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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缘于绝壁,它从地面升到云端,然后俯瞰人间的悲欢。他咳嗽一声都是雷震,他撒一泡尿都是甘霖。他是一个英雄,有如“小神”。
对英雄或者“小神”的塑造,是十九世纪以前叙事作品的重要目的,“史诗性”被认为是叙事作品的最高品格。这样的作品中充满着赞美和颂祷,向内是在内心修炼,如向外是向异域跋涉。作者用全知全能的方式来讲述故事,通过对故事中一个人物的塑造来表明他对世界的雄心,表明他的凌云壮志:他的经验便是评判世界的维度,他的好恶便是评判世界的标准。这样的叙事作品,令人想起伪经,伪神话,或者小神话,也令人想起世界航海运动之前的地理学家和政治家对自身所处的位置的判断:只有自己处于世界的中心,四周皆是尚未开化的蛮夷,连同天上宫阙里的神仙也有待他的感化。作者通过人物和对话来行动,并给自己的行动赋予了非凡的意义,他为此而赞美和颂祷。但我们现在知道了,那赞美和颂祷与其说是无私地奉献给了别人,不如说是非常自私地奉献给了作者自己。从塑造“英雄”到写“小人物”,从书写“英雄传奇”到书写日常生活背景下的“小人物的悲哀”,是叙事作品的重大变革。这种转变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从福楼拜笔下的那个戴了绿帽子的包法利先生那里,还是从托尔斯泰笔下的那个有着肾走游毛病的伊凡·伊里奇那里,或者是从乔伊斯笔下的爱吃羊腰子的布卢姆那里?在作者与人物之间,横亘着漫天迷雾;在人物与世界之间,充斥着飞来横祸。在这些作品中,谁也无法作为一个自主的主体获得有价值的真实的生活。自由的、完整的、因个人行动而获得的有意义的生活,在灰色的、庸常的、规模化的公共经验面前,七零八落,烟消云散。到了贝克特笔下,男女不分、老少不辨、死活不明的戈多,已经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问题了,都已经不再露面了。但这些变化,既不表明作家失去了塑造人物的兴趣,也不能证明作家失去了塑造人物的能力。是啊,戈多虽然没有露面,但那两个喜欢抠脚丫子的流浪汉还是露面了。是啊,不管叙事艺术有着怎样的变化,谁也不会对“写人物”失去兴趣。用一句套话来说,变化并不是真理,而是接近真理的方法。如果没有对人物的关注,没有对人的精神状况进行探讨,叙事作品的存在理由又该从何谈起呢?就我所知,在经历了狂飙突进的八十年代以后,中国很多的小说家依然对塑造人物有着足够的耐心、足够的兴趣、足够的勇气。“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这样的评语,用到很多人物形象身上依然有效,依然是人物
