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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过来。他的神情极为严肃。“那就告诉我。”
“可以,但我有条件。”
她紧紧地抱着胳膊,厌恶地皱起鼻子,不无轻蔑地说:“看来伟大的维林·艾尔·索纳也想要女人的身子,跟别的男人一个德行。”
“不是。正如你所说,我不能指望别人认不出我来,我需要伪装。”
“伪装?”
“对,你就是我的伪装。我们一起旅行,就扮成……”他想了想,“……兄妹。”
一起旅行。跟他一起旅行?光是想想都很恶心。
可是那把剑……拿到剑才是最终目的。愿圣父原谅我。“多远?”她问。
“到瓦林斯堡。”
“那要走上三周。”
“不止呢,沿途我还要稍事停留。”
“等我们到了瓦林斯堡,你就告诉我上哪里找那把剑?”
“我保证。”
她再次坐了下来,避开他的目光,就这样轻易受他摆布,实在令人恼火。“我答应。”
“你最好睡一会儿。”他从火堆旁走开,裹着斗篷躺下去。“噢,”他说,“怎么称呼你?”
怎么称呼你?而不是,你叫什么名字?他以为她会编个名字,她偏偏不遂他的愿。等他死的时候,要让他知道是谁杀了他。“瑞瓦。”她说。我随了母亲的名字。
她猛然惊醒,原来是他正踢散火堆的余烬。“你最好吃点东西。”他示意那只皮袋子,“今天要赶不少路。”
她吃了两块燕麦饼,就着他的水壶喝了水。饥饿是老朋友了,在她的印象中,日日夜夜都不缺它的陪伴。真正的爱众,所需的唯一给养是圣父之爱,牧师如是教导。那次,她头一回在寒冷的荒野中熬了整整一夜。
不等太阳爬上树梢,他们上路了。艾尔·索纳甩开长腿,踏着不变的节拍,行走如飞,实在教人难以跟上。“你在沃恩克雷怎么不买匹马?”她问,“贵族不是上哪儿都骑马吗?”
“我的钱只够买吃的,哪还能买马。”他回答,“还有,走路的人不大惹人注意。”
他为何如此不愿意抛头露面?她觉着奇怪。在沃恩克雷,只要他自报家门,要多少金子就有多少金子,马厩里的良驹任他挑选。
但他选择隐藏身份。每当有货车经过,他便扭过头,拉紧兜帽。她据此断定,不管他这次回来是什么目的,反正不是为了求取荣耀。
“你的刀法不错。”途中休息时,他开口说道。
“还不行。”她咕哝道。
“刀法要有人教才行。”
她吃了一块燕麦饼,没有作答。
“我在你这个年纪时,是不可能失败的。”这不是嘲笑,只是陈述事实。
“因为你们邪恶的宗会把你们从小当狗一样鞭打,教你们通晓死亡的奥义。”
出乎她意料的是,他笑了。“正是如此。你还会使什么武器?”
她缓缓地摇了摇头,不愿再多透露什么。
“你肯定会使弓,当然了,”他接着说道,“所有库姆布莱人都会使弓。”
“我不会!”她厉声喝道。这话是真的。牧师告诉她,使用小刀足矣,弓箭不适合女人。他当然有一把弓,库姆布莱的男人都有,牧师也一样。她打算偷偷地练,结果挨了牧师好一顿打,那是肉身的痛;而她拉不开长弓的耻辱,是内心的痛。这是她不愿揭开的伤疤。
他不再提这茬儿,两人接着赶路,傍晚之前又走了二十里。他比头天晚上早些扎好了营,生好了火,嘱咐她看好火堆,然后在林子里消失了至少一个钟头。“你去哪里?”她怀疑他会直接走掉,把她扔在这里。
“看看这片森林有什么礼物送给我们。”
他回来时已是暮色四合,带回了一根长长的梣树枝。他坐在火堆边吃过晚饭,便拿出一把水手短刀削起了那根树枝,熟练地剥去细枝和树皮。他什么也不说,她忍不住问:“你在做什么?”
“弓。”
她愤愤地哼了一声:“我不接受你的礼物,黑刃。”
他专注于手里的活儿,头也不抬地说:“是我要用。咱们很快就要靠打猎填肚子了。”
接下来的两个晚上他都忙着制弓:把枝条两端削薄,将中间修出弧度,另一边整平。他切了一条靴子皮边作为弓弦,系在两端的凹槽里。“弓术非我所长,”他若有所思地说着,拉动弓弦,拨出一声低沉的鸣响,“不过我的兄弟邓透斯,我怀疑他出生时手里就攥了把弓。”
她知道邓透斯兄弟的故事,那是他传奇的一部分。这位著名的弓手兄弟,在他纵火焚毁阿尔比兰攻城器时救了他,第二天却命丧于一次不光彩的伏击。传说中还提到,黑刃杀死那些阿尔比兰伏兵时出离愤怒,不顾对手跪地求饶,将沙地染得满目猩红。她不大相信这个故事,对任何有关维林·艾尔·索纳的离奇传闻也持怀疑态度,但鉴于那天晚上他轻而易举地挫败了她的攻势,她不由有些动摇,或许那些传说并不全是胡说八道。
他削尖了另一根梣木树枝,用以制作箭头,毕竟手头没有铁器。“打鸟儿应该没问题。”他说,“但打不了野猪,皮肉太厚,要铁箭头才能穿透。”
他拿起弓,走进林子。熬了整整两分钟,她痛骂一句,跟了上去。此时,他正借着一株老橡树的掩护,箭在弦上,一动不动地等待时机。他双眼紧紧地盯着面前一小片空地上的茂密草丛。瑞瓦轻手轻脚地走到他身边,却故意踩上一根枯枝,噼啪声顿时响彻林间空地。草丛中惊出三只雉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