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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只有两个男孩拿到了遣散费,宗会判定其在试炼期间胆小怯战,或是技艺欠佳,难以精进。在维林看来,仅仅为了试炼,没有必要流这么多的血,害这么多兄弟伤筋动骨,但宗会对于这一传统向来没有争议,因为一切都为了信仰。诺塔很快就恢复如初,邓透斯也一样,不过巴库斯这辈子都要背着那条深深的伤疤了。
寒意日重,他们的训练项目也愈加专精。索利斯宗师的剑术复杂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长柄战斧的课程也加强了密集阵型的训练。他们学习行军和分组机动,学习化零为整的布阵指令——布阵相当难学,很多男孩都因为左右颠倒或步伐错乱而吃杖子。经过几个月的艰苦训练,他们才真正理解所学的技能,又花了几个月,宗师们才对他们的成果表示满意。在此期间,他们还不能放松骑术训练,于是只能傍晚加练,利用日渐缩短的黄昏时间。他们找了一条赛马路线,是顺河岸延伸,再沿外墙返转的一条小径,长约四里,道路坎坷,障碍多多,符合壬希尔宗师的苛刻标准。那天傍晚,维林正是在赛马途中遇到了那个小女孩。
当时他正要策马跨过一棵倒伏的桦树,结果判断失误,导致唾沫星相当不满,前蹄一抬,把他掀下马鞍,重重摔在硬邦邦的冻土上。他听见大伙哈哈大笑着从身边飞驰而过。
“没用的畜生!”维林怒气冲天,边骂边爬起来,揉搓摔肿的屁股,“你只配去榨油坊。”
唾沫星恶狠狠地龇着牙齿,一只蹄子扒拉地面,然后又跑到一边,无所事事地嚼灌木叶子。壬希尔宗师在某次比较清醒的时候告诫他们,别把人类的感受强加在动物身上,尤其是那些脑子不比野苹果大的家伙。“马只对别的马有感觉,”他告诉大家,“它们想什么要什么,我们无从知晓,正如它们无法理解人类的想法。”看着唾沫星小心翼翼地转过身背对他,维林心想,如果宗师说的没错,那么他这匹马就是个异类,能表达人类才有的漠不关心的态度。
“你的马儿不怎么喜欢你。”
维林一眼就看到了她,双手下意识地摸武器。她约莫十岁,裹着御寒的毛皮,苍白的脸蛋露在外面,好奇地看着他,一点儿也不怕生。她从一棵粗壮的橡树后面走出来,戴着手套的小手握着一小束淡黄色花朵,他认出这种花儿叫冬华。此花在附近的林子长得特别繁盛,城里人有时来采摘。自从胡提尔宗师说这种花儿既不能吃也不能用药,他就不大理解城里人采去何用了。
“它可能想回平原吧。”维林一边答话,一边走向倒伏的桦树,坐在上面调整剑带。
出乎意料的是,小女孩竟走过来坐到他身边。“我叫艾罗妮丝,”她说,“你叫维林·艾尔·索纳。”
“正是。”自夏令集市过后,他已经习惯了被人认出来,每每接近城市,总能吸引许多目光和指指点点。
“娘说我不能跟你讲话。”艾罗妮丝又说。
“是吗?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可能是我爹不喜欢吧。”
“那你也许真不该跟我讲话。”
“噢,我又没有那么听话。我可不乖。我不做乖女孩做的事。”
维林忍不住笑了:“乖女孩做的是什么事?”
“我不做针线活,不喜欢娃娃,我做的是不该我做的事情。我画画,但他们不想让我画画。我做事比男孩子还聪明,让他们觉得自己很蠢。”
维林正想笑,但见她一脸严肃。女孩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似是探究什么。这一举动本来会令人不快,但维林莫名地觉得很可爱。“冬华,”他朝那束花儿点点头,“你是来采花的吗?”
“噢,是的。我要把它们画下来,记录这是什么花。我有一大本册子,里面画满了花。我爹教我念它们的名字。他对花啊草啊懂得很多。你懂花草吗?”
“不怎么懂。但我知道哪些有毒,哪些可以治伤,哪些能吃。”
她皱起眉头,看着捧在手套中间的花儿:“这些能吃吗?”
他摇头说:“不能,也不能用药。几乎毫无用处。”
“它们是自然之美的一部分,”她说着,光滑的眉头皱了一条小缝,“这就是它们的用处。”
这次他没憋住,笑出声来:“太对了。”他四下张望,没见着小女孩的父母,“你不会是一个人来的吧?”
“娘在树林里。我躲在橡树后面,等你骑马经过的时候好看看你,你摔下来的样子好有意思。”
维林看了看唾沫星,这家伙狡猾地一扭头望向别处。“我的马也这么想。”
“他叫什么名字?”
“唾沫星。”
“好难听。”
“因为它难看,我还有条狗,更难看。”
“我听说过你的狗。它跟马一样大,你在野外试炼的时候,跟它斗了一天一夜才制服它。我还听说过好多有关你的故事,我都记下来了,但必须把本子藏起来,不让爹娘看到。我听说你一个人打败了十个人,已经被选定为第六宗的下一任宗老。”
十个人?他吃了一惊。上次听说还只有七个人。等到我三十岁时,怕是变成一百人了。“只有四个人,”他说,“我也不是一个人对付他们。下一任宗老必须等现任去世或是辞职后才能选举。我的狗也没有马那么大,我也没跟它斗上一天一夜。如果真跟它斗,我撑不了五分钟。”
“哦。”她听起来有点丧气,“我回去改。”
“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