横无理的人,那副做派就像他们拥有整个世界。”我妈妈曾经说:“他们不过是一心想着啤酒的年轻人,恋家,渴慕女人,盼着放假。”(我知道自己不知道“渴慕女人”是什么意思。我没有找到任何可以宽恕他们的理由。当然也没有宽恕女人的理由。相反。)
我们在泽弗奈亚大街和阿摩司大街交界处的街灯下停下来,让警察喘口气。他站在那里,用帽子扇着汗津津的面颊。突然,他把帽子放到我头上,咯咯一笑,又把帽子放回自己的头顶。有那么一刻,他的样子像个充得鼓胀的橡皮娃娃。“蛮横无理”一词并不适合他。因为他既不蛮横,也不无礼。然而,我没有忘记,我必须认为他蛮横无理。
他说:
“我有点短气。”
我立刻抓住机会,回报他刚才为我矫正英语。我说:
“在希伯来语中,我们不说短气,先生。我们说气短。”
他把手从我肩膀上拿开,掏出一块花格手绢,擦去前额上的汗水。对我来说那是逃跑的最佳时机。或者是夺枪的最佳时机。我为什么像个假人一样,站在泽弗奈亚大街和阿摩司大街的拐角,等着他,好像他是个健忘的大叔,要我来陪伴,免得他忘记去往哪里?在那一刻,当军士“有些短气”时,我为什么具有一种冲动,要跑去给他拿杯水?如果叛变的标志是感到酸,或者说牙齿发酸,就像你嚼柠檬皮或肥皂,或粉笔在黑板上吱吱作响的感觉,那么在那个瞬间,我已经有点叛变了。不过我并不否认,也有某种窃喜。而今,当我写下这个故事时,已经过去了四十五年多,希伯来国家已经存在,不断打败其敌人,我依然有略过那个瞬间的强烈愿望。
另一方面,我深情地回顾它。
我已经在这里以及别的地方写下,一切东西均有其两面(阴影除外)。我愕然发现,在那个奇怪的瞬间,我们周围黑沉沉的,只有小片孤零零的微光在警察的手电筒下抖动,还有可怕的虚空,以及许多不安定的阴影。但是邓洛普军士和我不是阴影。我没有逃走也不是阴影,只是没有逃走。只是没有夺枪。在那一刻,一个决定形成了,它犹如钟声从我心中响起。
确实。
一定。
就这么定了。
我要接受他的建议。
我要在东宫和他见面,而后,以交换英文和希伯来文课为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