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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单。勤杂工(大多数是黑皮肤的拉丁裔)会把脏床单送下来。我从来不直接接触病人;但他们通过床单上的污迹和印痕(用疾病与死亡拼出的字母)与我交流。有的污迹太深,我就得把这些太脏的床单扔进一个特别的篮子。有个巴伊托阿注来的女孩告诉我,她听人说,那个篮子里的所有东西都会被烧掉。因为那是艾滋病人留下的,她小声说。有的污迹已经褪色,说明有段时间了,但有的血迹非常新鲜,腥气很重。你要是看到我们洗衣房里有这么多血迹,肯定会以为外头在打大仗呢。的确是场恶战,不过是在人体内打的,新来的女孩说。
我手下的姑娘们不是很靠谱,但我喜欢和她们一起干活。她们会放音乐,闹别扭,还会给我讲笑话。我从不向她们大吼大叫,也不欺负她们,所以她们挺喜欢我的。她们都很年轻,是被父母送到美国来的,和我刚来时的年纪相仿。我今年二十八岁,来美国已经五年了,她们都把我看成是身经百战的老资格,但我刚来的时候孤独得要命,每天都心痛难忍。
有几个姑娘在谈恋爱,我就不能太仰仗她们。这几个人上班会迟到,有时一连旷工几周。她们有时连招呼都不跟你打一个,就径自搬去了纽约或友联布注。出了这种事情的时候,我就得去找经理。他个矮,人瘦,鸟模鸟样;脸上没有胡子,但胸毛很浓,一直长到脖子那儿。我把情况告诉他,他就把跑掉的女孩的求职书找出来,撕成两半,声音干脆利落。不到一个钟头,就有某个女工送了个朋友来找我,申请空缺出来的岗位。
最新来的姑娘叫萨曼莎,是个刺儿头。她皮肤黝黑,眉毛很浓,一张尖酸刻薄的刀子嘴,让你往往在最没提防的时候被她伤到。有个姑娘跑去特拉华之后,萨曼莎补了她的缺。她来美国才六周,美国冬天的严寒让她瞠目结舌。萨曼莎上班没几天,已经两次把装洗涤剂的桶打翻了;她还有个坏习惯,就是干活时不戴手套,然后又用手揉眼睛。她跟我说,她前阵子生过病,被迫搬了两次家,同住的人还偷了她的钱。她那神情是典型的落水狗的怯懦和惶恐。干活就是干活,我告诉她,但我还是借了她不少午饭钱,还允许她用医院的洗衣机洗她自己的衣服。我原指望她会感谢我,不料她说我的嗓门像个爷们。
美国的天气一直这么糟糕吗?我听见她这样问别人。还会越来越糟糕呢,她们说。等着下冻雨吧。她远远看着我,皮笑肉不笑,有点犹豫的样子。她才十五岁,身材又精瘦的,看上去绝不像个当妈的,但她已经把她的胖儿子马诺罗的照片给我看过了。她在特地等我回答,因为我在美国待了这么多年,但我没理她,继续干活。我也曾试着向她传授干活的窍门,但她好像根本不感兴趣,只是吧唧吧唧地嚼着口香糖,笑眯眯地看我,就好像我是个废话连篇的七十岁老太似的。我展开下一张床单,只见上面的血迹形状像一朵比巴掌略小的红色花朵。给我洗衣篮,我说,萨曼莎就把篮子一把撑开。我把这床单卷成球,抛了出去。结果正中靶心,拖边入了网。
一连洗了九个小时的床单之后,我下班回家了,边吃着蘸热油的冷木薯,边等拉蒙开着他那辆借来的车来接我。他要载我去看另一栋房子。他从一踏上美国的土地起就梦想着买栋自己的房子,辛苦了那么多年,攒了些钱,现在总算是有可能了。有多少人能走到这一步呢?只有那些坚持不懈、从不动摇的人,谨小慎微、一直走运的人。拉蒙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他对买房子的事认真得不得了,所以我也不能马虎。每周我们都出去找房子。他对这事可当真了,穿得整整齐齐,就像要去面试办签证似的。他开车带我在帕特森较僻静的街区转悠,那儿的树木枝杈遮盖着屋顶和车库。必须要小心谨慎,他说,我也同意。只要可能,他总会带我一块儿去,但我自己也知道,我其实帮不上多少忙。我不喜欢生活有什么大变动,我告诉他。他喜欢的房子在我眼里都是缺陷重重。看完房子,在车里的时候,他说我故意破坏他的梦想,还说我太顽固。
我们原打算今晚再去看一栋房子的。他走进厨房,拍着皲裂的双手,但我没那个心情,他也看得出来。于是他在我身旁坐下,把手放到我膝盖上。你不去吗?
我不舒服。
严重吗?
够严重的。
他揉揉自己的胡楂。如果这个房子特别合适呢?你要我一个人做决定吗?
我不相信这房子会很合适。
如果真的很合适呢?
你知道我不会搬去那儿的。
他沉下脸,看看钟,然后走了。
安娜·?爱丽斯在打第二份工,所以晚上屋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听着收音机里关于全国气温下降的新闻。我想淡定一点,但还是按捺不住,到九点钟的时候就把他放在我的橱柜里的东西——那些他不准我碰的东西——全都扒了出来,摊在面前。他的书,他的衣服,他的硬纸板盒子里装着的一副旧眼镜,以及他的两只破拖鞋。几百张过期彩票被卷成一小团一小团,一碰就散。还有几十张棒球卡,都是多米尼加球员,有古斯曼、费尔南德斯、阿洛乌家族等,画上的明星有用棒子击球的,有蜷身蓄力的,也有在垒线不远处防守平直球的。他留了一些脏衣服让我洗,但我一直没有工夫洗,正好今晚就把它们都摊开。裤脚翻边里和工作服袖口上的酵母气味还很重。
橱柜最上面一层有个盒子,里面放着一摞薇尔塔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