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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
我对他的力量打从心里感到吃惊。不仅仅是力量,还有他的勇敢无畏。而他自己却好像已经把它忘记,目光又移向远方,眺望翻卷的白云和柔和、闪着微熹的夜空。他在注视群星,然后目光转回陆地,扫视绵延在悬崖上下的丛林。
“你能感到饥渴吗?”我问。他点点头,只是顺便瞧我一眼,便又扭头去看大海。
“那好,现在咱俩回到你的房间去,你穿好衣服,准备探索凡间,然后咱们就进城。”
“去那么远吗?”他问。他用手指着地平线。“那边有一条小船。”
我顺著他的手指望去,见船上站着一个男人。是个残忍无趣的家伙。船是条走私船。那人因被喝醉的同伙丢在甲板上单独望风而显得很不满。
“好吧,”我说。“咱们一块儿去。”
“不,”他说。“我想还是我单独去好。”
他不等我答应就一转身,迅速而潇洒地降落在海滩上。他像一道闪电穿过浅海区,然后一头钻进大浪,开始有力而飞速地划起水来。
我顺着悬崖的边缘向下走,找到一条崎岖的小道,慢慢地顺着它一直走到小屋。我看着乱七八糟的屋里——镜子碎了,桌子打翻了,电脑躺在地上,那本书也扔在地上。那把椅子则躺在小门廊里。
我转身又走出来。我来到花园。月亮高高地挂在天上,我沿着石子路向上走,来到最高处的边上,站在那儿俯瞰一条细长如白绸带似的海滩和滚滚无声的大海。最后我坐下,背靠一棵暗黑的大树干,它枝繁叶茂,像把巨伞似地盖在我头顶上。我把右臂搁在右腿上,又把头埋在臂弯里。
一个小时过去了。
我听到他回来了,迅速走上石子路,步伐快得无凡人能比。我抬头一看。见他已洗澡换好了衣服,连头发都梳得整整齐齐。他喝过的血味仍没完全消散,大概是从嘴里散发出来的。他可不像路易那样娇嫩柔弱,而是比他精明强干得多。且这个过程还没有完成。他的死亡后遗症已经消失,我眼看着他迅速强大起来,他皮肤上发出的那层柔和的金光能使观看者心醉神迷。
“你为什么这么做?”他问我。这张脸真像张面具。他又问一遍:“你为什么这么做?”脸上掠过一丝愤怒。
“我也不知道。”
“哼,别装蒜。哭也没用!你为什么这样做?”
“我说实话:我也不清楚。我可以给你说出种种理由,但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因为我想这样做,所以就做了。我想看看这样做之后会发生什么,所以就……因为我想,所以就不可能不做。我回到纽奥尔良之后就确定了自己想做这事。我在等待……等待机会,但要我不做是不可能的。现在我总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