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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柄库姆布莱长弓用紫杉树心制作,不拉弦时长约五英尺,箭矢可射出两百步远,技艺高超者则接近三百步,近距离可轻松破甲。维林手里的这一把比大多数长弓略粗,弓臂光滑,可见经常使用。这位弓手目力敏锐,钢制箭头干脆利落地穿透了马蒂尔·艾尔·杰奈科的胸甲。死者是一位和善可亲的年轻贵族,爱好诗歌,唯独令人有些厌烦的是,他时常喋喋不休地谈论未婚妻,说她即便不是倾城倾国,也算得上是整个阿斯莱最温柔漂亮的少女。遗憾的是,他再也见不到温柔漂亮的未婚妻了。他双目圆睁,了无生气,嘴上沾有残血和呕吐物,显然走得很痛苦——库姆布莱的弓手常常在箭头上涂抹乔佛瑞根的汁液和蝰蛇毒液。长弓的主人躺在几码开外,维林的箭插在他胳膊上,他从藏身的桦树上摔下来,折断了脖子。
“没了。”巴库斯深一脚浅一脚地踏雪而来,左右是凯涅斯和邓透斯,“看来只有他一个。”他一脚踢歪了弓手的脑袋,然后跪下来搜刮尸体上值钱的东西。
“他带的兵哪儿去了?”邓透斯问。
“一哄而散,”维林说,“等我们回了营地,没准能看到一大群。”
“该死的孬种。”邓透斯低头看着马蒂尔·艾尔·杰奈科,“那帮家伙不喜欢他吗?这人还不错,至少在我看来。毕竟是贵族嘛。”
“那些兵说白了都是瓦林斯堡地牢里的渣滓,兄弟,”凯涅斯说,“他们不为任何人效忠,只顾自己保命。”
“找到他的马了吗?”维林问。要是没马,如何带回这位贵族大人的遗体可真是伤脑筋。
“诺塔去牵了。”巴库斯从弓手身边站起来,手里把玩着几枚叮当作响的铜币。他将库姆布莱人的箭袋扔给维林。袋中的箭染成灰黑色,箭尾是乌鸦的羽毛。他们的敌人喜欢给自用的东西做标记。“你要留着?”他冲着那把弓点点头,“等我们回到城里,我拿去能换十枚银币。”
维林抓着长弓说:“我想试试好不好使。”
“祝你好运。听说这帮杂种练了一辈子。领主逼他们每天训练。”他低头看看手里区区几枚铜板,“发钱倒是挺抠门的。”
“他们是为了伪神而战,不是为领主,”凯涅斯说,“他们对钱没兴趣。”
他们扒下艾尔·杰奈科身上的盔甲,将尺体抬到马背上,巴库斯伸手摸死人的口袋,被诺塔一掌拍开了。
“他又用不着,怎么了?”
“我们已经离开宗会七个月了,信仰在上!”诺塔厉声说,“你不用再偷东西了。”
巴库斯耸耸肩:“习惯了。”
七个月了。维林在返回营地的路上思索着。这七个月来,他们一直在马蒂舍森林追捕库姆布莱绝信徒,说起来,林登·艾尔·海斯提安及其新组建的步兵团算是跟他们并肩作战,这人已比国王所设想的多活了足足一个月。每过去一天,维林就感觉肩上的担子又沉重了一点。
周围的环境无法缓解他的情绪。马蒂舍不是尤里希,这里的林子更黑暗,更浓密,树与树挨得很近,有的地方甚至难以通行。而且此处地形复杂,星罗棋布的土坑和沟渠是最佳的伏击地点,还迫使他们弃马步行。无论他们走到哪里,始终都是弓在手中,箭在弦上。只有贵族选择骑马,结果成了在林间神出鬼没的库姆布莱弓手的靶子。最初跟林登·艾尔·海斯提安一同赶赴马蒂舍的有十五位年轻贵族,目前已经死掉四个,还有三个身受重伤,只能送回去。他们的手下更惨,招募和强行征来的六百人,已损失了三分之一,不是在林子里被杀就是失踪,有些无疑是借机逃跑了。他们经常能发现失踪数周的人,要么冻僵在雪地里,要么被绑在树上折磨至死。他们的敌人不要俘虏。
尽管损失惨重,但他们这支宗会小分队还是赢得了几场胜利。一个月前,凯涅斯领着大家追踪二十来个库姆布莱人,那帮人正沿着溪边前进,这一招确实聪明,可惜瞒不过凯涅斯。他们跟了四个钟头,等敌人驻足休息的时候才出手。那帮人神情肃穆,身披鹿皮和黑貂皮,背挎长弓,毫无警惕心。第一批箭雨放倒了一半,剩下的人转身沿着河床逃跑。兄弟们抽出剑发起追击,结果他们一个都没有跑掉,也没有人请求饶命。凯涅斯说得没错,他们的敌人为伪神而战,个个视死如归。
又走了几英里地,营地映入眼帘,与其说是营地,还不如说是围栏更准确。他们刚来的时候,安置警戒哨都是难事,因为哨兵完全成了敌人夜间练箭的靶子。林登·艾尔·海斯提安只好下令砍倒树木建起围栏,他们在马蒂舍森林中找到一小块空地,用削尖的树干死死地围起来。维林以及很多宗会兄弟都讨厌这个潮湿而又压抑的地方,他们大部分时间在森林里活动,编成小组四处巡逻,每天换地方安营扎寨,在艾尔·海斯提安的士兵龟缩在围栏里的时候,他们则与库姆布莱人玩着围追堵截的致命游戏。不幸的马蒂尔·艾尔·杰奈科这次领军出击,是数周以来的首次行动。尽管如此,也是以鞭笞作威胁,才逼得这群士兵勉强上路。结果,一支箭就吓得士兵四散奔逃。
围栏大门处有一位矮壮的兄弟,浓密的眉毛上挂着霜,眼神凶巴巴的。他身边有一只灰毛带斑、体形硕大的杂种犬,那眼神跟主人一样凶狠。
“马克里尔兄弟。”维林略一欠身,向他致意。虽说马克里尔不太在意礼数,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