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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来就好了。”
“我早说了,笨驴!”女人冲弗伦提斯吼道,“噢,我当初怎么没听母亲的话呢?”
“两位,这个算我请的。”老板递上一瓶酒,冲弗伦提斯使了个眼色以示理解,“喝点小酒好过夜,对吧?”
客房很小,他们待到了天黑。这座不知名的吊脚楼镇没了白日的喧哗,奴隶贩子们带着买到的货物上了路,各奔前程去了。
“你们疆国没有奴隶吧?”女人问。
他透过窗户,凝视着外面宽阔的河面和湍急的河水,一语不发。
“没有。你们都是自由身。”她接着说,“不过说到底还是信奉各种怪力乱神的奴隶。这些玩意儿我们几百年前就不信了。说说看,你真的相信等死了以后,你会跟死去的亲人永远住在什么天堂吗?”
他没有回答,女人增加了束缚之力。如此看来,今晚她确实想说说话。“‘死亡为何物?’”他背诵起来,“‘死亡乃通向往生、得见逝者之途。死亡既是终结,亦为起始。须敬畏之,欣然受之。’”
“这是什么?你们的祷词吗?”
“信徒不祈祷。只有敬神的人和绝信徒才祈祷。这是信仰教理的内容。”
“那么,这个信仰许诺你们死后有永生吗?”
“没有生命,生命是对身体而言。往生是灵魂所在的国度。”
“灵魂?”她摇摇头,嗤笑一声,“好嘛,这样看来,你们的信仰还是知道一点东西的。虽说是异想天开,倒也不全是毫无来由。”
她从包裹里取出一对窄刃匕首。“我们需要一条船。”女人说着递给他一把,他接过来,插进绑在前臂的皮套里。
码头上的泊船处守着两名瓦利泰,各持一把普通的宽刃长矛,那是倭拉军队内最低级的常佩武器。这两人状态极差,身上的盔甲年久失修,凸凹不平,眼睛呆滞无神,说明他们的督头缺乏正确的营养常识。
“没有空船。”大个子说着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同时用矛柄重重地敲击木板,“明早再来。”
弗伦提斯抬手刺向他的眼睛,窄刃匕首洞穿眼球,插进了脑部。女人跃过悠悠倒地的尸体,矮身躲开另一人中规中矩却缓慢无力的劈砍,手里的匕首扎进对方胸甲和腋窝之间的缝隙。瓦利泰跪倒在地,女人退了一步,抵住他的头盔往前一推,匕首从颅底刺进,结果了他的性命。
他们把两具尸体双脚冲下地推进河里,动作很慢,尽量不溅起水花来。女人选中一条中等大小的平底船,只靠船尾的独桨驱动,然后解开缆绳,顺流而下漂了一英里多,再由弗伦提斯划桨。水流湍急,无法直接横渡,他费了很大力气,只能尽量保证船首冲着对岸。
“阿泰西亚。”女人说道。远处的河岸越来越清晰,那是一块沼泽地,零星缀有小小的土墩,上头长满高大茂密的灯芯草。“这是伟大的阿尔比兰帝国最南边的省份,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亲爱的。”
天亮了,他划着小船于沼泽中穿行,一大团蚊虫如影随形,挥之不散。泥水浑浊,呈深褐色,夹在无数土墩之间的河道狭窄难行。
“这儿挺恶心的吧?”女人说,“我父亲最后一次进攻正是在此处受挫。他花了三年时间在对岸组建起一支舰队,那座倒霉的镇子最初就是用破船的木板搭建的。四百艘战船和一千条渡船载着大军过河,他们在这片沼泽里艰难跋涉了整整一个月,几百人病死或淹死,但他们没有停下脚步,结果遇上了一场原因不明的大火,导致成千上万人死去。阿尔比兰人大多相信,摧毁侵略军的是诸神之怒,但倭拉的历史学家认为,他们只是在沼泽里沾染了含油的瘴气,被火焰箭引燃后引发火灾。一夜之间,五万自由剑士和奴隶就葬身火海,化为灰烬。可我父亲躲过一劫。虽然那时候他已经疯了,但仍然明智地留在河对岸,没有参加远征。”她环顾四周,由于草丛高大,难以观察所处的环境。“即便到了今天,阿尔比兰人也懒得加强河岸的防御,有哪位将军疯狂到不顾性命也要重蹈覆辙?”
两天过去,他们终于穿过沼泽,看到了坚实的土地。渡船靠在满是淤泥的岸边,这儿的灯芯草没有之前那么高,视野也敞亮了许多。经历过单调乏味的沼泽和腐臭难闻的丛林后,面前出现的一片绿野,令弗伦提斯怀念起昔日的疆国。
“我们需要新衣服,”女人说着往前走去,“我是阿尔比兰北部港口一个富商的女儿,被送到十二姐妹群岛跟未来的丈夫见面。你本是逃跑的奴隶,后来成了佣兵,受雇为我的保镖。”
步行半日,他们来到一座中等大小的镇子,紧靠在大河支流的岸边。这儿没有城墙,但远远望去,可以看到街上有许多阿尔比兰士兵。“这里对我们来说太热闹了,亲爱的。”女人决定,“再往北去,应该有一两座农庄。”
为了避免撞上偶尔路过的阿尔比兰骑兵巡逻队,他们离开大路,徒步涉过棉花田——棉花似乎是这一带主要的农作物。不久,一座农庄映入眼帘,几幢双层大宅子和农场紧密相连,可以看到里面有人来来往往。他们藏在一条水渠里,等夜幕降临,女人派他进去找洗衣房。“尽量给我找好衣服,亲爱的。”她对弗伦提斯说,“我要打扮体面点。如果有人看见你,就杀了他。如果不止一个人看见,就杀光宅子里的人,再一把火烧干净。”
他从西边接近——那一侧的窗户比较少——紧贴外墙,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