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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史_第99节(3/3)

隋唐五代史  | 作者:史仲文/胡晓林|  2026-01-14 21:52:56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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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例》卷一《赵氏损益义》。

  ② 《纂例》卷一《赵氏损益义》。

  ① 《纂例》卷一《赵氏损益义》。

  啖氏新解经意,与先儒同者,十有二三焉。②最后,上述各主要观点的形成,都可归结到啖助对于《春秋》的一个最基本的认识上,这就是:《春秋》参用二帝、三王之法,以夏为本,不全守周典礼必然矣。③上千年来,三传释《春秋》都以周代礼法为准则。就历史事实而言,孔子确曾强调过"吾从周",《春秋》书中表现出的倾向无疑也是这样的。但到中唐,安史乱后藩镇此起彼伏,如果讲《春秋》按周代礼法行事,就难以回避周初分封制的合法性,也就等于说安、史以来的藩镇抗命称王是符合周代"典礼"的了。那样的话,《春秋》作为传统经典,岂不就彻底失掉了"劝善惩恶"的"神圣"功用?为了保住《春秋》的"神圣"的"经典"地位,只能采取"信经驳传"的手法,三传解释的义理都不算数,错都错在三传的说法上,《春秋》经还是好经,责任不在"圣人"身上。于是,需要改变的只是三传中的陈旧观念,重新赋予《春秋》经新意就行了。结果,《春秋》就被说成"不全守周典礼"。这显然是强加到《春秋》名下的说法,用意旨在否定分封制。分封制与郡县制之争,是汉唐之际的一大政治体制之争,几乎在所有思想文化领域的所有重要论著中都要涉及论列。

  安史乱后,《春秋》学作为一个学派,首先从这一体制问题入手,形成较为系统而又特点鲜明的思想学说,这已无庸置疑。但其为维护经典的"神圣"地位另强加"新意"的做法,似乎并没有使经典"神圣"起来。

  ② 《纂例》卷一《重修集传义》。

  ③ 《纂例》卷一《春秋宗旨议》。

  (三)从历代评论看其影响与地位中唐兴起的《春秋》学派,自宋至清评价不一,甚至互相对立,截然不同。对此,人们有着种种解释,大多言之成理。但是,普遍忽略了一个关键性问题,即其正处在由经学思想向理学思想的转变时期。对于转折时期尚未定型的思想,自然容易引起来自各个不同方面的不同认识。下面,分别评述。1。救乱之旨影响久远在唐代后期至北宋初年,凡尊奉中唐《春秋》新学的,几乎没有庸碌懵懂之辈,多是接受其"从宜救乱"的救世宗旨,试图实现"革新"或"新政"者。

  前面已经谈到,陆质本人直接参与了"永贞革新"活动,其他重要人物多是其弟子或私淑弟子,几乎都是家有其书,详见柳宗元《答元饶州论〈春秋〉书》。柳宗元是受陆质影响颇深的一位代表人物,其《非〈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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