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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入军,赐魏征金瓮一口,赐王珪绢50 匹。总的来说,贞观年间,切谏有功者,太宗通常都要给予物质鼓励。上述措施,概括起来,就是魏征后来所总结:"贞观之初,恐人不言,导之使谏。"②特别要提出的是,为了导人使谏,太宗十分注意自己的态度。一是放下君王的架子,不假"辞色","接群臣辞色愈温";二是"恣其陈述",言者无罪。他常对大臣说:"每有谏者,纵不合朕心,朕亦不以为忤。若即嗔责,深恐人怀战惧,岂肯更言?"③君明臣贤,在太宗"导人以谏"的鼓励下,朝廷上下,谠言直谏,成为一时之风尚。新、旧《唐书》列传中,直谏的记载比比皆是。著名的有薛收谏猎,太宗赐金40 锭;温彦博谏长安令杨纂失察,罪不当死;虞世南谏田猎、谏山陵之制不宜过厚、谏勿以功高自矜、勿以太平自怠;马周谏大安宫宜崇奉、宗庙宜亲祀、乐工王长通等不宜赐官,太宗购大宅值200 万以赐马周;王珪谏出庐江王瑗姬、谏祖孝孙不宜令教女乐;姚思廉谏幸九成宫,太宗赐帛50 匹;高季辅指陈时政得失,太宗赐钟乳1 两;张玄素谏修洛阳宫,太宗赐帛20 匹;褚遂良谏宠魏王泰太过、谏告成东岳即罢封禅;张行成言天子以四海为家,不宜以东西为限,太宗赐马1 匹、钱10 万、衣1 袭;刘洎力谏不宜与群臣论难,恐致阻进言之路,等等。④在众多的直谏者中,最杰出的当首推魏征。自太宗即位,至魏征去世,前后17 年间,陈谏200 余事。太宗将魏征比作"可以明得失"的一面镜子,经常对大臣们说:"贞观之后,尽心于③ 《贞观政要》卷3《君臣鉴戒》。
④ 《贞观政要》卷2《求谏》。
⑤ 《唐会要》卷55《谏议大夫》。
⑥ 《贞观政要》卷1《政体》。
⑦ 《贞观政要》卷2《直谏》。
① 《贞观政要》卷2《直谏》。
② 《贞观政要》卷2《直谏》。
③ 《贞观政要》卷2《求谏》。
④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19《贞观中直谏者不止魏征》。
我,献纳忠谠,安国利民,犯颜正谏,匡朕之违者,唯魏征而已。"①与朝廷上下直谏成风相呼应,太宗纳谏之风影响到后宫。长孙皇后往往在太宗一时不能接受臣下直谏时,努力进行规劝,起到调节作用。一次太宗罢朝回后宫,怒气冲冲地说:"会须杀此田舍翁!"长孙皇后忙问要杀谁,太宗说:"魏征每廷辱我。"长孙皇后急忙退入内室换了一身朝服出来,郑重地向太宗表示祝贺:"主明臣直,今魏征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贺!"②太宗转怒为喜,杀魏征的念头也烟消云散了。
总之,从认识到实践,贞观君臣确实是"协力同心,极言无隐,共相匡辅,共成治道"的。
5。严守律法前面一节已经介绍过唐前期的刑律及司法程序,这里着重叙述体现"贞观之治"的另一个侧面--太宗君臣自觉"守法"和严格执法。
(1)自觉守法贞观五年,张蕴古为大理丞。有一个叫李好德的人患有疯病,"言涉妖妄",诏令下狱。张蕴古认为此人疯颠有征,不应治罪。太宗已经准备宽赦,张蕴古即向李好德通风报信,并与之"博戏",被持书侍御史权万纪发现,太宗大怒,令斩张蕴古于东市。过后,太宗深以为悔,对房玄龄说:"蕴古身为法官,与囚博戏,漏泄朕言,此亦罪状甚重。若据常律,未至极刑。朕当时盛怒,即令处置","遂即决之,岂是道理"。于是下诏:"凡有死刑,虽令即决,皆须五覆奏。"①从此,死刑必经五覆奏便成为制度。用制度来制约自己的威权,确保皇帝能够恪守律令,换句话说,以法制约皇权,这在古代帝王中实属罕见。
在处决张蕴古之际,大臣"竟无一言,所司又不覆奏"。记取这一教训,太宗还要求大臣经常提醒他自觉守法。如对大理少卿戴胄说:"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复何忧也!"②贞观十一年,太宗以近来执法偏严,问大理卿刘德威。刘德威回答说:"此在主上,不在群臣。人主好宽则宽,好急则急。"懈决的办法是:"陛下傥一断以律,则此风立变矣。"太宗悦而从之,"由是断狱平允"③。魏征更是直言进谏,强调"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指出太宗"作法贵其宽平",而"罪人欲其严酷,喜怒肆志,高下在心",结果是"舍准绳以正曲直,弃权衡而定轻重"。这种"任心弃法",必然"取怨于人"。太宗手诏称魏征所言,"皆切至之意"④。
在实践中,太宗能够经常注意诏敕与律令是否相违,以减少皇权对法律的干预。贞观四年,当他发现所颁诏敕与律令相违时,便要求各主管部门"不得顺旨便即施行","必须执奏",再作定夺。同时强调:"法令严肃,谁敢为非?"六年,又检查自己说:"朕比来临朝断决,亦有乖于律令者。"
① 《旧唐书》卷71《魏征传》。
② 《魏郑公谏续录》卷下。
① 《贞观政要》卷8《刑法》。
② 《贞观政要》卷5《公平》。
③ 《资治通鉴》卷194 太宗贞观十一年正月。
④ 《魏郑公文集》卷1《理狱听谏疏》。
再次要求大臣不要"以为小事,遂不执言",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